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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對詩?

每壹件事情,都有它的起源、始末的。詩歌並不例外。如所周知,詩是壹種可以歌詠的 韻文。詩和其他藝術形式壹樣,起源於勞動。它是為協調勞動節奏而產生的。最初的詩 歌,是人類的集體口頭創作。舊詩起初也是如此。

在文學史上,壹般提到舊詩,都把它分為兩種體裁,即"古體詩"和"近體詩"。 這所謂古體詩和近體詩,並不完全是以時代而劃分的,那只是壹種體裁的叫法。大家不 要在字義上引起誤會。至於新詩,即白話文的自由詩,不在舊詩之列,也不要誤會它是 近體詩。

所謂近體詩(又稱近體詩,那是古人的叫法),這是與古體詩相對而言的。它們由齊、 梁時代的"新體詩"開始由不大講究規律的詩格,轉入極度講究的了。詩人沈約在這壹方 面,建立了壹套音的理論,首先就奠定了律詩的基礎。初時只限於五言,七言是由唐代 人所創造的。

律詩和絕句是近體詩的兩大部分。如果明了律詩的格律,絕句也可以了然;因為絕句是 隨著律詩而來的。

律詩的格律也分五言、七言,是壹種每首八句的詩體。它們由壹定的平仄和對偶,有和 諧的音節,有整齊的章句。作者不能自由地逾越其範圍和限制。

所謂平仄,就是每壹個字,都有平、上、去、入四聲之分。不屬於平聲的,就是仄聲。 關於這,我們下面再作詳談。律詩、絕句每壹句都受固定的平仄的限制。

所謂對偶,就是律詩中間四句,必須再字面上成為排偶壹對對子,相對成為兩聯。首尾 四句不排。三、四兩句,稱為"前聯"或"頷聯";五、六句,稱為"後聯"或"頸聯"。這些對 句,好比門的雙扉,車的兩輪,凡是虛字和實字,均須銖兩悉稱。有意對、事對、正對? 反對、方法很多,這裏不妨先舉白居易壹首題為《草》的五言律詩來看看:

離離原上草,壹歲壹枯榮。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

遠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又送王孫去,萋萋滿別情。

從這首詩不難看出,第三、四句是壹幅對子;第五、六句又是壹幅對子。但開頭和結尾 兩句都不用對仗。

至於平仄呢?下面我們先來弄清"四聲",再談律詩、絕句怎樣運用這些平仄。

四聲和平仄

我們已經說過,寫舊詩,特別是格律嚴謹的律詩、絕句,必須遵守固有的平仄限定。 什麽叫做平仄呢?對聲韻有點常識的,當然明白是怎麽壹回事;但完全沒有留意過這壹 方面的話,那就大有說明壹下的必要了。所謂平、仄,那就是每壹個字的平聲和仄聲。 怎樣才叫平聲,又怎樣才叫仄聲呢?原來中國自東晉以後,人們做詩作文,都非常講究 聲調。齊朝的周颙和梁朝的沈約,都在這壹方面著有專書,把每壹個字的聲調,調為 平、上、去、入四聲。

舉壹個例子來說,"方"為平聲;"襖"為上聲;"放"為去聲;"霍"為入聲。

除平聲之外,上、去、入三聲,都屬仄聲。但要知道,平聲本身也有"陰平"和"陽平"之 分。如:"方"為陰平,"房"為陽平。至於上、去、入三聲,卻是沒有陰陽之分的。

說得更明白壹點,那就是所有的字的音調,都有陰平、陽平、上、去、入(簡稱陰、陽、上、去、入)之分;每壹個字,要不屬於平聲,便屬於仄聲(即上、去、入)。比如:“陰”字,本身就是陰平;“陽”字是陽平,“上”字是上聲;“去”字是去聲;“入”字是入聲。如果把這四聲調熟,那麽,是很人容易就能辨別出每壹個字是屬平屬仄的。這裏不妨再舉幾個例,以便對這方面陌生的讀者,可以藉此將四聲調熟壹些,請看下面:

因(陰)、忍(上)、印(去)、壹(入);

人(陽)、忍(上)、印(去)、日(入);

金(平)、敢(上)、禁(去)、急(入)。

把四聲調熟,分出那壹字是平聲,那壹字是仄聲,這樣,我們才可以談這些平仄再舊詩中是如何被安排的。

五言律詩的平仄

律詩,是舊詩“近體詩”中壹種最流行的形式。所謂“律”,是含有規律的意思的。這些規律,包括平仄的限定,字句的長短,對偶的工整,等等。現在,先說平仄。

律詩在字句上,壹般有五言、七言兩種。如寫五言,平仄如下:

平平仄仄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這些平仄,***八句。壹般學做舊詩的人,都先要把它念熟。但這並不困難。這裏不妨提供壹些記憶它的竅訣。第壹,這八句中,事實上是兩組。開頭的四句,自成壹組;後邊四句,只是重復壹次吧了,所以,只要記四句便夠了。第二,每壹組起句如果是“平”起的話,第四句也壹定是用“平”頭來收。這就是人們常說的“平起”“平收”。第三,每壹組如果是“平起平收”的話,二、三兩句,壹定是仄聲開始的。第四,正常的平仄定式,每組除第三句,其余三句最末壹字壹定是平聲。(但是,上列壹式,卻有變體。因為第壹句如不押韻,可以用“平平平仄仄”來起的,那麽,這就恰恰是每四句成為壹組了。

上列的壹種,是用平聲起頭的格式;但另有壹種是用仄起的,其定式如下。

仄仄仄平平,平平仄仄平,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

上式如果句首不押韻,也可用“仄仄平平仄”來開始的。

五言律詩的平仄格式,就只有這兩種,加上首句的變化,成為四式。但是,當妳熟讀了第壹種之後,知道第二種是變式,也就迎刃而解了。因為念起來,都市差不多的。

至於這些平仄,怎樣和詩句配合呢?

現在舉壹個例子來參看壹下。這是李白的《送友人》:

青山橫北郭,白水繞東城。此地壹為別,孤蓬萬裏征。

浮雲遊子意,落日故人情!揮手自茲去,蕭蕭班馬鳴。

為了方便討論,我們不妨把這首詩所用的平仄格式再抄壹次,看看它是否完全依照這平仄的格式,便是我們前面所談的第壹種:

平平仄仄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這首詩的平仄,當然是合乎這個格律的。但如果妳逐個字地來對壹對,不難會發覺第三、第七和第八這三句,有些和格律不符。例如第三句的“壹”字,應為平聲,現在卻是仄聲,整句就要變成“仄仄仄平仄”;第七句的“揮”字和“茲”字也不合,應仄而平,應平而仄,變成了“平仄仄平仄”;最後壹句的“班”字也不對,應仄而平,成為“平平平仄平”了。

這些不符平仄之處,是不是詩人不小心,下筆有誤呢?抑或是在遣詞用字時,找不到更適宜的,因此就將就壹下算數呢?

不。要知道,律詩也好,絕句也好,在談平仄的時候,是有這麽壹條規律的,那就是:“壹、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明。”這句話的實際意思是:每句凡第壹、三、五這幾個字,即使跟原有的平仄格式不對也不算錯;但第二、四、六,卻壹定要嚴守格律,不能弄得應平而仄,或應仄而平的。

這首詩因為是五言,所以是“壹、三不論;二、四分明。”試看看全詩那三句不協平仄的字,不是在每句第二和第三的位置上麽?

前面所舉出的李白那首《送友人》,第壹句“青山橫北郭”,跟以後的句子是不押韻的。這種句式,在談平仄的開始時,我們已經提到過了。

現在,再舉壹首,是由第壹句開始便押韻的,這是杜甫的《月夜憶舍弟》:

戍鼓斷人行,邊秋壹雁聲。露從今夜白,月是故鄉明。

有弟皆分散,無家問死生。寄書長不達,況乃未休兵。

這詩押的是庚韻,跟李白那首《送友人》壹樣。可是由第壹句起,便開始押韻了,這因為它采用的是這壹平仄格式:

仄仄仄平平,平平仄仄平,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

如果要溫習壹下這些平仄格式,拿這和上面所舉出的例子來參照對看,杜甫這首五言律詩,只有第三和第七句的起首壹字外,全詩的平仄,都是絕對依照規格的。至於第三、七句起首這個字,當然是運用“壹、三、五不論”這個原則了。

人們說,杜詩格律嚴謹,這不僅指他的筆法、意境而言,並且和他的格律有關的。試看,這首詩的對仗是多麽工整,而平仄又多麽謹守不易,所以,讀來聲調鏗鏘,不同凡響。

要學好平仄,這裏不妨再提供壹個竅訣:多選幾首平仄和原格律壹字不易的好詩,熟讀到能夠背誦,以後寫詩時,便在心裏有壹個範本,不怕有錯;也不必老念著“仄仄仄平平,平平仄仄平...”這壹套了。有些舊詩的範本如《唐詩三百首》,在每壹首詩的文字旁邊,都標點有平仄符號的,那是平聲用圈(o);仄聲用點(.)。找壹本這樣的範本來看看,這對於初研平仄的人,是很有幫助的。

七言律詩的平仄

七言律詩,跟五言律詩,都是在唐代時,才大未流行的。而且,七言在後來,樹林上還比五言為多。在唐代以前,五言詩已大為普遍,而七言的古詩也甚少。這可見事物是由無到有,以及不斷向前發展的。

說到七言律詩的聲調、平仄,大致和五言律詩差不多。前人說,五言出於四言,現在我們也可以說,七言出於五言。試看只要在五言律句的每句上面加上兩個字,便成為七言了。舉個例子,比如五言是“仄仄仄平平”,若加二字,便成“平平仄仄仄平平”;五言是“平平平仄仄”,若加二字,即成“仄仄平平仄仄仄”。因此我們可以得到壹個公式,凡是平聲開始的句子,加上兩個;反之,仄聲開始的卻加兩個平聲。現在將七言律詩的兩種平仄公式,分舉如下。

平起定式:

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拿這定式和五言的參照壹下,不是很明顯地表示出,它是由五言發展而來的嗎?它壹樣遵守著“平起平收”的規律。此外,這壹式如首句不押韻,同樣可改為“平平仄仄平平仄”。現在再拿兩首唐人的七律來作實例參看。

這是劉長卿的《長沙過賈宜宅》。平仄如上面的定式,首句開始押韻:

三年謫宦此棲遲,萬古惟留楚客悲。秋草獨尋人去後,寒林空見日斜時。

漢文有道思猶薄,湘水無情吊豈知!寂寂江山搖落處,憐君何事到天涯!

再看元稹的《空悲懷》。平仄雖用的是上面的定式,但首句不押韻,所以,第壹句的平仄是:“平平仄仄平平仄”:

謝公最小偏憐女,自嫁黔婁百事乖。顧我無衣搜藎篋,泥他沽酒拔金釵。

野蔬充膳甘長藿,落葉添薪仰古槐。今日俸錢過十萬,與君營奠復營齋。

七言律詩,除了上面所舉出的壹種“平起平收”的定式之外,壹如五言律詩壹樣,也有另壹種“仄起平收”的定式。這裏且把它抄下來。

仄仄平平仄仄平,平平仄仄仄平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如果用這壹式,首句不押韻的話,應改為“仄仄平平平仄仄”。現在也舉兩首唐詩作實例,不妨以此來比對壹下。這是杜甫的《蜀相》,平仄就是用上面的定式,並且壹開始押韻:

丞相祠堂何處尋?錦官城外柏森森。映階碧草自春色;隔葉黃鸝空好音。

三顧頻煩天下計;兩朝開濟老臣心。出師未捷身先死,長使英雄淚滿襟!

但他另壹首也是詠嘆諸葛孔明的《詠懷古跡》,雖用同樣的平仄,首句以“仄仄平平平仄仄”,這句壹般是不算協韻的。

諸葛大名垂宇宙,宗臣遺像肅清高。三分割據紆籌策,萬古雲霄壹羽毛。

伯仲之間見伊呂,指揮若定失蕭曹。運移漢祚終難復,誌決身殲軍務勞!

上面所舉的各實例,如果妳小心核對,發覺其中個別的字,若有不合平仄之處,那也不能算錯的;因為妳別忘記我們曾提到過的“壹、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明”的規律。關於律詩的平仄,五言的也好,七言的也好,到此可以告壹個段落。但是,這只是壹般的規律和方式,此外,還有許多特殊和值得壹談之處。以後,我們談過了絕句之後,還要回過頭來,再壹壹作更詳細的談論和指出的。

相同字、下三連、孤平

什麽又叫做相同字、下三連、孤平呢?

相同字,這比較易於解釋。比如《黃鶴樓》中開頭那句:“昔人已乘黃鶴去,此地空余黃鶴樓,黃鶴壹去不復返... ”每句都有壹個“黃鶴”重復,這不是相同字嗎?

在古詩中,以相同的字,相同的詞,甚至相同的句來表現,並不出奇。那不特不算不妥;而且,詩人還王往往要讓某些字或詞,在詩中重復幾次,以求取得明確的意思,或者加強其氣勢哩!翻開最古的詩集《詩經》,便可以看到這樣的例子,非常之多,比如:

碩鼠碩鼠,無食我黍!三歲貫女,莫我肯顧。

逝將去女,適彼樂土。樂土樂土,爰得我所。

碩鼠碩鼠,無食我麥!三歲貫女,莫我肯德。

逝將去女,適彼樂國。樂國樂國,爰得我直。

《詩經》如此,其他的民歌也如此。我們可以再看兩首:

《滄浪之水歌》:

滄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纓!滄浪之水濁兮,可以濯我足!

《采蓮曲》:

江南可采蓮,蓮葉何田田!漁戲蓮葉東,漁戲蓮葉西,

漁戲蓮葉南,漁戲蓮葉北!

但這種寫法,在唐以後的近體詩中,已經沒有;就是盛唐詩人所寫的古時,也沒有這類句法和大量重復的字、詞、句了。

在古時中,可以大量運用的字、詞、句,而在律詩、絕句中,卻引為禁忌,這不單是詩風的問題,主要是古人用語簡單,而古詩大半又是源於民歌民謠,口語化得多。近體詩已成為文人筆下的文藝作品,自然是要字斟句酌了。

也許有人說,除了《黃鶴樓》壹詩外,李白的《登金陵鳳凰臺》,不是壹開始也有相同字嗎?它開頭的兩句便是:“鳳凰臺上鳳凰遊,風去臺空江自流”,壹句中便有兩個“鳳凰”,這豈非比之《黃鶴樓》更為甚?但要知道李白此作,是刻意模仿《黃鶴樓》,而且要與它爭勝的。

除此之外,在唐以後的律、絕詩中,實在是很難找到了。尤其是協韻(即押韻腳)的字,更不能相同;因為壹旦相同,讀來便不夠鏗鏘了。

除此之外,在唐以後的律、絕詩中,實在是很難找到了。尤其是協韻(即押韻腳)的字,更不能相同;因為壹旦相同,讀來便不夠鏗鏘了。

我們已經談過,律、絕雖受壹定的平仄格律限制,但是,壹般仍有壹個通融的規律,那就是“壹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明。”意即單數的字,無論在七言、五言中,都可以變通,不必壹定嚴守平仄,但雙數的字則否。比如:“平平仄仄仄平平”,這在寫詩時,詩句的平仄可以變為“仄平平仄仄平平”也行的。這樣的句子很多。然而,可不可以壹下子變為“仄平平仄平平平”呢?這詩把壹、三、五三個字的平仄都變了。但那卻是不許可的;因為這句最後三個字,卻壹連用平聲,讀來極不順口。不過,《黃鶴樓》的第四句:“白雲千載空悠悠”正是如此。那是例外的例外。應該知道:無論是平聲也好,仄聲也好,都不可以在句末壹連三個出現的。只要多讀壹下前人的詩,便知道了。至於說到孤平,那就是在每壹句中,單獨壹個平聲字被夾在句子裏,如:“仄平仄仄仄平平”,這也是不行的。但《黃鶴樓》卻有這種句子,所以又是特別的例外。

以前,我們談律詩、絕句的格式時,曾經指出過壹些記憶那些平仄的竅訣。如果更具體地來說,這就是前人們在做詩時所常提到的“黏”“對”法。

什麽叫做“黏”和“對”呢?

先舉壹個平仄的格式(仄起定式)為例:

仄仄(起)仄平平,平平(對)仄仄平,

平平(黏)平仄仄,仄仄(對)仄平平。

仄仄(黏)平平仄,平平(對)仄仄平,

平平(黏)平仄仄,仄仄(對)仄平平。

細看上述的平仄格式,我們可以發現其中有兩個規則,即“對”和“黏”。所謂“對”,就是由第二句起,每句的第二字、第四字(如系七言,第六字也照此規律),必須和上句的第二、四字的平仄相反。比如,現在這個格式的起句第二個字是仄聲,接著的第二句第二個字,便要用平聲來和它“對”了。同樣,同壹格式的起句第四個字是平聲,那麽第二句的第四個字,便要用仄聲來對。

所謂“黏”呢?那是每句的第二、四個字(如系七言,第六字也照此規律),必須與上句的平仄黏連相同。比如,現在這個格式的第二句第二字是平聲,那麽,第三句第二字,也必須是平聲。四、六等字類推。

如果應黏反對,或應對反黏呢?換言之,應仄而用平,應平而用仄呢?這就叫做“拗”了。

為什麽“黏”“對”之法,只以二、四、六字為標準呢?這誠如我們以前談過,壹、三、五等字,是可以通融變化的。

“失黏”和“失對”

我們既然明白了什麽叫做“黏”,什麽叫做“對”,這不特在做起律詩和絕句來,不會出現拗聲,違反平仄格律;而且,在記憶這些平仄的格律的時候,也容易得多。為什麽呢?記憶的竅訣是這樣的:

當念出第壹句,即起句的平仄之後,第二句便立刻用“對”,而第三句用“黏”,第四句又用“對”。這樣壹“對”壹“黏”相間,無論是八句的律詩也好,四句的絕句也好,只要記住每句的二、四、六字,都要符合“對”和“黏”的方法,平仄自然不會錯了。

在近體詩中,律詩和絕句,都必須遵守這“對”、“黏”的平仄規律。否則,違反法則,便叫“失對”和“失黏”(“失黏”也有人叫做“失嚴”)。特別在做律詩的時候,這規律猶應嚴格遵守。

不過,唐代詩人作品中,也偶有“失對”的。至於“失黏”的更多。 這裏舉壹個“失黏”的例子:

渭城曲 王維

渭城朝雨浥輕塵 客舍青青柳色新 勸君更進壹杯酒 西出陽關無故人

仄平仄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平仄仄仄平仄 平仄平平平仄平

這首詩,按格律,既然起句第二字是平聲,第二句第二字用仄聲來“對”,這沒有錯;但第三句第二字就該用仄聲來“黏”了,可是這裏卻用了平聲,連第四句也隨之錯了。整首詩只有“對”,而沒有“黏”,故叫“失黏”。

這種錯失,在古人也許是有意的,但新學者做詩時,是最常犯的。所以要特別留意,不要拿古人的例外的作品,為自己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