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劇(opera)是將音樂(聲樂與器樂)、戲劇(劇本與表演)、文學(詩歌)、舞蹈(民間舞與芭蕾)、舞臺美術等融為壹體的綜合性藝術,通常由詠嘆調、宣敘調、重唱、合唱、序曲、間奏曲、舞蹈場面等組成(有時也用說白和朗誦)。早在古希臘的戲劇中,就有合唱隊的伴唱,有些朗誦甚至也以歌唱的形式出現;中世紀以宗教故事為題材,宣揚宗教觀點的神跡劇等亦香火繚繞,持續不斷。但真正稱得上“音樂的戲劇”的近代西洋歌劇,卻是16世紀末、17世紀初,隨著文藝復興時期音樂文化的世俗化而應運產生的。
音樂劇(英語:Musical theater,簡稱 Musicals),又稱為歌舞劇,是音樂、歌曲、舞蹈和對白結合的壹種戲劇表演,劇中的幽默、諷刺、感傷、愛情、憤怒作為動人的組成部分,與劇情本身通過演員的語言,音樂和動作以及固定的演繹傳達給觀眾。音樂劇熔戲劇、音樂、歌舞等於壹爐,富於幽默情趣和喜劇色彩。它的音樂通俗易懂,因此很受大眾的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