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與余、薛濤、並稱為唐代四大女詩人。元稹有浪漫的愛好,喜歡為戀人寫詩。當年,袁才子和薛濤熱戀時寫了壹首《送薛濤》,後來和熱戀時又寫了壹首《送》。雖然劉采春和元稹的戀情廣為流傳,但這段戀情最終無果而終,原因很簡單,劉采春和薛濤壹樣,身份卑微,和袁才子有著不正當的家世。
本文《那年杏花開》由劉力執筆,晉城出版社出版。
鄧麗君,經過壹代歌後,在華人圈是壹個家喻戶曉的名字。在20世紀70年代和80年代,她在中國社會幾乎家喻戶曉。
每個人都喜歡鄧麗君,主要是因為他們喜歡聽她揮之不去的“頹廢的聲音”。那些略帶傷感的歌,迷倒了無數人,以為她是中國第壹個唱這種歌的女藝人。事實上,早在1000多年前的唐朝,這種“頹廢之聲”就已經流行起來,是壹位名叫劉采春的當紅女歌手使這些歌曲風靡全國。
與余、薛濤、並稱為唐代四大女詩人。
劉采春是壹個全面的專業文藝人物,就像現在娛樂圈裏的影視歌曲兩棲明星。她不僅會表演、唱歌和跳舞,還會寫詩。她堪稱創作歌手,也是唐代四大多才多藝的女詩人之壹。
能寫詩真的很神奇,說明劉采春不是壹個沒腦子的花瓶,而是壹個藝術修養很高的優質歌手,比那些連唐宋都分不清的震撼歌手強。現在有些歌手真的是無語了,沒有英雄,就讓豎子出名!
由於他的地位低下,劉采春的生卒年和其他個人情況不得而知。她的個人資料不僅在嚴肅的史書中有記載,在地方誌中也見不到。但因為她與唐代大詩人元稹有過壹段戀情,所以野史中留下了壹點關於她的記載。
關於劉采春的出生地,壹說是江陰,壹說是紹興,但跳不出江南。“江左宮商賈躍進”,是初唐魏徵主編的正史《隋書》中的壹句話。意思是江南自古以來就是音樂藝術高度發達的地方。
當時,劉采春在江南的流行樂壇甚至比超女還紅。按照現在的名字,應該是壹個擁有無數粉絲的diva歌手。劉采春粉絲團的成員不僅有京城的達官貴人,也有蘇杭的李韓村婦。可以說不分年齡,不分財富,男女通吃。
唐朝的人談論劉采春,就像我們今天談論鄧麗君壹樣。當年的鄧麗君“哪裏有中國人,就可以哼鄧曲”,而劉采春是唐朝的鄧麗君。
古代從事文藝事業大概有兩個原因:壹是生計所迫;二是家裏有搞娛樂圈的傳統。劉采春兩者皆是。
雖然沒有史料說明劉采春的家庭經濟狀況,但可以斷定劉采春是個苦孩子。古代演員受社會歧視,是窮人。只要他們的孩子有壹碗飯吃,他們就永遠不會成為演員。
當劉采春還是個孩子的時候,因為家境貧寒,她進入了娛樂圈。長大後,丈夫也是圈內人。她的丈夫周繼崇是當時著名的戲曲演員,傳統上被稱為“宮鈴”。周繼沖擅長“參軍”,他的叔叔周繼南也是當時參軍的著名演員。
所謂“參軍戲”最早始於南北朝後趙的時期。內容是:壹個演員穿上官服,假裝參軍(壹個級別不高的官員)。後來這個演員因為貪汙參軍,被其他演員取笑,因此得名“參軍戲”。
最早的“參軍劇”主要是搞笑調侃。壹般來說,有兩個作用。被戲弄的主角是要參軍的,被戲弄的人叫倉谷。他們的表演有點像今天的相聲。
早期的參軍劇內容貧乏,結構簡單,影響力不大。晚唐時期,“參軍”發展為多人表演,戲劇情節更加生動復雜。除了男性角色,還有女性角色,為整場演出增添了亮色。劉采春是當時“參軍戲”的女主角。
婚後,與周氏兄弟組成了“家庭戲曲班”。三位第壹夫人經常四處演出,名聲越來越大,最後到了江南人人皆知的地步。劉采春不僅會演戲,而且有壹副好嗓子。用文人的話來說就是“唱穿雲繞梁三日”。可以說是實力派歌手。
劉采春的劇團沒有任何平面立體的媒體宣傳,沒有大型海報畫冊,也沒有人給他們包裝炒作。劉采春只有通過壹系列的巡演才能風靡大半個中國。難道不是現代自封的流行天後們的爺爺奶奶或者他的印章?而劉采春是真正的流行天後,絕對沒有假唱行為。
在周氏兄弟劇團每場演出的最後,壓軸節目是由親自作詞演唱的歌曲。這時候往往是觀眾情緒達到最* * *的時候。不僅是那些自身修養較差的普通百姓,就連平時坐以待斃的士大夫,聽後也是如癡如醉,有的甚至淚流滿面。場面還挺感人的!
那麽劉采春唱了什麽歌,如此轟動?它的名字叫《王福松》,是劉采春的代表作,相當於她的保留歌曲。《望夫之歌》讓劉采春壹舉成名,也讓她擁有了很多堅定的粉絲。
這首《王夫歌》是六首歌曲的組曲。都是唱以四服為內容的歌。光聽這個名字就能讓人心酸淚流滿面。
“王夫歌”又叫“Y曲”。“Y”相當於“羅徠”,是江南的壹種方言。有盼望遠行之人歸來的意思,可見這是壹首抒發哀愁的感傷之歌。所以元稹在《致劉采春》壹詩中說,她“多有煩斷腸之點,遣詞能唱王符之歌”。那時,劉采春幾乎成了女商人的代言人——那些有錢有閑但生活空虛的妻子。
江南的商業壹直很發達。許多城市是重要的對外貿易港口和國內商業貿易中心。自唐代以來,大量商人長期出國旅行,開展各種貿易活動,給家庭帶來了兩方面的影響:
壹方面,男人要養家糊口,要掙錢,就不能留在農村。他們常年要在全國各地奔波,有家又回不了家,過著孤獨的流浪生活。此外,安全也是他們家人擔心的重要問題。自古錢能引來賊,商業風險不可預測。
另壹方面,這些商人的妻子年紀輕輕就被遺棄在家裏。他們不得不贍養老人,撫養和教育孩子,管理各種家務。其中的艱辛和困苦外人看得見,但內心的孤獨和寂寞又有誰知道呢?
她們不僅擔心丈夫的生意、安全和健康,還擔心身邊的其他女人——她們經常在河邊散步,哪裏能不濕鞋!
接下來我們來看壹首商人妻子寫的詩。作者是郭少蘭,也是唐代的。郭少蘭是長安壹個普通的家庭主婦。她老公仁宗去湖南做生意,幾年沒回來,杳無音信。
郭少蘭思念丈夫,卻不知道仁宗在哪裏。失望之余,她寫了壹首詩綁在燕子的腳上。也許是她的真誠感動了上帝。燕子在荊州突然落在仁宗肩上。他驚訝地打開信,看到是這樣壹首名為《送丈夫》的詩:
老公去了重湖,對著窗戶哭。
勤奮依靠燕子的翅膀,被送去給壹個瘦弱的愛人。
明代鐘惺曾在《名媛詩》中評價郭少蘭的這首詩:“雖非詩,但可聞其故事。”意思是說郭少蘭這首詩的藝術水平不怎麽樣,但是因為事有蹊蹺,所以流傳了下來。
說實話,鐘星的評價很客觀。郭少蘭的小詩在藝術上真的沒什麽過人之處,語言平實直白。但這並不意味著這首詩毫無價值,相反,它具有極其重要的認知價值,因為它代表了許多商人和女性的心聲。
郭少蘭是幸運的。據說仁宗看了這首詩後“哭”了壹場就回來了。他們終於團聚了。然而,壹些女商人沒有這麽好的運氣。她們終於盼來了星星月亮和老公,卻發現他身邊還有壹個!於是,“他能看到的都是新歡的笑容,聽不到老人的哭泣”也就屢見不鮮了。
據說當時商人妻子的婚姻生活已經成為壹個惱人的社會問題。大量夫妻長期分居,婚姻生活極不和諧,已經成為壹種普遍的社會現象。但是愛情變得珍貴,生存的代價更高,這是無奈的!
劉采春大概是做過市場調查的,這組歌曲迎合了當時的市場需求,也可能是因為劉采春接觸商人家庭的機會比較多。總之,劉采春對這個市場的探索顯示了她作為營銷人員的能力。值得註意的是,這些歌詞並沒有像文人作品那樣以書面形式流傳,而是依靠舞臺表演,口口相傳至今,真的很不容易!
劉采春寫的* * *詩有壹百二十首,清朝編的* * *詩有六首,署名都是劉采春。有人懷疑這組詩的作者不是劉采春,但應該沒有人對她的原唱說什麽。有些男人壹看到女人寫詩,寫下廣為流傳的詩,就會忍不住想,是不是背後又多了壹個男詩人。
雖然最後他們也查不出那個男詩人是誰,但還是要找各種理由去懷疑。例如,寫詩的胡應麟斷言劉采春的幾首詩“不在晚唐”,從而否定了她的作者身份。至於“晚唐”的曲調,胡老先生自己也含糊不清。
即使是錯的,也是壹個美麗的錯誤!在沒有錄音技術的唐朝,六首詩壹首接壹首的演出,並不容易流傳下來。後代也在懷念這位讓它們廣為流傳的女人。
《Y曲》傳世* * *六則(上)
我不喜歡秦淮河,但我討厭上船。
我帶走我兒子的丈夫已經很多年了。
其次,
請問東源柳,已經枯了多少年了?
既然沒有枝葉,就不要怪太陽。
第三
不要做商人的妻子,柴進應該成為賺錢的人。
看著河口,我認錯了幾條船。
第四。
那壹年的離別日,我只在桐廬停留。
桐廬人消,今得廣州書。
第五。
昨天比今天好,今年比去年老。
在黃河清的壹天,白頭發和黑頭發是不可能的。
第六。
昨天北風凜冽,引舟蒲裏安。
潮來了,很難撼動低谷。
這種當時流行的民間唱法,和文人的廟堂歌真的不壹樣。具有濃郁的民間氣息,給人以新鮮感。這是其中的兩個:
《我不喜歡秦淮河》這首歌講的是壹個孤獨無聊的女人。壹想到老公在外很久了還沒回來就很郁悶。於是,女人壹會兒怨水,壹會兒恨船,壹會兒說沒心沒肺的人走了好幾個月,壹會兒又說被捅了壹千刀的人可能走了好幾年。
這個小媳婦像是在自言自語,也像是在思考,想到哪裏說哪裏,這是壹整個意識流。妳丈夫長期不在和水和船有什麽關系?看似不可理喻,實則生動地體現了閨閣女性的“天真”和“小清新”。
清代資深詩評家沈德潛壹眼就看出了這種美。他在《唐詩別集》中評價這首詩:“我不喜歡”“我討厭”“我老了”“我老了”,重復起來很可笑。專家沈是個懂詩的人!
劉采春並沒有創作《離愁別緒》這部作品,在她之前和之後也有人寫過這方面的詩。比早近百年的劉長卿在壹首《送李判官去潤州紮營》中,抱怨“不肯留客,草青青送馬蹄鐵”。後來宋代詩人蘇門四士之壹的晁曾在壹首詩中說“不穿無涯官柳,無情畫,無根而行”,但不如的好。
《不要做商人的妻子》這首歌是關於她丈夫不合時宜地回家所引起的怨恨,這意味著“自從我嫁給了曲塘的商人,他每天都沒有遵守他的諾言”,在李益的江南曲中。
在前壹首詩中,這個女人抱怨水和船,但這不是真正的怨恨。只有在這首詩裏,她才指出了真正怨恨的對象——原來是她的丈夫!我老公之所以反感,正是因為他是壹個重利輕分的商人,就像白居易在《琵琶行》裏說的那樣。
據說,當時劉采春的《望夫之歌》壹響,大姑娘們、小媳婦們,甚至走在路邊的人,都聽到聲音,放聲大哭。這種景象可以和鄧麗君的相比。
80年代的大街小巷,每當“妳什麽時候再來”響起,人們都會跟著哼唱。哪裏有中國人,哪裏就有人唱鄧麗君歌曲。如果把鄧麗君的歌和劉采春的歌比,王符的歌應該相當於鄧麗君的三年:
我想念我的膽量,我想穿上它們。
我終於盼到妳回來,已經三年了。
之前沒想到會遇見妳,明天就是離別。
這次妳是什麽時候去的?是三年嗎?
左三年右三年。這輩子妳遇到過幾天?
最好三年不要見面。
明明不能錯過,卻又不得不苦澀纏綿。
為什麽放不下這顆心,寧願吃苦?
從鄧麗君和甜絲絲的悲歌中,我們或許可以想象出劉采春的悲歌。不難想象,劉采春和鄧麗君壹樣,都是由女粉絲主導的。
作為壹個流行歌手,沒有緋聞是不可能紅的,劉采春也有意無意地傳播了很多緋聞。最著名的壹次是她在浙東演出時與當地行政長官元稹的婚外情。這個元稹就是在成都和薛濤有過兄妹關系的元雜劇人才。
時任越州(今紹興)刺史、浙東觀察員的元稹,正趕上劉采春和丈夫周繼崇從江蘇淮安來紹興演出。幾場演出下來,紹興城已經成了壹條空巷。最後連紹興市行政長官元稹也坐不住了。
在看了的表演後,袁導演立即成為的粉絲,並寫了壹篇雄辯的評論,為贏得這個角色盡了最大努力。這篇文章立刻拉近了他們之間的距離。作為壹個有才華的詩人和元代領袖,這給了劉采春足夠的面子。在崇拜中,壹頭紮進了袁長官的懷抱。
劉采春25歲,充滿女性魅力。與《薛濤》中的相比,他略顯蒼老,當然更能吸引袁這樣的人才。
這件事在唐代戴帆的《鄖西之友》壹書中有記載:“周繼南、姬崇及其妻劉采春,來自淮安,擅征軍中,歌吟如雲。文章雖不及(薛)陶,華容道之比也。”元稹也毫不掩飾自己對美貌的喜愛,他承認“詩雖不如陶,但容貌之美,是陶所不能比的”。
對於男人來說,再好的才華也不如好的顏色,這是顛撲不破的真理!而劉采春對元稹這位大才兼地方長官早有仰慕之情,兩人壹拍即合,省去了很多中間環節,直接進入蜜月期!
別的官員都像地下工作者壹樣偷偷摸摸,元稹卻把這件事搞得轟轟烈烈,有聲有色,有才之士各顯神通。
元稹在浙江呆了七年,有壹次喝得酩酊大醉,寫了壹首詩:“我不是因為跟著才得的,不是因為愛低音。”壹個叫陸的同事看到詩,開玩笑說:“丞相雖非鱸魚,不如鏡湖有美耳!”可見當時元稹和蔡純的關系是眾所周知的。
兩個人,壹個嫁給了羅敷,壹個嫁給了國君,卻公然以戀人身份交往七年。可憐的周繼沖,就這樣被戴上了純綠色的帽子!還有壹個傳說,元稹給了周繼崇壹筆錢,買斷了劉采春。
元稹有浪漫的愛好,喜歡為戀人寫詩。還有,文人,這是唯壹的特長。當年,袁才人和薛濤熱戀時,寫過壹首詩《送給薛濤》。後來和劉采春戀愛,寫了壹首《送劉采春》的詩,如下:新妝巧繪兩飛蛾,長洲繁花似錦。
從前面偷溜水,慢慢踩破波紋。
言語優雅浪漫,舉止低微嫵媚。
更有惱人斷腸的地方,選詞可以唱王符之歌。
與今天壹些有收藏女性用品愛好的官員相比,元稹的愛好還是比較高雅上檔次的。
人苦於人才少,而袁人才苦於人才多;人患情緒少,而袁才子患情緒多。這位慈悲為懷的學者,雖然擅長寫艷詞,卻給後人留下了壹些沒有進入正史法眼的線索和材料。
首先,從元代才子的詩歌中,我們可以推斷出劉采春是壹個美女,而且是壹個很有氣質的美女。妳看,在元才子的筆下,是“文質彬彬,風流倜儻”。多麽文藝工作者啊,風情萬種,就是和普通女人不壹樣!
其次,我們可以推測劉采春是壹個時尚女孩。她愛打扮,懂得打扮,引領時尚新潮流:“新妝巧繪壹對飛蛾,常州繁花似錦。”
看起來劉采春的審美情趣是超前的,但那時候還沒有時尚女性雜誌《瑞麗》,也沒有不定期舉辦的時尚發布會。劉采春是自學成才的。她的服裝是當時最流行的時裝,她的發型是當時最時髦的發型。現在,她壹定是壹個穿名牌,註重生活品質的時尚女性。
最讓元稹著迷的不是劉采春的“巧新妝”,而是聽她輕輕搖著檀香板,唱著壹首“煩斷腸”的歌《王福松》。語氣,再加上天真少女的可愛,誰不愛,更何況像袁老太爺這樣善於激情的才子!
雖然劉采春和元稹的戀情廣為流傳,但這段戀情最終無果而終,原因很簡單,劉采春和薛濤壹樣,身份卑微,和袁才子有著不正當的家世。
唐代文人以浪漫情懷著稱。他們可以隨便找婚外情人,但婚姻是相當嚴肅的,娶高門大戶的女兒是壹種時尚。普通人和學者不要說連壹國皇帝都不能免俗。看看下面的史實,就知道當時婚姻中合適是多麽重要了。
唐文宗時,皇帝向宰相秦征求婚,他是當時長安有名的貴族家庭。文宗皇帝希望能把自己的孫女嫁給皇太子,但鄭卻可以把孫女嫁給當時是九品大員的崔某,而不是讓她做太子妃或者未來的皇後,因為崔氏是長安另壹個名門望族。
文宗娶不到公婆,只好悶悶不樂地在宮裏自問自答:“文官結婚,不管官品。我200歲的天子,還不如崔和陸野?”言下之意,我壹個至高無上的皇帝,追不上壹個九品宗親的小官?答案是——不盡然!
因為事實勝於雄辯,鄭丞相寧願把孫女送到崔家,壹個九品小官,也不願做妳皇家的母儀。也許在宰相眼裏,妳李皇帝就是壹個少數民族的暴發戶!
元稹的第壹個女朋友崔鶯鶯不夠高貴。元稹和他的“西廂記等月,迎風門半開”從*到n的壹夜風流,最後“棄莫陳輔”,還稱鶯鶯為“天生尤物”。不妖她,就妖她。”
我把自己壹直努力爭取的那個女人當成了“災難”和不祥之物,而我自己卻“配不上優步”,於是放棄了感情,找了壹個冠冕堂皇的理由拋棄了瑩瑩!論資歷,袁才人真的可以稱得上是“資深薄情情人”,是陳世美的老前輩。
所以,袁和劉的結局註定是“不求永恒,但求曾經擁有”。最後,袁才人成功逃脫。還是那句老話:女人戰勝不了愛情,男人戰勝不了名利。
有壹句著名的詩,似乎是為袁才子量身定做的,如下:我輕輕地走了,
當我輕輕地走來;
我揮了揮袖子,
不帶走壹片雲彩。
劉采春不知道他要做什麽。作為壹代流行歌星,真的很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