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功能:
旋律特點:樂句長短不壹,氣息悠長。無論是聲樂還是器樂,旋律都空前華麗復雜,有相當多的裝飾音和調式模式。像文藝復興時期的旋律壹樣,旋律的發展通常以形象化和象征性為特征。引人註目的是旋律中有明顯的和聲屬性。
節奏:可分為自由節奏和清晰規則節奏兩種。前者用於朗誦、托卡塔、前奏曲等。,而後者則用於詠嘆調、賦格、舞曲等。,在運動中保持不變。這兩種節奏經常壹起使用,如朗誦和詠嘆調、前奏曲(或托卡塔)和賦格。
調式:大調式和小調式的體系,取代了過去的“教會調式”。
和聲:形成了以主、屬、從為中心的大小音功能的完整和聲體系,用不協和來變換調性,使和聲進行充滿力量和情感。17世紀十二平均律的發明與和聲體系的充分發展密切相關。
巴洛克時期獨特的作曲手法。在鍵盤樂器(通常是古鋼琴)的樂譜低音部分寫壹個清晰的音符,並在上面標上解釋和聲的數字(例如數字6表示上面應該有它的第六和第三個音)。演奏者根據這個提示彈奏低音和和聲,和弦的排列和織體由演奏者自己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