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兩個音節(兩個字)為壹個音步,平仄交替排列。根據第壹句前兩個字的高低,七言律詩分為平仄和平仄兩部分。根據平準律,七言律詩有四種標準句式:
1,平而平(平而平,最後壹個字是平,叫平足)。
2、平而平,平而平(平而平,最後壹個字是平而平,叫平而平腳)。
3、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
4.扁扁的(扁扁的,最後壹個字是扁扁的,所以叫平足)。這四種句式是律詩平仄格式變化的基礎,構成了七言律詩的四種基本格式。
七言律詩是指七言八句的詩歌,符合格律詩的規範。簡稱“七律”,是壹種格律詩。格律詩屬於近體詩範疇,因格律嚴謹而得名。
七言詩的興起晚於五言詩。它發端於南北朝,萌芽於齊梁新體詩,定型於初唐至盛唐之間。初唐時期,沈全起、宋、杜、李樵等人開始寫文章。盛唐時,王維、李奇、岑參、賈治都刻意錘煉,使其精通體系,而崔豪、李白仍有雜糅雜糅、半古半法的作品。
這壹時期的七言詩中雖然也有壹些高華秀郎的名作,但大多屬於授受的內容,比五言詩更為狹窄。同時,盛唐時期,李白、王維、高適等詩人的七律,大多是錯的、粘的、強調的。直到杜甫,七言律詩才顯示出它的詩性潛力,打開了藝術天地。
杜甫全面開辟了格律詩的境界,時事政治、人生經歷、風土人情、文物古跡都融於嚴格的格律之中,將這種詩風的價值提升到與古詩詞、絕句並列的高度。
杜甫至中唐時期,七言律體未能創新。晚唐七言律詩打開了新局面。文、李商隱、杜牧等七律大師不僅對七律詩的形態進行了修整,而且對七律詩的音律進行了改造,將七律詩的藝術推向了壹個新的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