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子主張無為避世的思想:順應天道,以“有為”入世,以“無為”修心,方有身處紅塵的清靜。
莊子反對禮和法,以及壹切“普遍性”社會道德。因為莊子認為,人與人是不同的,所謂的普遍道德,只不過是削足適履,壓制人的自然本性而已。
說萬物各有其本性,本無所謂高低。只要他們都各自 充分而自由的發揮了自己的自然能力,他們就同等幸福。比如小鳥的幸福就是枝頭高歌,大雁的幸福就是千裏遷徙。各有各的幸福,但只要都實現了自己的自由,那他們是等同的幸福。
主要影響
哲學
莊子在哲學思想上繼承和發展了老子“道法自然”的思想觀點,使道家真正成為壹個學派,他自己也成為了道家的重要代表人物,與老子並稱“道家之祖”。
莊子之學其要本歸於老子之言,故其著書十余萬字,大多都是寓言,如其中的《漁父》《盜跖》《胠篋》等篇,都是用來辨明老子的主張的。他把“貴生”“為我”引向“達生”“忘我”,歸結為天然的“道”“我”合壹。《莊子》和《周易》《老子》並稱為“三玄”,在哲學有較高研究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