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增強疫情防控能力
1.加強資金保障。及時調度國庫資金,安排充足資金,保證防疫物資采購、核酸檢測和隔離控制場所投入。
2.保證防疫物資的需求。全力保障核酸檢測試劑、抗原檢測試劑盒、核酸采樣管、咽拭子、防護服、隔離服、N95醫用口罩等重點醫用物資。疫情防控所需,確保疫情期間醫療物資需求能夠得到滿足。
第二,穩定企業生產經營
3.減輕企業稅負。采取納稅申報形式,落實“六稅兩費”減免政策,按50%的稅率減免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適用主體由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擴大到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工業中小企業,可在2022年申請免征其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三個月,支持企業恢復生產。企業通過區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以及其他國家機關或者符合條件的公益性社會組織捐贈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的現金和物品,允許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規定比例扣除。
4.延期支付稅款。受疫情影響,按期納稅有特殊困難的,可以在納稅期限屆滿前提出申請。經批準後可延期付款,延期不超過3個月,期間不加收滯納金。對受調控措施影響未按期申報或報送相關資料的,在及時向主管稅務機關作出書面說明後,依法不予行政處罰。5.減輕中小企業租金負擔。租賃區域內的非國有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屬於國有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所有的房屋、政府儲備的土地和儲備資產經營的不動產,不經申請,給予租金減免。其中,中高風險區域3-5月租金全免,其他區域3-4月租金減半,可延期繳納租金。租金核減影響國有企事業單位績效的,在考核中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認定。鼓勵社會產權人給予市場經營者租金優惠,鼓勵非國有企業減免或降低租賃中小企業租金標準。
第三,鼓勵企業增產增效。
6.鼓勵工業企業穩產增效。對2022年6-6月產值達到1億元,第二季度用電量比2026-5438+0第二季度增長10%及以上的規上工業企業,按照用電量增量部分給予0.15元/千瓦時的獎勵,獎勵金額在1億以內。
7.支持服務業發展。2022年6-6月規模以上批發零售企業銷售額分別突破4億元、5億元和6億元,增速較去年同期增長30%以上;規模以上餐飲企業營業額分別突破654.38+00萬元、3000萬元、5000萬元,增速比去年同期增長30%以上;其他營利性服務業營業收入分別超過2000萬元、4000萬元、6000萬元,增速比去年同期增長30%以上。分別給予壹次性獎勵2萬元、5萬元、8萬元。
8.支持商業企業經營,保障供應。經區商務部門認定為保障供應的商業企業,疫情期間防疫物資、消毒服務等費用由區財政根據企業實際經營規模給予補貼。
第四,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9.加大企業信貸支持力度。積極引導鯉魚各銀行業機構加大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受疫情影響的企業不得盲目舉債、壓貸或斷貸。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行業等領域小微企業,引導2022年3月1至6月30日向銀行申請的新增流動資金貸款,鼓勵金融機構給予優惠利率支持。
10.穩定公司和個人資本流動。積極引導鯉魚區銀行業機構做好受災困難企業和個人的貸款續貸、貸款展期和本息展期工作,成立鯉城區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幫助困難企業做好融資服務工作。鼓勵和支持各類行業協會牽頭組織企業投保疫情停工險、復工復產綜合險等產品,提高企業保險保障水平。員工因疫情控制無法到崗辦理續貸相關手續的,通過綠色通道為困難企業辦理續貸、展期或展期,待疫情控制解除後再辦理手續。
11.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引導困難企業註冊“金服雲”平臺,積極爭取第六期35億元中小企業專項資金貸款,幫助其增產增效,用好“救助貸”、“科技貸”、“科技貸”,緩解資金困難。疫情持續期間,區企業應急支援周轉金規模由2000萬元提高到3000萬元;企業申請流動資金單筆最高額度為654.38+00萬元,審批時限由原來的5個工作日壓縮至3個工作日,並免收資金占用費,幫助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企業續貸。
第五,加大幫助企業穩定崗位的力度
12.鼓勵企業不裁員、少裁員。2022年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享受失業保險的穩定回報。大型企業返還上年度企業和職工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30%,中小企業比例由60%提高到90%。
13.拓展企業就業渠道。推廣網絡招聘服務,摸清企業用工需求,幫助企業在泉州人才網、鯉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網站發布招聘信息,大力推廣視頻招聘、遠程面試,實施“就業服務不關門、網絡招聘不停歇”網上春風行動;鼓勵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引進人才,對取得大專、職校、技校學歷證書或企業技能型商務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職業資格證書的每1人,給予1元的獎勵和補貼。14.繼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和工傷保險費率。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率繼續執行至2023年4月30日。失業保險率降至1%。工傷保險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24個月以上的,在現行省行業基準費率基礎上降低50%;工傷保險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18至23個月的,在現行省行業基準費率基礎上下調20%。15.社會保障業務的延伸。對受疫情影響的企業,用人單位可延期3個月辦理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服務;對因疫情不能按期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可在疫情解除後3個月內延期繳納,期間不收取滯納金。逾期繳費不影響參保企業職工權益和待遇支付。引導企業利用福建12333公共* *服務平臺辦理參保查詢、增減員工等社會保險業務,為疫情防控提供優質高效的社會保險服務。16.延長職工醫保中斷繳費年限。因疫情無法按時繳納職工醫療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的參保單位,可在疫情解除後3個月內延期繳納。疫情解除後3個月內足額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的,職工按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參保職工個人待遇不受影響。
六是做好協調保障服務
17.加強對企業復工的服務。各行業主管部門指導企業做好復工工作,把有效防控和有序復工結合起來。深化區領導掛鉤企業幫扶機制,各相關單位要充分利用各類政企平臺資源,為疫情期間企業提供信貸融資、減稅降費、人才就業、法律咨詢等服務,精準推進惠企政策。
18.加強項目復工協調。全面梳理全區重點項目,制定復工時間表,實行清單管理、責任推進,按照“壹個成熟、壹個復工”的原則,抓緊推進實質性復工,確保完成年度投資計劃。疫情防控基本結束後,適時組織重大項目集中啟動活動。
19.優化在線服務。堅持推行網上辦公、指尖辦公,設立企業復工復產專區,提供壹站式服務,讓復工復產企業“最多跑壹次”或“不用跑壹次”,實現“壹事壹議”。探索市場監管領域許可備案事項簡易變更,允許向無人店等新業態發放食品經營許可證。疫情期間區市場監管部門發放的各類證照到期的,有效期可延長至2022年5月31日。
20.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涉黑涉惡、違反疫情防控相關規定的,壹律取消申報資格。同壹企業同壹年度同壹項目符合全區多項扶持政策激勵條款或各類扶持政策類似條款的,不再重復享受;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6月65438+2月31。執行中的具體解釋,首先由相關措施和條款的責任單位會同相關單位負責。下壹步,將根據新冠肺炎疫情變化情況,及時調整政策措施和適用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