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從1840年鴉片戰爭前後開始,到1919年五四運動興起前為止,將近100年左右的詩歌。它代表了壹個歷史時期即資產階級舊民主主義革命時期的詩歌,也是從傳統的古典詩歌到現代意義的新詩的過渡,在中國詩歌史上具有不容忽視的地位。這壹時期,詩歌相當繁榮,作家和作品數量眾多。陳衍《近代詩鈔》僅就見聞所及,采錄鹹豐以來詩人360余人。孫殿起《販書偶記》及其《續編》著錄道光以來刊刻的別集不下1500余種,其中不少是詩集或詩文合集。
現代詩歌的分類
詩歌的分類也有多種方法,根據不同的原則和標準可以劃分為不同的種類。基本的有以下幾種:
1.敘事詩和抒情詩。這是按照作品內容的表達方式劃分的。
(1)敘事詩:詩中有比較完整的故事情節和人物形象,通常以詩人滿懷激情的歌唱方式來表現。史詩、故事詩、詩體小說等都屬於這壹類。史詩如古希臘荷馬的《伊裏亞特》和《奧德賽》;故事詩如我國詩人李季的《王貴與李香香》;詩體小說如英國詩人拜倫的《唐璜》,俄國詩人普希金的《葉甫蓋尼·奧涅金》。
(2)抒情詩:主要通過直接抒發詩人的思想感情來反映社會生活,不要求描述完整的故事情節和人物形象。如,情歌、頌歌、哀歌、挽歌、牧歌和諷刺詩。這類作品很多,不壹壹列舉。
當然,敘事和抒情也不是絕然分割的。敘事詩也有壹定的抒情性,不過它的抒情要求要與敘事緊密結合。抒情詩也常有對某些生活片斷的敘述,但不能鋪展,應服從抒情的需要。
2.格律詩、自由詩和散文詩。這是按照作品語言的音韻格律和結構形式分類的。
(1)格律詩:是按照壹定格式和規則寫成的詩歌。它對詩的行數、詩句的字數(或音節)、聲調音韻、詞語對仗、句式排列等有嚴格規定,如,我國古代詩歌中的“律詩”“絕句”和“詞”“曲”,歐洲的“十四行詩”。
(2)自由詩:是近代歐美新發展起來的壹種詩體。它不受格律限制,無固定格式,註重自然的、內在的節奏,押大致相近的韻或不押韻,字數、行數、句式、音調都比較自由,語言比較通俗。美國詩人惠特曼(1819—1892年)是歐美自由詩的創始人,《草葉集》是他的主要詩集。我國“五四”以來也流行這種詩體。
(3)散文詩:是兼有散文和詩的特點的壹種文學體裁。作品中有詩的意境和激情,常常富有哲理,註重自然的節奏感和音樂美,篇幅短小,像散文壹樣不分行,不押韻,如,魯迅的《野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