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居》是清代詩人高定晚年隱居上饒農村時所作的壹首七言絕句。這首詩的第壹句和第二句描寫的是時間和自然風光,生動地描述了春天的大自然。
寫出春天鄉村特有的美麗迷人的景色;第三和第四句是關於人的活動,描述了壹群活潑的孩子在美麗的春天放風箏的生動場景。這首詩清晰明了,是用文字練出來的。全詩洋溢著歡快的情緒,給讀者壹種美的情感感染。
人民教育出版社中學語音室高級編輯陳恒書:近年來,有壹些選集和鑒賞文章稱之為“高定晚年退居上饒農村時的即興之作”(周嘯天《小石天碩》,四川人民出版社,2018),甚至說高定“遭到和平派的排斥和打擊,但誌不可延,晚年退居上饒。
詩中孩子放風箏的無憂無慮的生活,大概就是詩人壯誌難酬後所向往的生活吧”(李娜《論蘇教版小學語文教材中的古代童稚詩》,文教資料第1,2017號)。這些說法,其實是把另壹部同名作品——辛棄疾《清平樂村居》的寫作背景原封不動地照搬過來的壹個錯誤。
“強加”在高定“村居”的頭上。原因是這兩首詩都是小學語文課本上的題目,都是關於農村生活和兒童活動的(用辛的話說就是“大男孩鋤豆,中男孩編雞籠。”我喜歡“孩子死了,小溪趴在頭上剝蓮花”這句話,老師在課堂教學中也經常把這兩部作品聯系起來。
壹來二去,就成了錯誤。我的詩歌手稿中的詩歌是按時間順序排列的。從村居所在地來看,這組詩被認為是同治二年(1863)的春天。當時,36歲的高定正避開混亂的寧波農村以教書為生,書寫從未受戰爭影響的寧波農村的春天和童心。
既不是“晚年”,也不是“隱居上饒”,更沒有什麽“被和平派排斥打擊,誌不可延”。讀詩可以向人講述世界,但前提是我們對“人”和“世界”有準確的把握,否則對理解詩歌毫無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