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語文主要考察考生的記憶、理解、分析綜合、鑒賞評價、表達運用、探究六種能力。分為基礎知識(語言知識、文學和實踐知識)和基礎能力(閱讀能力和寫作能力)兩個方面。
評估內容
(1)基礎知識
1.語言知識
(1)能夠記憶和理解文言文常用詞,掌握文言文作品中詞類活用、壹詞多義、外來詞、古今詞、常見特殊句式等語言現象,能夠進行簡單的今古文翻譯。
(2)能夠準確運用漢字,記憶和解釋現代著作中的疑難詞語(不包括專業術語),理解漢語語法規範,掌握準確、簡潔、連貫、恰當、生動、形象的語言表達方式。
(3)掌握文言文和現代漢語中常用的修辭手法。
2.文學知識
(1)掌握古今中外重要作家和代表作品的基本情況。如作家的時代、國別、字號、代表作品、詩集名稱、文學見解、藝術成就等。;說明來源、編輯年代、基本內容、主要特點和在文學史上的地位。
(2)了解文學史上重要的文學流派和文學現象。
(3)熟記常見名句、名篇。(詳見復習課)
3.實用性知識
掌握基本實用文體的語言要求和規範的寫作格式及寫作要求,包括聲明、通知、證書、介紹信、求職信、演講稿(含歡迎詞、告別詞、致謝詞等十三種公文和商務文件。)、商業信函、計劃(策劃書)、總結、調查報告等。
(2)基本能力
1.閱讀能力
(1)理解作品主題,正確劃分作品段落層次,理解和總結段落大意和作品主旨。
(2)能夠準確分析作品(文學類、實用類文本)的材料、表現手法和技巧,並結合作品講解常用修辭格的修辭作用。
(3)能夠結合不同風格的特點,分析作品語言的特點,欣賞表現性語言的意義和表達的作用。
2.寫作能力
(1)文學寫作
基本要求:思想內容正確,中心明確,組織清晰,結構完整,用詞通順,標點正確,字跡工整,字體線條達標。詩歌除外,文體不限,字數不少於600字。
(2)應用文寫作
基本要求:能夠根據所提供的材料或情境選擇合適的寫作風格,主題明確、重點突出,材料準確、翔實,結構完整、恰當,表達流暢、合理。
主要語言包括通知、通報、報告、請示、信函和聲明、通知、證明、介紹信、求職信、講話(包括歡迎詞、告別詞、致謝詞等。)、商業信函、計劃(策劃書)、總結、調查報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