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加過壹次全國展覽或參加過壹次全國蘭亭獎書法展、全國青年展者。
2.“全國特展”參加兩個展覽(新作展、全國篆刻展、全國刻字展、全國書法展、全國婦女展、全國青年展、全國草書展、全國楹聯展、全國扇面展、全國漢字展等)。),以上展覽均由中國書法協會舉辦。
3.2001以來,在中國書協書法培訓中心舉辦的學生教學成果展中獲壹、二等獎。
4.符合歷年會員制條件相關展覽目錄規定的要求。
二、有較高的理論研究成果,應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論文入選中國書法協會主辦的“全國書法研討會”。
2.論文第二次入選中國書法協會主辦的書法專題研討會。
3.有省級以上出版社出版的書法學術專著,應由中國書協理事或中國書協學術委員推薦評價。
4.在中國書法協會認可的專業書法報刊(中國書法、書法導報、書法報)發表高水平論文3篇(3000字以上)。
三、從事教育、編輯、組織等工作成績突出或有突出貢獻的,應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從事高等院校書法教育工作(20年以上),副高以上職稱,成績顯著。
2.在省級以上專業書法報刊、出版社擔任編輯工作(20年以上),副高以上職稱,成績突出。
3.在省級以上專業書法報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出版社或團體會員網站擔任專職記者(20年以上),具有國家認可的記者資格,作品在中國書協主辦的年度展覽中展出。
4 .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會組織成員職工(限副秘書長5年以上)。
5.擔任中國書法協會會員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團體會員,從事書法組織工作15年以上的人員。
只要三次入展或獲獎,即可申請參加中國書法協會主辦的書法比賽或書法展。各省書協在網上發通知,符合條件(即獲獎或三次入展)即可領取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