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眼睛的使用
表演戲劇時,眼睛經常與對手接觸;演講時,妳應該和聽眾進行眼神交流。朗讀時,眼睛壹方面可以與聽眾交流,加強表達效果;也可以專心思考,進入詩意的境界。朗誦者與聽眾之間思想感情的交流,除了聲音的表達,主要是眼神的運用。背誦中想象力的發揮是主要條件之壹。朗誦不同於相聲、話劇,我們身體的各個部位都受到壹定程度的限制。所以,要準確恰當地表達我們的想象力,就要盡量使用我們最靈活、最不受限制的眼睛,當我們的眼睛表達不出來的時候,我們就會求助於表情、動作、手勢。
背誦的條件之壹是不看背誦材料,這就要求背誦者熟悉背誦材料,主要是用眼神傳達自己的思想感情。如果他要用眼睛看背誦材料,怎麽和聽眾“調情”呢?當我們讀到李白的詩《靜夜思》時,我床腳的視線如此明亮,難道已經有霜了嗎?我擡起頭來看,發現月光的目光是長遠的,向上的,又沈了下去,我突然想到家的眼睛低垂著,更加深思。有了以上四個變化,想象力才能活起來。這是全神貫註思考,進入詩意境界的表現。如果朗誦者達不到這個更高的境界,他的眼睛就不應該東張西望,而必須照顧到全場,控制好氣氛,作為輔助聲音與觀眾起到共鳴的作用。
2.面部表情
背誦是聲音和情感的藝術,背誦材料的情感部分必須用面部表情來模仿。背誦材料中所表達的原作者的態度和感受,必須經過背誦者的仔細琢磨和恰當表達。木無表情,幹巴巴的,當然是讀書的大忌;過度表達和做作也太過分了。
3.手勢和動作
是否在朗誦中表演是壹個有爭議的問題。強調朗誦文學性的人,認為加動作只是聲音技巧不足,只需要手勢和動作。強調朗誦綜合性的人認為朗誦是文學、歌唱、戲劇的結合。在朗誦的過程中,我們必須設計手勢和動作的協調,才能使音樂美妙、感性、藝術化。以上兩種意見有點偏激。《詩序》說:“情動於中,以言為形,而言不足,故悼之,悼之,詠之,故手舞之,足舞之。”這說明,手勢和動作只要忠於念誦,出於本性,就應該被接受。我們學生站在臺上,四肢容易隨意擺動,手也不知道往哪裏放。如果能設計壹些手勢和動作配合背誦,應該是鼓勵的。更何況很多背誦材料已經是動作滿滿的了,要進壹步要求手勢動作的設計,才能配合。
必須註意以下幾點:
(1)設計的手勢、動作壹定要與誦經材料緊密配合,不能生硬堆砌,以免產生負面效果。
(2)手勢和動作要少而明,得體而自然,落落大方。
(3)活動範圍要小,壹般限於胸部。手臂揮得太遠就缺乏力量,垂得太低就吸引不了觀眾的註意力。
(4)腰部以下壹般不能有動作,會破壞美感,影響呼吸。
(5)身體不能頻繁移動,以免分散觀眾註意力;它只能在段落中有大停頓或轉折的地方移動,以表示進入另壹個階段或水平。
(6)動作要精心設計,在聲音發出之前表現出來,起到暗示和引導的作用。
4.臺風與禮儀
朗誦者的態度必須優雅、自然、禮貌;行動輕松、平和、從容;表現出真誠,讓觀眾感到親切,舒服,被接受而沒有不快。日常註意行為舉止,儀容儀表,態度端正,自然會被接受,信心也會大大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