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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沫若的詩詞《在天晴了的時候》內容

《在天晴了的時候》是戴望舒寫得詩,並不是郭沫若。

《在天晴了的時候》

作者:戴望舒(現代)

在天晴了的時候,

該到小徑中去走走:

給雨潤過的泥路,

壹定是涼爽又溫柔;

炫耀著新綠的小草,

已壹下子洗凈了塵垢;

不再膽怯的小白菊,

慢慢地擡起它們的頭,

試試寒,試試暖,

然後壹瓣瓣地綻透;

抖去水珠的鳳蝶兒

在木葉間自在閑遊,

把它的飾彩的智慧書頁

曝著陽光壹開壹收。

到小徑中去走走吧,

在天晴了的時候;

赤著腳,攜著手,

踏著新泥,涉過溪流。

新陽推開了陰霾了,

溪水在溫風中暈皺,

看山間移動的暗綠

雲的腳跡——它也在閑遊。

擴展資料:

創作背景:

《在天晴了的時候》寫於1944年6月2日,寫下這首詩時戴望舒剛剛經歷牢獄之災和感情生活的雙重打擊,在1941年底,戴望舒因宣傳革命,被日本人逮捕入獄,在獄中受盡折磨,出獄後在1943年1月,與妻子穆麗娟離婚,這首《在天晴了的時候》有對美好生活的希冀,也有對過去的釋然。

賞析:

《在天晴了的時候》是戴望舒後期創作的作品,與前期的《雨巷》不同,這首詩是積極向上的,是特色鮮明的壹首小詩,詩歌用真切微妙的詩情,清新明朗的詩境,輕快和諧的詩韻打動人心,給人以如沐春風的享受。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在天晴了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