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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男寵的生活狀況如何?

古代男寵的生活狀況

我們經常把出賣肉體的女性稱為妓女。其實賣身為妓的男人自古就有,只要是妓女就有。但對於男妓,歷史似乎是無聲的,史料中的記載很少。這是因為在中國封建社會,在夫權意識的統治下,社會鄙視和痛恨男人出賣自己的性和身體,認為男妓現象是對封建社會男人地位和尊嚴的極大侮辱。

在中國古代社會,男妓最早出現是為了滿足貴族婦女的地位和財富。在這裏,到處都有關於武則天玩弄“面子至上”的記載。武則天為了引誘張氏兄弟和自娛自樂,以為誘餌,還專門設置了“鶴控監”,吸引天下美男子,號稱“前三千”。

據史書記載,南北朝的公主對劉說:“陛下和我雖男女有別,但都是先帝所生,不應有厚。妳宮裏有千千萬萬個美女,供妳壹個人尋歡作樂,而我只有壹個許,這不公平!”劉認為很有道理,於是他親自挑選了30個極其健美的男人供他的妹妹做愛。

可見古代男妓的流行程度遠超我們的想象,尤其是五代到宋代。男妓的興盛不僅存在於宮廷,也存在於民間,這讓我們現代人感嘆我們遠古祖先的“開放”。

男妓的工作場所叫“蜂巢”,大概意思是吸引蜜蜂和蝴蝶。《歸心雜識》記載:“...這種風格的吳俗(指男妓)尤為嚴重。”據說這些男妓“都是粉身碎骨”,衣著華麗。“他們也像女人壹樣。”這些俊男不僅擅長文字,還擅長棋書畫。“蜂巢”裏的女性,不僅僅是尋求身體上的愉悅,更是尋求精神上的放松。那時候女人還不用偷偷摸摸的去這種地方,就像今天的壹些女性專屬會所。的確,和壹些年輕漂亮,談吐優雅的男人在壹起,為什麽不讓這些上流社會的女人流連忘返呢!

但是,男妓風氣雖盛,畢竟不能風雅,尤其是社會上壹些遊手好閑的流氓男人,憑借自己的美貌,騷擾滋事,擾民,敗壞社會風氣。於是,在惠宗(惠宗年間)出臺了逮捕男子的立法,規定壹旦被發現,要對舉報者“棒打100”和“賞50貫”。

雖然男妓在古代被主流社會所不齒,甚至嚴厲打擊,有點像今天的掃黃打非,但是有需求,就有市場。所以,到了兩宋時期,京都及周邊縣市的男色依然興盛,到了元代似乎略有衰落。到了明代,男色又開始興盛起來。當時無論是皇帝還是老百姓,對待男妓都是壹種時尚。

在史書中,有大量關於明代福建男妓的記載。《鄧禹錢坤散》說,福建有個女子,丈夫出海遇險,女子苦苦思念。每天晚上,她都去海邊看看丈夫出海的遠方。海邊有個美男子在唱歌。悲傷的桑松女人對丈夫的思念。隨後,女方和這個美男子同居了。女方動了真情,想嫁給美男子。但是美男說他是專門送孤獨的女人遠離孤獨的,對金錢並不深情。這個女人很悲傷,很孤獨,死於抑郁癥。

明代福建男妓業非常發達。這些出賣肉體的人同時為男人和女人服務。當時福建有這樣壹個習俗,男人不能和女人壹起出海。壹方面,由於明朝海上海盜頻繁,船上有女性,更受威脅。此外,還有壹種迷信說法,認為女性在船上不吉利。壹次出海壹般是十天半月,有時甚至半年。年輕有活力的男人為了解決性饑渴,會找壹些同病相憐的美男。其實這些美男都是男妓。雖然出海可以賺點錢,但畢竟很苦。有些懶惰但又有點帥的男人,純粹是為了滿足別人的性饑渴而謀生。而那個不隨船出海的男妓,卻伺候著那個獨自在陸地上生活的女人,絲毫沒有耽誤。

為什麽明代男妓如此發達?《五雜集》說得好,男妓不僅是女人演的,也是給喜歡同性戀的厲害男人準備的。史書把這種男妓稱為男寵、男性化、頑童、戀童癖等。作者在另壹篇文章《中國古代有哪些皇帝有同性戀》中介紹過。明清時期,同性戀在福建、廣東、北平等地蔚然成風。女人有“閨中倦友”,男人有“兄弟手足”。清朝也有“女演員的後代,即使是被逼做漢奸的男人,也不準參加科舉考試”的法令。這壹規定間接說明了當時同性戀的盛行。

但是,有血性的男人是不願意“男性化”的。《劉楠隨筆》裏說李二哇的壹個俘虜,英俊勇敢。打仗的時候總是身先士卒,鋒銳。後來被敵人活捉,敵方將領對這個英俊勇敢的俘虜十分喜愛,“欲與之親熱”,但李二態度堅決,自殺身亡。有壹首詩記載了這段歷史:“花底秦公壹飛,每次都第壹個進入重圍。可憐的壹點血,沒有回到忠誠的隊伍。”

《溫暖筆端》雲:明初的鄭德,皇帝最喜歡“年輕英俊”的美少年。這樣的風氣盛行,似乎與掌權者的喜好不無關系。皇帝的淫亂不僅敗壞了國家大事,也違背了倫理道德。至於後世朝廷的特別規定,漸漸的,提拔男妓的趨勢開始走下坡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