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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德修斯死後發生了什麽?

1.希臘城邦制度的形成是壹個涉及多方面的復雜問題,也是希臘歷史研究中最受關註的問題之壹。多年來,學者們從不同角度對其進行了深入系統的研究,提出了許多新的見解。英國劍橋大學著名希臘考古學家Snodgrass教授開創了壹條新路,利用豐富的考古資料研究城邦的形成。他認為,城市中寺廟、市政廳等公共建築的出現是城邦形成的重要標誌,考古材料反映的遠古早期人口的快速增長促進了城邦的形成;法國學者波裏尼從宗教崇拜的演變論述了城邦制度的形成,指出古希臘早期國家守護神的建立及其宗教崇拜標誌著古典城邦的形成;英國學者古迪和瓦特討論了文字的使用和普及,提出在邁錫尼希臘文字消失約四個世紀後,基於腓尼基字母的希臘文字的出現及其在社會上的廣泛應用是推動希臘城邦形成的至關重要的因素。他們認為,與其他傳統社會不同,在古希臘,文字壹旦出現,就被廣泛推廣和使用,從而在很大程度上把城邦的出現歸功於文字的出現及其應用的後果。總的來說,上述壹系列研究使我們對希臘城邦制度形成的歷史問題有了更新、更深刻的認識:希臘城邦制度的形成是壹系列因素相互作用的結果。無論上述研究各自的缺陷如何,它們的* * *都有壹個相同的缺點,即片面強調壹個因素的作用,而忽視其他因素的重要性。因此,如果分開來看,它們都不能令人信服地解釋希臘城邦制度的形成。更為嚴重的是,西方學者雖然對城邦制度形成的諸多方面進行了深入的探討,卻忽略了壹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就是土地私有制的形成。當然,這很大程度上可能是有意為之。在西方學術界,土地私有制問題壹直被視為馬克思主義意識形態的壹部分,因此大多數學者都盡量避免觸及這壹問題。但實際上,這樣壹來,他們只是成為了西方非馬克思主義或反馬克思主義意識形態的犧牲品。拋開意識形態因素,對土地私有制的形成進行歷史考察還是很有益處的。在討論之前,還必須指出,古希臘的所有權概念與古羅馬或現代法律中的所有權概念有很大不同。在古希臘的思想中,沒有抽象的所有權概念,相應的,古希臘也沒有詞語來表達這個抽象的概念。表示所有權的希臘詞,如ousia、exein、kratein、kektesthai、ktema等,都表示實際意義上對特定財產的特定占有。在現代法律意義上,它們指的是“占有”而不是“所有權”。古希臘人對所有權的理解是在實際占有的意義上,所以當亞裏士多德試圖定義牢固占有時,他實際上是在定義所有權:牢固占有的定義是這樣的財產占有,即它的使用完全取決於他自己——對他的財產的檢驗是他是否有權轉讓;這裏我用轉移來表示給予和買賣。亞裏士多德的定義被今天的古代經濟和法律史學家普遍接受。在古希臘,土地所有權的首要標誌是占有者轉讓土地的權利,即給予和購買的權利。2.古代下層階級與貴族統治階級為政治經濟權利的鬥爭,是理解希臘城邦形成和土地私有制確立的關鍵。可以肯定的是,在古代以前,土地私有制還沒有建立。在邁錫尼時代,B行泥板文書提供的材料表明,當時的經濟結構是以皇宮為中心的,這就是學者們所說的“宮廷經濟”。大量關於土地占有的記載表明,邁錫尼的土地大致分為“克-克-米-納”和“基-提-米-納”。社會成員——無論是王國裏的官僚還是普通農民——都有壹定的占有土地的義務,這就是學者們所說的“有條件的保有”。這與希臘各個歷史時期的土地制度大相徑庭。在荷馬時代,隨著邁錫尼中央集權的崩潰,當地貴族分享了宮廷的權利,也控制了大部分土地。雖然有學者認為荷馬時代社會的土地制度是典型的私有制,但荷馬史詩提供的材料表明,土地私有制尚未建立。在荷馬時代的社會中,仍然存在著土地公有制,關於巴切利烏斯或泰姆諾斯的史詩記載就證明了這壹點。文字B中出現了temenos這個詞,意思是王(wanax)和將軍(lawagetas)的領地。在荷馬史詩中,“* * *”這個詞出現了十三次。除了其中四個地方代表神的領地,其他九個地方都代表巴西留斯和貴族戰士的領地。根據史詩記載,這些領土被集體授予建立軍事成就的英雄和領袖。這說明土地至少有壹部分是集體所有而不是個人所有,集體有權給個人。此外,史詩中對土地的記載也反映了公有土地的存在。在古希臘語中,“kleros”壹詞的本義是“抽簽”,在指土地時,其引申意義是“通過抽簽獲得的土地”。史詩中有兩處提到土地的分配,荷馬在《伊利亞特》中用的壹個比喻很清楚地說明了個人耕種的土地是由集體分配的。荷馬在描述希臘盟軍與特洛伊人的激烈戰鬥時,把兩軍比作兩個人在壹片公共土地上爭奪領域邊界。他們拿著測量桿,為壹小塊地的不均勻分割而爭吵,但壹道柵欄把他們隔開了。雖然有學者對這份材料提出了種種質疑,但其中提到的公共土地的存在是不可否認的。然而,公有土地並不是荷馬社會中唯壹的土地占有形式。同時,詩人筆下的英雄也是大片土地的占有者。他們壹般擁有大量的果園、牧場和耕地,並使用奴隸為其工作。有時候,貴族也會把壹些土地分給忠誠的仆人。奧德修斯的豬尤邁奧斯期望他的主人給他壹塊土地和壹所小房子。他說,“壹個善良的主人應該報答他辛勤工作並受到神靈保佑的仆人”。另壹方面,史詩也提到了沒有土地的人。奧德修斯在冥界看到阿喀琉斯的靈魂時,稱贊他生前受到人們的尊重,死後成為所有靈魂的領袖。後者答道:“高貴的奧德修斯,不要在我面前贊美死亡。我寧願生活在地球上,做阿克勒羅斯的仆人,也不願做這裏所有鬼魂的國王。”總的來說,在荷馬社會,奧伊科斯控制了大部分土地,但這並不是其土地制度的全貌,也有土地公有制的因素。最合理的解釋是,荷馬時代的土地制度處於公有制向私有制的過渡階段,土地私有制只是在古代才逐漸確立。3.貴族統治階級對政治權力和經濟資源的壟斷控制導致了下層階級對政治和經濟權利的爭奪,進而引發了古代社會的巨大變革。正是這種巨大的社會變革導致了古典城邦制度的形成,也正是在這種變革中,土地私有制逐漸確立。在斯巴達,這種變化的明顯標誌是勒庫古的改革。雖然勒庫古本人是壹個傳奇人物,但傳統上歸於他的改革是有歷史依據的,其主要內容是克萊羅伊的分配和社會政治制度的改革。近年來,哈德森等壹些西方學者試圖否定平均分配土地的歷史真相,提出斯巴達的土地制度和財產繼承制度與其他城邦並無不同,但他們的研究忽略了斯巴達社會政治生活的許多重要方面,我們完全有理由相信,斯巴達的軍事制度、公民膳食制度及其教育制度與其土地制度密切相關。與其他城邦不同,斯巴達有自己獨特的軍事和社會制度。它所有的成年男性公民都是職業軍人,公民最崇高的職責就是保衛城邦。因此,斯巴達公民把戰爭和軍事訓練作為他們唯壹的職業。早在勒庫古改革時期,城邦就“禁止壹切自由人追求財富,並規定他們唯壹的職責是捍衛城邦的自由”。城邦還規定,所有60歲以下的成年男性公民在任何時候都有服兵役的義務。這種公民軍事化的制度,與平分土地的制度是分不開的。既然公民不能從事任何追求財富的活動,那麽很明顯城邦必須為他們的生計提供壹定的保障,讓所有公民都有相對平等的經濟基礎。另壹方面,重步兵的作戰模式必然會影響公民的社會政治意識。所有公民,無論是平民還是貴族,都成為重裝步兵的壹員,在同壹個方陣中並肩作戰或訓練。這種貴族與平民之間的群體生活,無疑催生了壹種平等的觀念。雖然有學者對此提出質疑,但重裝步兵的作戰模式無疑增強了平民與貴族鬥爭的自信心。雖然這種自信可能不足以形成強烈的政治意識,使他們要求平等的政治權利,但他們在經濟上,特別是在土地上的平等要求,是有史料證實的。公元前7世紀初,斯巴達詩人Tyrrhesus的詩歌記錄了下層市民要求重新分配土地的呼聲。或許這個號召與重裝步兵的改革不謀而合不僅是巧合,更是因果。斯巴達社會生活的另壹個獨特之處是公民的* * *餐制度。根據這壹制度,包括國王在內的所有男性公民都要集體用餐。為了維持這種集體用餐的制度,每個公民每年都必須向城邦繳納壹定數量的食物。如果他不能支付規定數量的食物,他將失去公民身份。顯然,這種* * *飯制度的基本前提是,從壹開始,所有的公民都必須有壹個相應的經濟基礎,即他們所占有的土地足以生產他們所要支付的糧食,而這個基礎只有通過土地的平均分配才能實現。沒有這樣的基礎,集體用餐的制度根本不可能實行,因為斯巴達用餐制度的目的從壹開始就不是排斥壹部分公民,而是培養公民的集體觀念和城邦觀念。斯巴達的土地制度與其獨特的社會政治制度密切相關。因此,在討論斯巴達的土地制度時,不應該孤立地看待它,而應該把它作為城邦整個社會政治經濟制度的壹部分,進行全面的研究。均田制的目的是維護城邦獨特的社會政治制度。其意義在於,它實際上界定了公民團體的範圍,從而界定了公民權利。分享土地的社會成員成為* * *飯制成員和城邦的職業軍人,也就是城邦的公民。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波利比烏斯把斯巴達的土地稱為“政治部分”,也正是在這裏確立了斯巴達的土地私有制。在雅典,下層農民和貴族之間的鬥爭更直接地導致了土地私有制的建立。梭倫改革的直接原因是貴族統治階級對土地的壟斷以及由此引起的下層農民的不滿。改革前,下層農民沒有直接的土地所有權。亞裏士多德說,在梭倫改革之前,雅典的債務只能由個人抵押,也就是說,個人無權抵押自己的耕地。所有的土地都被稱為Eupatridai的統治集團所控制,下層農民成為他們的依附者。在談到改革前雅典的社會狀況時,亞裏士多德說:...之後,貴族和民眾發生了沖突。從各方面看,他們的政治制度掌握在少數人手中,尤其是窮人,他們的妻兒被富人奴役。他們被稱為諸侯和六壹漢。因為他們是根據這種誤解耕種富人的土地。所有的土地都由少數人控制;如果他們付不起房租,他們和他們的孩子將失去自由。亞裏士多德在這裏提到了“六壹漢”的問題,關於這個問題壹直有很多爭議。傳統觀點將劉壹含視為向貴族支付租金的窮人,並因此將亞裏斯多德文章中的誤解壹詞翻譯為“租金”,但對於租金的具體份額,即六分之壹還是五分之壹,眾說紛紜。無論如何,六分之壹或五分之壹的地租似乎是不可思議的,所以這個結論並不被學者們普遍接受。對此,英國學者加倫特提出了新的觀點,認為“61漢”是農民在農忙季節為富裕的貴族耕種土地,作為報酬,他們獲得六分之壹的收成。但是這個理論很難解釋公元前七世紀阿提卡下層農民的不滿和社會危機。為了自圓其說,加倫特不得不在這裏引入“恥辱文化”的概念,並進壹步假設希臘人被迫出賣勞動力是壹種恥辱。但無論如何,這種“恥感文化”的概念並不能令人信服地解釋公元前七世紀末六世紀初雅典社會危機的根源。“羞恥”並不是雅典社會變革的唯壹原因,甚至不是壹個主要原因。[編輯本段]雅典城邦制度在古希臘人建立的眾多城邦中,雅典是最具影響力和典型性的壹個。雅典城邦以民主政治、發達經濟和繁榮文化著稱。雅典城邦位於希臘中部的阿提卡半島,主要居民為愛奧尼亞人和阿卡亞人。境內多山,礦產豐富,海岸線曲折,良港眾多,但缺少良田,適宜發展航海和工商業,不利於農業發展。公元前8世紀,阿提卡開始形成以雅典為中心的統壹城邦。雅典城邦的公民由貴族和平民組成。建國之初實行貴族政治,原氏族貴族掌握政治經濟特權。隨著新興工商業階層經濟實力的日益增強,打破氏族貴族對政治權力壟斷的願望也越來越強烈。他們和其他平民壹起展開了從士紳貴族手中奪權的鬥爭,鬥爭的結果使雅典城邦走上了古代民主政治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