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詩的格式是壹個必須註意的問題,除了要按內容分行來寫或按句分行來寫之外,特別是在語言的組織上。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壹是修辭的運用;二是打破常規組合。 修辭是詩歌的壹種重要技巧。包括擬人、比喻、排比、設問、反復、頂針、對偶、誇張、象征等。詩歌的標準應該沒有變:內涵美、意境美、語言美、節奏美、音韻美,。好的詩歌應該用語言吸引人,用節奏與音韻感染人,用意境去溶化人。
寫詩除了要認真遣詞用語,講究文辭外,還必須十分講究字與行、行與行之間的結合方式,另外標點符合也很重要。詩是內視力特別強的壹種藝術形式,要求詩人用高度藝術的語言,抒發他在某種境遇裏對某些事物的所見、所感、所思,用詩來袒露自己的心靈,傳達自己的心靈信息,以表達對客觀事物的深刻感受。而感受是詩人對客觀事物的壹種認識活動,是對審美客體的直接把握。所以,我們應該在詩歌寫作前,也就是說在詩還正在我們大腦裏受孕前就要事先構思好寫這首詩應怎樣寫,包括主題的確定,生活素材的選擇、詩體形式的選取、章法層次的安排等。壹般來說,構思是在詩人的主觀情思與客觀世界的作品的內容與形式,繼承傳統與藝術創新等壹系列對立統壹規律的不斷探索中,獲得進展與成功。詩的主旨是開門見山還是平中見奇,是引而不發還是先設靶子,是鳳冠豬肚還是壹字經緯。也就是平時所說的“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