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主張“寓意於物”而“不留意於物”,其核心是強調審美主體在審美享受中的能動作用。蘇軾強調藝術美與自然的統壹,其所概括的統壹形態主要有“常形之美”、“形神之美”、“常理之美”三種。
蘇軾強調“意”與自然的統壹,並探討了統壹的過程,提出了“性與畫會”及“境與意會”的見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