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軾被貶黃州後寫的詩有:《念奴嬌·赤壁懷古》、《水調歌頭·黃州快哉亭贈張__》、《滿庭芳》、《西江月》等。
蘇軾22歲進士及第,順利地走上了仕途。當時,蘇軾也深得宋仁宗賞識,為此,蘇軾也樹立了很高的政治理想,壹心想正兒八經地做個好官,盡忠大宋王朝,全力貢獻於大宋社會。只可惜,蘇軾的狂傲,與當時朝廷官員格格不入,所以被貶謫黃州。
公元1080年,蘇軾因震驚朝野的“烏臺詩案”貶謫黃州,這個時期,蘇軾除了種有十多畝山地,也無他事可做,寄身於佛禪之中,同時掀起了詩歌創作的第二個高峰。
“烏臺詩案”使蘇軾又陷入人生尤其是仕途困境,這把蘇軾推向了佛禪之境。蘇軾在黃州期間,寫了詩歌387首,帶有佛禪心得的就有90首。較之前壹階段相比,這壹時期蘇軾的佛禪觀更為成熟,已經上升到研讀佛典、佛理的高度。
為了解決現實的矛盾,蘇軾“有意參禪”,又“即心即佛”。黃州時期是蘇軾的落魄的時期,他的政治理想已經徹底幻滅。此時的他生活十分窘迫,捉襟見肘,躬耕於東坡,寄身於佛禪,從佛禪中得以超脫。
時勢造英雄,初到黃州的蘇軾生活困厄,喪子之痛,被朝堂排擠之怨,在作品中得到淋漓盡致的抒發。蘇軾在黃州通過參佛悟道,最終看破了生死,明白了人生無常;領悟到“人我空、法我空”的真諦,頓悟超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