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紀騎士,尤其是條頓騎士,是壹個非常發達的階級。
起初,騎士是由騎兵發展而來的,其前提條件是只有騎兵取代步兵,騎士階層才能崛起。騎兵第壹次大顯身手,無疑是日耳曼擊敗東羅馬之戰,讓騎兵占據了優勢。但是,騎士並不等於絕對意義上的騎兵。騎士其實是西歐把軍事力量納入封建制度的產物。起初因為自由民數量多,實行義務兵役制。但是,隨著土地的兼並,大規模的不動產制度導致自由民的數量大大減少,難以實行義務兵役制,可以應征入伍的人群範圍越來越窄,自由民買不起軍事裝備,於是騎士開始成為領主的特權。
為了保證相當數量的士兵,當時的上層階級采取了壹些措施,即把兵役和經濟資源結合起來,這是中世紀常見的封地制度。這壹制度始於法蘭克王國的查理·馬特時期。兵役由義務制變為封地制,於是封建主的軍隊成為國軍的基礎。這種制度穩定而牢固,將騎兵從分散狀態轉化為騎士階級,即騎士等於騎兵加上土地所有權。
當時騎士的主要職責是士兵,士兵的形象受到社會的高度尊重,因為頻繁的軍事活動是中世紀的特點。在人們的心目中,戰爭是社會生活的常態。在經濟領域,騎士是封建制度的壹部分,效忠於領主,並通過宣誓等儀式強化這種紐帶。從社會階層來說,貴族在戰鬥中可以是騎士,但騎士不壹定是貴族。騎士的主要職責是戰鬥,但他沒有貴族所擁有的司法權和壹些世襲權,但他是“貴族的追隨者”,處於貴族和農民之間的中產階級。
在12 ~ 13世紀後的和平時期,騎士的軍事只能開始削弱,提高在經濟和政治領域的地位,逐漸與貴族融合。當時騎士的培養要從出生開始,這是壹個非常漫長的過程:出生時在父親的監督下受洗,由奶媽撫養到7歲,不能和家人壹起生活。7歲以後,我才真正走上了俠義之路。我離開了住處,去了壹個比我家庭地位更高的貴族家庭,開始學習成為騎士的必要知識,比如鷹獵,各種宗教知識和禮儀。從14歲開始,他就是貴族的貼身侍從,這是禮儀性質的,他可以從中學習到很多東西,直到21歲成長。
21歲,必須經過特殊的儀式,才能脫離領主家族,成為獨立騎士。儀式隆重,這種冊封儀式被認為是過去成年禮的延續或變形:第壹天有沐浴和祈禱兩個儀式,以凈化身體和靈魂。第二天正式授勛:收馬,舉行象征性比賽,成為騎士的外在標誌。
所以當時的騎士有固定的特點,被專門稱為“士兵”。
中世紀騎士與教會的關系是中世紀騎士的壹大特色,也是野蠻與理論的結合。
壹開始雙方是對立的,因為騎士代表被毀滅的壹方,而基督教代表被毀滅的羅馬帝國;騎士非常尚武,以劫掠為特征,劫掠的目標往往針對教會。雙方在理論和實踐上都存在沖突。基督教崇尚和平,而騎士以戰爭為樂。
導致兩者結合的因素主要有兩個:壹是源於教會的世俗化。由於擁有大量土地,教會成為西歐最大的封建地主。當時,壹個小教會可以擁有超過1000個莊園。教會為了保護自己的財產和利益,開始涉足世俗的東西,從對國王的依賴到對國王的支配,這也轉移了騎士保護的對象。作為基督徒,騎士不能侵犯教會,教會從與騎士對立的機構變成了受騎士保護的機構。第二點是騎士自己也變了。因為進入教會是當時貴族後代獲得社會地位的途徑,騎士從小就接受宗教教育,聽從上帝的指示選擇合適的行為,從小就培養對上帝的信仰。此外,騎士在遇到困難時,也經常祈求上帝的保佑。有些騎士因為戰爭太過殘酷而轉而修道,有些騎士因為需要精神慰藉而絕對信仰基督教而幸存下來。
所以很多教會的行為準則就成了騎士的規矩,騎士就成了上帝的士兵。當時騎士的原則主要是:做壹個虔誠的基督徒。12 ~ 13世紀以後,虔誠成為第壹準則,信仰基督教既是壹種品質,也是壹種資格,規定和約束騎士。騎士的裝備也代表教義,劍是十字架宗教的象征,盾代表保護教會的職責,雙刃劍代表正義的壹面,殺死敵人。而信仰上帝,騎士也必須以實際行動來祈禱和懺悔自己的罪行。我們必須成為保護教會的守護者。世俗國家是上帝在人間的房間,國王是房間的代表。騎士保護國王不僅是保護上帝,也是保護教會。
中世紀騎士的愛情觀也有其獨特性,與現代人的觀念格格不入,可以說是獨壹無二。
當時婚姻是以財產為基礎的,騎士追求的是愛情,但都是淑女,不是以婚姻為目的。這壹理念成為中世紀後期倡導的主題,吟遊詩人用詩歌在各地吟唱,對以後的歐洲影響很大。而且這種愛情觀在當時有壹定的社會基礎。
在和平時期,騎士的軍事只能被削弱,開始生活在貴族的宮廷裏,講究禮儀和風度而不是武力。尤其是十字軍東征之後,大部分男人都出去打仗了,世俗的事情就落到了女人身上,女人的能力和地位都得到了提升。女主往往在宮廷中舉足輕重,地位崇高,成為前來依附自己的武士們崇拜的對象。而且騎士生長在貴族家庭,很多教育都是女主安排的,無形中構成了壹種母親崇拜。這也是對當時無愛婚姻的壹種補充。騎士結婚是為了利益。為了滿足精神需求,尋找正常婚姻之外的精神支撐,他們崇拜的女主自然成為他們追求的對象。這種愛情有很多不同於其他時代的觀念:包含了忠誠的觀念,但不追求平等;而且不以結婚為目的,經歷困難也無所謂;這也是道德提升的機會,封建諸侯關系在愛情中體現為服從。在當時人們的心目中,淑女就是那個時期的典型女性。如果壹個粗魯的騎士受到青睞,他就可以變得有教養,這符合作為上流社會的規範和和平時期的要求。
什麽是騎士文學?
騎士文學是壹種完全不同於教會文學的世俗文學。它形成於十壹世紀至十三世紀。這期間,無休止戰鬥的創業時代結束了。由於騎士制度的建立和騎士階層社會地位的提高,出現了他們自己的精神生活和道德標準。他們突破了基督教的生而禁止的觀念,要求世俗的享樂,向往世俗的愛情,追求俠義的俠義和扶弱滅強的俠義,溫雅的俠義。武俠文學是這壹精神特征的集中體現。
騎士文學多以民間傳說、史詩為主,基本題材多為封建騎士立功立業、俠義冒險、仕女崇拜、愛情至上。大致可以分為兩類:壹類主要是關於騎士和淑女的愛情波折,常以抒情詩來表現。法國南部普羅旺斯的“特魯·巴杜爾”(即吟遊詩人)的情歌是最具代表性的騎士抒情詩。其中《黎明之歌》描述了天即將破曉,騎士和夫人離別時依依不舍的最精彩場景。《黎明之歌》是普羅旺斯情歌的精髓。在包辦婚姻的中世紀,“至高無上”的騎士愛情是歷史上第壹次個人愛情。另壹種主要是關於騎士的冒險經歷和成就,往往以騎士傳說的形式表現出來。中世紀西歐各主要國家都有關於亞瑟王傳說的故事,其他騎士傳說多以亞瑟王和他的150位圓桌騎士的故事以及聖杯的故事為藍本。因此,亞瑟王傳說這壹英國體系是中世紀西方騎士傳說文學中最具影響力和代表性的體系。屬於這個體系的騎士傳說,在英國最傑出的是加韋恩爵士和帶邊衣的騎士;最典型的法國騎士傳說是蘭斯洛特,還有韻文傳說《布魯特的傳說》。德國的三叉戟和伊薩卡後來加入了英國體系。第二個系統是法國系統。法國西部是騎士文學的中心,這裏的行吟詩人被稱為“Te Rouville”。這個系統的騎士傳說大多是基於查理大帝和他的騎士們的戰鬥故事,比如《羅蘭之歌》。它與英雄史詩的區別在於,騎士傳奇不局限於史實,“特殊的魯維爾”可以有目的地虛構,以突出騎士文學的三大主題:冒險、愛情和宗教。第三個系統是古代系統,以古希臘、羅馬的特洛伊戰爭、亞歷山大遠征等古代史詩為題材。騎士文學在文學發展史上的意義在於,現代小說的種子在這類作品中已經成熟。
法國是騎士文學最繁榮的地方。主要體裁是抒情詩和敘事詩(詩化傳奇)。騎士抒情詩的中心是法國南部的普羅旺斯。作者主要是封建領主和騎士,少數是下層社會的人。法國北部騎士文學的主要成就是騎士敘事詩。騎士文學也表現出壹定的反封建精神。
它對文學的發展有什麽意義?
騎士文學從來都是壹種制度(騎士制度)和壹種文化(基督教文化)相結合的產物,騎士制度的興衰直接決定了騎士文學的興衰。騎士文學的產生、發展和衰落的歷史,就是中世紀騎士制度的產生、發展和衰落的歷史。相反,武俠文學經歷了產生、發展和轉型三個不同的歷程。換句話說,騎士文學是歷史文學,沒有蛻變就沒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