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在《新樂府序》中明確提出了詩歌要在音樂中易唱的要求。他明確提出:“其言之質異,欲見者易辨;他的話直截了當,想聽的人都深以為戒;它的物質是有核的,是實用的,讓采用它的人傳遞壹個信息:它的身體是光滑流暢的,它可以在音樂和歌曲中播放。“這裏的“質與徑”、“直與切”、“芯與實”、“順與順”分別強調語言要樸實通俗,論述要直白外露,文筆要絕對虛假純粹,形式要流暢通順,具有歌謠的色彩。換句話說,詩歌必須真實可信,通俗易懂,易於傳唱,才能被認為是極致。
易唱的目的是彌補時政。用現代的話來說,就是用廣大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詩詞來表達底層人民的聲音,讓下面人民的聲音在天上也能聽到,從而達到政治和諧,社會發展。從淵源上說,白居易確實是壹位偉大的愛國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