白居易是中唐時期極可註意的大詩人,他的詩歌主張和詩歌創作,以其對通俗性、寫實性的突出強調和全力表現,在中國詩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在《與元九書》中,他明確說:“仆誌在兼濟,行在獨善。奉而始終之則為道,言而發明之則為詩。謂之諷諭詩,兼濟之誌也;謂之閑適詩,獨善之義也。”由此可以看出,在白居易自己所分的諷諭、閑適、感傷、雜律四類詩中,前二類體現著他
“奉而始終之”的兼濟、獨善之道,所以最受重視。而他的詩歌主張,也主要是就早期的諷諭詩的創作而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