聞壹多為何寫《七子之歌》
《七子之歌》是中國著名學者聞壹多於1925年在美國留學期間創作的壹組詩,全文***七首,象征被外國列強侵占的七處中國國土,即澳門、香港、臺灣、威海衛、廣州灣、九龍、旅大(旅順-大連)。我們常聽的《七子之歌·澳門》,僅僅是七首之中的第壹首。 《七子之歌》作於1925年3月,當時聞壹多正在紐約。其序辭中Alsace-Lorraine通譯為洛林地區,位於法國東部浮士山腳下,普法戰爭中割讓給德國,《凡爾塞和約》後歸還。在詩中,聞壹多以擬人的手法,將我國當時被列強掠去的七處“失地”比作遠離母親的七個孩子,哭訴他們受盡異族欺淩、渴望回到母親懷抱的強烈情感。詩歌壹方面抒發了對祖國的懷念和贊美,壹方面表達了對帝國主義列強的詛咒。 1925年夏,聞壹多從美國留學歸國。走下海輪,詩人難以抑制心頭的興奮,把西服和領帶扔進江中,急切地撲向祖國懷抱。 然而,等待他的,卻是無邊的黑暗和奇恥大辱…… 放眼家國故園,山河破碎,風雨如磐,豺狼當道,列強橫行,祖國母親被瓜分割占……詩人悲憤地寫下了詩歌《發現》,並旋即在《現代評論》上發表了著名的愛國詩篇《七子之歌》。“七子”是指當時被列強霸占的七塊土地,澳門只是“七子”之壹。祖國母親被掠去的七子分別是香港、澳門、臺灣、九龍、威海衛、廣州灣和旅大(旅順、大連)。 歷史不會忘記1842年那個屈辱的8月,清朝官員卑躬屈膝,登上停泊在南京江面的英國軍艦康華麗號,在荷槍實彈的英國士兵環視下簽署了中國近代史上第壹份不平等條約——中英《南京條約》。條約規定中國把香港島割讓給英國,列強瓜分中國的序幕從此拉開。 1860年,中英簽署《北京條約》,英國割占九龍半島南端;1898年,清政府被迫簽署《展拓香港界址專條》,“香港的姐妹”九龍半島其余部分劃為“新界”,租給英國99年。 1887年,中葡簽署《友好通商條約》,在明朝中葉以“晾曬貨物”為名獲準在澳門居留的葡萄牙人從此強據了“蓮花寶地”澳門。 1895年,中日簽署《馬關條約》,“東海的壹串珍珠”寶島臺灣割讓日本,與她同時被割讓的還有渤海灣畔的“孿生兄弟”旅順和大連(俄羅斯帝國租借)。 1898年,中英簽署《訂租威海衛專條》,“防海的健將”威海衛租借英國25年。 1899年,中法簽署《廣州灣租借專條》,“神州後門上的壹把鐵鎖”廣州灣(今廣東省湛江市)被租讓給法國。 到1900年,帝國主義列強已在中國土地上強行開辟商埠上百處,在10多個城市劃定租界20余處。“中華七子”在英、法、日、俄等帝國主義列強的淫威下四散飄零。有壹首詩代表了當時愛國誌士們的心境:“沈沈酣睡我中華,哪知愛國即愛家,國民知醒宜今醒,莫待土分裂似瓜。” 七子盡淚下,詩人獨悲歌。聞壹多目睹“國疆崩喪,積日既久”,有感於神州故土“失養於祖國,受虐於異類”,“因擇其中與中華關系最親切者七地,為作歌各壹章,以抒其孤苦亡告,眷懷祖國之哀忱,亦以勵國人之奮興雲爾。” 激蕩在詩行間的熱愛祖國、熱盼統壹的濃烈情感立即在讀者中引起了強烈反響。壹位姓吳的青年在給編輯部的信中寫道:“余讀《七子之歌》,信口悲鳴壹闕復壹闕,不知清淚之盈眶。讀《出師表》《陳情表》時,故未有如是之感動也。” 被列強擄去的“中華七子”,是民族罹難、國家浩劫的象征。它表明:“國弱民受辱”、“落後就要挨打”;它警示國人:“中華民族已經到了最危險的時候!” 100多年來,壹代又壹代的中華兒女為了國家富強、民族獨立挺身而出,拋頭顱,灑熱血,前仆後繼,上下求索,譜寫了壹首首恢弘壯麗的歷史詩篇。 中國人民不屈不撓追求統壹的意誌匯成不可阻擋的洪流。1930年10月,中國收回威海衛;1945年,中國人民戰勝日本侵略者,10月25日,日本在臺灣的最後壹任總督安藤利吉在臺北中山堂向中國政府遞交投降書,臺灣從此重歸中國版圖。與此同時,廣州灣、旅順和大連也相繼回到祖國的懷抱。 祖國大地發生天翻地覆的變化,中國人民從此站起來了! 聞壹多之子說:“願父親九泉下有知,與我們同樂。”精誠所至,金石為開。誠如斯,“中華七子”之歸來其在旦夕乎!——聞壹多《七子之歌·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