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成語大全網 - 愛國詩句 - 知識產權究竟屬於誰所有?

知識產權究竟屬於誰所有?

知識產權屬於權利人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

知識產權法律特征具體如下:

(壹)客體具有非物質性。知識產權的客體是具有非物質性的作品、創造發明和商譽等,具有無體性必須依賴於壹定的物質載體而存在。知識產權的客體知識物質載體所承載或體現的非物質成果。獲得了物質載體並不等於享有其所承載的知識產權。其次轉讓物質載體的所有權不等於同時轉讓了其所承載的知識產權,最後侵犯物質載體的所有權不等於同時侵犯其所承載的知識產權。

(二)特定的專有性,即排他性是指非經知識產權人許可或法律特別規定,他人不得實施受知識產權專有權利控制的行為,否則構成侵權。知識產權的專有性與物權的專有性存在諸多差異,表現在:

1、專有性的來源不同。由於作品、發明創造等非物質性的客體無法像物那樣被占有,人們難以自然形成對知識產權利用應當由創作者或創造者排他性控制的觀念。相反,知識產權的專有性來自法律的強制性規定;

2、侵犯專有性的表現形式不同,保護專有性的方法不同。對物權專有性的侵犯壹般表現為對物的偷竊、搶奪、損毀或以其他方式進行侵占,而對知識產權專有性的侵犯壹般與承載智力成果的物質載體無關,而是表現為在未經知識產權人許可或缺乏法律特別規定時,擅自實施受知識產權專有權利控制的行為;

3、專有性受到的限制不同。知識產權受到的限制遠多於物權,如相關規定的“合理使用”、“法定許可”,均構成對著作權專有性的限制。此外,還有時間性、地域性的限制等。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二十三條 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是權利人依法就下列客體享有的專有的權利:

(壹)作品;

(二)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三)商標;

(四)地理標誌;

(五)商業秘密;

(六)集成電路布圖設計;

(七)植物新品種;

(八)法律規定的其他客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