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高宗死後,武侯在69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周,即武周達到頂峰。直到705年,唐中宗被龍革命恢復,唐朝也得以恢復。直到唐玄宗繼位,女性主導的政治才徹底終結。
盛唐在文史上有不同的定義,也是後人對唐朝的贊頌。明代高錕將唐詩發展分為前期、盛期、中期、後期四個階段,其中盛唐指的是玄宗開元元年(713)——代宗大歷元年(766)約五十年。
王夫之《資治通鑒》:“唐太宗高宗以來,叛軍困於肘腋,開元二十余年始,日亂。”歐陽修《新唐書》:“若看開元夫君之治,橫使六合,狂奔;及天寶之亂,天子不能守二都,諸侯不能居九牧。”
那是唐朝最美好的時候,藩鎮割據還沒有形成。此時的中國,總體和平安寧,壹派管理天下的景象。盛唐是唐朝最強盛的時期。
總的來說,中唐是代宗元年至文宗二年的太和時期。歷史上的分期是指從穆宗到公元875年儺教統治時期。此時的唐朝已經開始有內外兩大矛盾,但還沒到農民起義的程度。
晚唐唐玄宗末年的安史之亂(16年二月,755-17年二月,763年)逐漸衰落。唐朝中後期,皇帝在經濟、政治、軍事上沒有實權,導致藩鎮割據局面的形成。最後,各方都脫離了唐朝的統治,成為獨立的政權。
875年後,唐朝進入晚唐。907年,唐朝滅亡,侯亮建立。晚唐結束。從此進入五代十國時期。
擴展數據:
唐朝疆域
唐朝疆域最大的時期是唐高宗的龍朔時期。當時中亞的綠洲以唐朝為主,其最大的面積達到了南起羅浮府(今越南),北至玄奘府(今俄國),西至安息府(今烏茲別克斯坦),東至吳歌府(今吉林通化)的廣大地域,陸地面積為654.38+0237萬平方公裏,另有654.38+。
漠北在吳周時期落入後突厥地區。安史之亂後,西域被吐蕃攻陷,到了唐末,已經萎縮到漢朝,但河套地區依然存在。
地域範圍
鼎盛時期,唐朝的疆域東起朝鮮半島,南至越南順化,西至中亞的鹹海和呼羅珊,北及貝加爾湖至葉尼塞河下遊。
唐朝境內有許多少數民族。為了有效地管理突厥、回鶻、鐵勒、石維、契丹、漠洪等民族,分別建立了安西、安北、安東、安南、單於、北庭六個州,以及隸屬於六個州的大量州和羈縻州。
但在安史之亂後的幾十年裏,由於和龍大量邊防軍參與叛亂,邊防空虛,吐蕃乘勢推進,占領了和龍、湟水地區,而河套地區仍歸天德軍、真武軍管轄。直到唐末,從大中到鹹通,沙州人張壹超揭竿而起,收復和龍地區,重開絲綢之路,在鹹通七年打敗吐蕃,分裂為壹百多個部落。
行政區劃
唐朝開創了中國行政區劃史上的道府建制。貞觀元年(627年),唐太宗將天下分為10路:關內、河南、河東、河北、山南、隴右、淮南、江南、劍南、嶺南等。然而,這些道路沒有實際的權力。在唐代,城市級別主要是總經理府、總督府、我們的特使等。,郡縣在府之下。
貞觀十四年(640),全國共設360州(州),轄1557縣。開元年間,山南、江南分為東、西,增加京畿、杜集、黔中三路,形成十五路格局。下有郡縣,下有郡縣。開元末年,全國共有328個州縣,1573個郡。
法律
唐律分為法、令、體、式四種。法律是刑法典;秩序是指國家對各種制度作出的具體規定(如“戶令”);案例匯編是對法規和禁令的補充修正;類型是行政法規(如“水利部”)。唐律是在隋代開皇法的基礎上,經過《武德法》、《貞觀法》、《永惠法》的修訂而成的。
它在唐高祖時代開始形成,到唐太宗時才宣告完成。在唐高宗永輝時期,他對唐律進行了全面的闡釋,寫成了《律疏》,與《唐律》合稱《唐律亦舒》,後稱《唐律疏典》。唐律共分十二條,五百零二條* * *,刑五條。
唐朝的法律將謀反、叛亂等反抗朝廷的行為定義為不可赦免、不可救贖的“十惡”,保證了朝廷的延續。還有壹系列關於土地私有制的規定,維護了經濟基礎。貴族、富人、官僚受到某些不平等法律的保護,在與普通人相同的法律下可以減輕或免除處罰。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唐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