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我們現在能看到的資料來看,歷史學家的記述是比較早的。司馬遷的《屈原賈生傳》不僅是壹部屈原和賈誼的傳記,還涉及到賈誼之前的宋玉、唐勒、荊軻等詩人,是對文學發展過程的初步描述。之後,班固(東漢)在《韓曙傳贊》中簡要敘述了司馬遷《史記》之前史家著述的發展過程。齊梁時期的沈約在《宋·謝舒·淩雲傳》中對南朝至宋以前詩歌的發展進行了回顧,可以說是對詩歌史較為詳盡的論述。(南宋)葉凡撰《後漢書》,首創《文遠傳》,將二十二人的傳記與文學成就結合起來,按時間順序排列,為文學的發展提供線索。從那以後,大多數關於文遠或文怡的官方傳記都遵循了《後漢書》的風格。在書目方面,班固在劉歆七觀的基礎上撰寫了《韓曙文藝誌》,其中《詩賦簡評》對詩賦的發展有初步的描述。此後的壹些目錄學著作,如《隋書經籍誌》、《舊唐舒靜集誌》、《新唐淑怡文誌》,大都繼承了韓曙《文藝誌》的傳統,同時對目錄學的起源和發展進行了考證。(清)玄幻雲對《四庫全書》大致內容的概括,可以算是這類書的集大成者。詩歌批評方面,劉勰《文心雕龍》以下20篇論述了多種文體的形成過程,時間系列也有對文學發展的精彩論述。(梁)鐘嶸的《詩序》對文學的發展作了相當詳細的論述。此後的壹些詩話、詞話以及《詩年譜》、《詞年譜》等書籍中也有關於詩歌發展的論述。
此外,鄭玄的《東漢詩序》追溯了詩歌的起源,列舉了周文王、周武王、周成王、王怡、王怡、王理和王友時政治變化與詩歌的關系,並從政治角度詳細描述了詩歌的發展。西晉時期,智羽的《論文章之別》從文體演變的新視角論述了文學的發展。(唐)白居易《九詔元曲》概括了“詩”“騷”以來詩歌的發展。(宋代)李清照的《詞論》追溯了詞的發展。(元)新《唐才子傳》是為唐代398位詩人所作的傳記,偶有註釋,從中可以看出唐詩發展的演變。(明)張浦編撰的《漢魏六朝名家集》碑文,勾勒出了漢魏六朝文學的發展脈絡。(清)錢《歷代詩傳》評點了明代1600多位詩人。清人編纂的《全唐詩》對唐代詩人逐壹作了簡要介紹,從中可以看出唐代詩歌的發展線索。
毫無疑問,以上作品都是我們今天寫文學史時應該借鑒的。但是,這些都不能算是對文學發展過程的系統而完整的論述,所以它們都不是專門的文學史著作,更談不上已經建立起壹門獨立的文學史學科。中國學者的文學史著作是在20世紀初受外國影響而出現的。壹般認為,林傳家在首都大學堂寫的《中國文學史》講座是原著。謝無量的《中國文學史》、胡適的《白話文學史》、鄭振鐸的《插圖中國文學史》、劉大姐的《中國文學史》、中國科學院文學研究所的《中國文學史》、遊國恩的《中國文學史》分別代表了20世紀20、30、50、60年代文學作品所能達到的成就。王國維的《宋元戲曲史》和魯迅的《中國小說史》是分裂文學史上最早、影響最大的著作。
由此可以說,文學史在進入20世紀以後,尤其是20世紀二三十年代以後,成為壹門獨立的學科。但是對這個學科的理解不盡相同,所以文學史的寫作也大相徑庭。只要嚴肅的學術研究因認識不同、寫作方法不同而各具特色,就能從不同方面豐富和完善文學史這門學科。即使是現在或將來,也不可能只有壹種理解、壹種模式、壹種寫法,而只能是百家爭鳴、百花齊放。
那麽,我們如何理解文學史呢?我們認為,文學史是人類文化的成就之壹。
這是最不做作最直白的回答,意思是強調文學史就是文學史,文學史作品要在廣闊的文化背景下描述文學本身的演變。它包括以下含義:
把文學當作文學來研究,文學作品要以文學為本位,重視文學的藝術性和感染力的特點和審美價值。當然,文學的價值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其反映現實的功能,這是沒有問題的,但這種功能是如何實現的呢?它是以語言為工具,通過喚起接受者的美感來實現的。壹些文學作品所反映的現實的廣度和深度,未必超過史書中的記載。如果把被譽為“詩史”的杜甫的詩,與《唐書》和《子同治鑒》兩部相比較,與白居易《賣炭翁》、《順宗實錄》中的類似記載相比較,就不難理解這壹點了。但後者不能代替前者,因為前者是文學,有審美價值,更能感染讀者。當然,我們也可以用詩歌來證史,把古代文學作品作為研究古代社會的素材,從而獲得有價值的成果,但這不是文學史的研究,文學史作品必須註意文學本身的特點。
本文以文學創作為中心,闡述了文學的發展。文學史研究有幾個層次,最外層是文學創作的社會政治經濟背景。背景研究非常重要,是深入闡釋文學創作的壹把必不可少的鑰匙。但對社會政治經濟背景的研究顯然不能成為文學史作品的核心內容,文學史也不能寫成社會發展史的圖解。第二個層次是文學創作的主體,即作家,包括作家的生活、思想和心態。應該充分重視對作家的研究,但作家研究不是文學史作品的核心內容,文學史也不能寫成作家評論和傳記的集成。正史中的《文遠傳》和《文藝傳》不是現代意義上的文學史。第三個層次是文學作品,是文學史的核心內容。因為文學創作最終體現在文學作品中,沒有作品就沒有文學,也就沒有文學史。換句話說,文學史作品的核心內容是解釋文學作品的演變,前兩個層面都是圍繞這個核心展開的。
文學創作與文學理論、文學批評和文學欣賞密切相關。文學理論指導文學創作,文學批評和欣賞是文學創作完成後讀者的反應。文學發展史是壹部文學創作、文學理論、文學批評和文學欣賞共同推進的歷史。這並不是說要在文學史著作中加入很多文學理論、文學批評和文學鑒賞。今天,文學理論批評史已經成為壹門獨立的學科,寫文學史就更沒有必要了。我們只是強調寫文學史要關註文學思想的發展演變,用文學思想解釋文學創作,關註文學的接受,引導讀者正確欣賞文學作品。
還有與文學創作密切相關的文學媒體。古代的文學媒體遠比今天少,只有口頭傳說、文字抄寫、印刷出版、說唱表演等等,但都足以吸引我們的目光。文學作品是依靠媒介來發揮讀者作用的。不同的媒體對文學創作有不同的要求,而創作不得不適應甚至遷就這些要求。在壹定程度上可以說,文學創作的情況取決於媒體。從口頭傳播到書寫臨摹,再到印刷出版,媒介的變化引發的創作變化值得關註。先秦兩漢文學作品的簡潔性與文字的復雜性無關。唐宋詞的演唱風格對創作的影響是顯而易見的。印刷術發明後,大量文獻長期廣為流傳,對宋代文人化作家和宋代以學為詩特色的形成產生了重要影響。宋元說話藝術對小說創作的影響,以及宋元戲曲表演方式對劇本創作的影響都是不容忽視的。媒介對創作的影響,給創作帶來的變化,都應該載入文學史。
總之,文學創作是文學史的主體,文學理論、文學批評和文學鑒賞是文學史的壹翼,文學媒介是另壹翼。所謂文學標準,強調的是文學創作的主體及其兩翼。
從某種意義上說,文學史屬於史學的範疇,寫文學史要有歷史的思維方式。文學史中的作品既然是“歷史”,就應該突破過去簡單地把作家的作品按時間順序排列的模式,註重“歷史”的脈絡,清晰地描述繼承和變化的過程。文學史作品既然是“歷史”,就必須依靠描寫,要把通常的評價性語言變成描述性語言。評價性語言重在定性分析,描述性語言重在說明情況、現象、傾向、風格、體裁、特點,說明創作得失及其原因,說明文學發展變化的前因後果。描寫和評價不僅是兩種不同的語言習慣,也是兩種不同的思維方式。描述不排斥評價,自然包含評價。文學史作品既然是“歷史”,就應該尋求“歷史”的規律,而不滿足於事實的羅列。但規律存在於文學事實的聯系中,這是自然的結論,而不是從外部貼上的標簽。
我們不僅不排斥而且非常重視文學史與其他相關學科的交叉研究,從文化學的廣闊視角審視文學。文學的演變與整個文化的演變密切相關。古代的文學家往往是歷史學家、哲學家、書法家、畫家,他們的作品往往滲透著深刻的文化內涵。因此,借助哲學、考古學、社會學、宗教學、藝術學、心理學等相鄰學科的成果,借鑒他們的方法,將給文學史研究帶來新的面貌,在學科交叉上取得突破性進展。比如,先秦詩歌離不開原始巫術、歌舞;兩朝中國文學研究與儒家思想的獨尊地位有很大關系;魏晉南北朝文學研究不能不關註玄學和佛學。研究唐詩不能不關註唐代的音樂和繪畫;宋詩研究不能不關註理學和禪宗。山西保存的反映金元戲曲表演的戲臺、人物、磚雕和壁畫,是研究金元文學的重要資料。明中葉社會經濟變革所帶來的新的社會環境和文化氛圍,是研究當時文學發展不可忽視的。這些都說明了廣闊的文化視野對於文學史的研究是多麽的重要!有了文化學的視角,文學史的研究可以深化。
文學史的存在是客觀的,文學史的描述要努力貼近文學史的真實。但文學史著作能做到什麽程度呢?這確實是個大問題。因為文學史的材料在當時的記錄過程中帶有記錄者的主觀色彩,在流傳過程中丟失,所以正在寫文學史的人不可能完全看到;再加上編劇從不同的角度選擇不同的素材,觀點、方法、表述都是個性化的,所以純粹客觀地描述文學史幾乎是不可能的,總會有壹些主觀性。如果這個主體性指的是作者的個性,嚴謹創新,這樣的主體性正是我們所需要的。如果這種主觀性指的是壹個時代相似的觀點和方法,以及由於信息不同而產生的壹些時代特征,那也沒什麽不好。我們當代人寫的文學史,不僅是當代人寫的,也是為當代人寫的,所以壹定是當代的。這種當代性表現為:當代價值判斷、當代審美趣味和對當代文學創作的關註。如果研究古代文學史,可以前車之鑒,關註當代文學創作,這樣寫出來的文學史對當代文學創作更有借鑒意義。當代的文學史著作更容易被後人註意,因為它們反映了當代人的思想。但無論如何,絕不能把主觀性當成獨斷、專橫的代名詞。
寫中國文學史要借鑒外國文學理論,但必須立足於中國文學的實際,不能生搬硬套外國的時髦理論作為解釋中國文學的公式。有誌於中國文學史的研究者,應該把中外、傳統、現代的文學理論融為壹體,從中國文學的實際出發,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以實事求是的態度來闡述中國文學史,而不是先設定壹個框架,再用適合這個框架的材料來填充。
文學史編纂是撰寫文學史的基礎性工作。所謂文學史編纂,包括書目、版本、校勘、作家生平考證、作品鑒定、史料檢索等。,是壹種以鑒別和整理材料為目的的考證。這是寫文學史不可或缺的基礎工作。沒有這個基礎,文學史所依據的材料的可靠性就差很多,但嚴格來說,文學史的編史並不完全等於文學史。著眼於學科的劃分,為了促進學科的發展,應該在文學史之外設立壹個分支學科,即文學史史料學;但就學者而言,歷史的討論和史料的考證都要兼顧,完全不了解史料是很難做好文學史研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