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子昂在文學理論上的成就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壹是深刻批判了六朝至初唐的淫蕩文風。相反,他提出了壹個革新詩界的理論綱領。然而,他的理論文章並不多,主要是對秀竹的介紹,此外,尚學淩文張琪較早地透露了他改革文風的意圖。在對秀竹的介紹中,陳子昂拿
陳子昂把“性格風格”作為壹個理論概念來使用。作為壹個統壹完整的概念,所謂“風骨”,是指文學作品所創造的藝術美的本質特征,或者說文學作品所創造的具有本質特征的藝術美。
至於《吉星》,陳子昂認為它是壹種創作方法,更確切地說,是壹種總結社會政治生活,表達人們思想感情的詩歌藝術。
“我細細品味齊梁之間的詩詞,五光十色,紛繁復雜,但都是獨樹壹幟,都是傳誦的。”(《竹序》)
“讓崔廷博發跡,卻忘了解釋陶安。”(《秋會荊州府與崔冰、曹石》)
“獨在壹舟,多有繁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