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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與詩歌的關系

楊麗敏?

總的來說,我和詩歌的關系是個人的。這段感情是妳知我知他不知的關系;這種關系是壹種知道的關系,知道的關系,不知道的關系,但在外人看來還不夠。

我與詩歌的關系是壹種相遇。詩歌是壹種原初的存在。不管妳寫不寫,詩都在。詩人和詩之間只有壹種相遇。這種相遇具有某種宗教的性質和意義。換句話說,只有擁有詩歌智慧的人,才能完成這種相遇。詩歌不是創作,也不是創造。只有詩歌寫作和詩歌文本是創作和創造,詩歌本身不是。詩歌本身就在那裏,不需要創作和創造。詩的相遇是心的相遇,相遇的那壹刻,詩已經完成。詩歌文本和詩歌創作只是通過文字記錄那壹刻的相遇。詩歌文本只是詩歌的皮膚。畫虎皮難畫骨。所以,詩歌作為文本,只是我們靈魂詩歌的向導和導航圖,引導我們去發現和到達詩歌。它讓詩更近,也讓詩更遠。詩歌的魅力在於,妳可以無限接近它,卻永遠達不到它。當詩歌與詩人相遇,它就能被呈現、揭示、發現並成為詩歌。

我和詩歌的關系是相互完成的。詩歌是另壹種世界觀。詩歌成就了我,不是我的就不是我。我寫下詩,並把它們變成我的詩。沒有詩歌,我會是另壹個我。沒有詩歌,我的生活將是另壹種生活。詩歌確立了我的價值譜系和精神圖騰。從內部挖掘我,發現我,拓展我思維的邊界,建立我與世界的關系,建立我與萬物的聯系。如果我不寫詩,那些遇見另壹個人的詩,會是另壹種詩。如果我不寫詩,那些遇見另壹個人的詩,會是另壹種詩歌文本,會改變詩歌文本的命運。而我讓我的詩歌打上了鮮明的血與胎的印記,讓詩歌有了自己的血肉父母。我笑起來有酒窩,詩也有;我有痣的地方,也有壹首詩。

我和詩歌的關系是壹種相互救贖的關系。詩歌傷害了我,同時也悄悄地治愈了我。我怕詩會長白發,就像我怕老婆會長白發壹樣。我傷害了詩歌,我讓它變得粗糙,我把它從詩歌中挖掘出來。其實是我讓詩離開了詩,讓詩走出了自己,成為了詞的壹個分支。詩歌從誕生的那壹刻起,就是壹個在世界上流浪的孤兒。我活著的時候,沒有照顧他們。我死的時候,只有紙餵它們。它的生命是自己的,也是時間和大眾賦予它的。詩和我相愛,互相傷害,互相安慰;互相懲罰,互相救贖。我走在詩歌的路上,就像壹只走鋼絲的山羊。深淵是迷人的,沒有回頭路。如履薄冰,萬劫不復。我和詩校準了彼此在宇宙中的坐標。詩歌的天空遙遠而清澈,危險而美麗。

存在之思的詩意表達

——讀楊麗敏的《把我當老人》

畢光明?

苗族作家楊麗敏的散文以哲學思考為主,主要是追問生命的本體,即存在。當這樣的哲學思考在有限的篇幅裏用精致的語言表達出來,其文本兼容了詩歌和散文的特質,既是高度個性化的自我表達,也是超越現實生活感受的精神內涵。《用我當老人》就是這樣壹組風格創新的散文詩。

散文寫作需要在寫作中不斷提及自己,詩歌創作則是抒情主人公在歌唱中不斷出現。“以我為老”的全部關註點在於“我”。“我”是關註的,這是存在主義的思想取向。不被關註的“我”可能不存在。人只有意識到自己,人才能存在。正是因為意識超越了存在,所以存在先於本質。楊麗敏的散文詩自然不會有意詩意地闡釋某種存在主義理論,但他對生活感到困惑。存在主義者提問,不僅僅是理論家發現了人的本質,而是具有反思能力的人認識並審視自己的處境。現代詩人更加自省。在他們的內在視野中,自我的現代性必然會凸顯出來。“我在哪裏”“我是我嗎”之類的問題自然會被提出來,因為反思是現代詩人的思維特征。“以我為老”是壹個奇怪的說法,但在現象學意義上,它是對人的存在本質的還原,意味著人的主體性不能自我確立——不能單方面確立,而只能在雙邊關系中確立,即人與他人、人與社會、人與自己的關系。這就是“把我當老頭”這種戲碼的由來。它需要不斷地從自我與他人、身體與靈魂、生與死等矛盾關系中尋求存在的真諦。

存在意識必然伴隨著對身份的焦慮。“每個人都在用壹生的時間努力成為我。事實是,到最後,每個人最終都會變成另壹個人。”(《身份》)詩人意識到的是壹個普遍的事實,但並不是每個人都意識到了。其中,壹個隱藏的悲劇是:“理論上,每個人心裏都有壹個妳。所以,除了妳,還有無數個妳。”(《身份》)所以,在這個世界上,人是被人固定的,只能按照劇本表演。人的所作所為並不都是出於初衷。作為社會人,每個人都逃脫不了別人對妳的定義,也就是說每個人都要被別人利用(而且歸根結底也是為了自己利用)。社會是個體存在的場域:“作為自然人,我們生活在身體中,作為社會人,我們生活在身份中;我們用嘴吃飯,用嘴說話。”“吃支撐著我們的身體,說話支撐著我們的身份。社會是由各種經緯線組成的坐標,標識著我們每個人的身份和位置。”在這裏,“身體”與“身份”的關系、“身份”與“社會”的關系得到了充分的揭示,其內在邏輯反映了人與他人、社會的辯證關系,也是壹種真實的存在場景。它還告訴我們,人類的存在是基於壹種情境的,它具有不可避免的後果:“每個人,對於他人來說,都是他人。但事實上,我們從來沒有活過自己。因為我,我依靠他存在。被別人認定,被別人評價,被別人命名。”“沒有別人,‘我’存在嗎?這是壹個問題。"(《愛我的人總把我當老人》)看似這是推理,但因為它揭示了壹種不可逾越的沖突,這種沖突已經習以為常,導致了存在的遺忘,所以它通過語言的戲劇性出場產生了強烈的詩性。存在原則的詩意表達,恰恰是“以我為老”的藝術價值。

“孤獨”是存在論的另壹個重要命題。從“人都是孤獨的”這壹判斷出發,“與天地心靈相通”這壹章對人被拋入世間的孤獨處境作了詩意的陳述:

從物理意義上來說,每個人都生活在自己的身體裏。

從時間上來說,每個人都活在生與死之間。這是壹段只能屬於妳的旅程。雖然人海茫茫,但畢竟沒有人壹起來,壹起去。妳必須壹路走到天黑。

在精神意義上,沒有兩個完全相同的精神世界。每個人都活在自己的心靈裏,壹個人不可能完全進入另壹個人的精神空間。

從哪裏來,到哪裏去,都是無盡的未知。

……

所以,人的壹生都在和孤獨做鬥爭。

這種表現代表了楊麗敏散文詩創作的思想和藝術水平,包括他對超越世俗存在的發現和對存在的責任,以及他對語言藝術的自覺和在平淡中求進的努力。詩人找到的對抗孤獨的方式來自於文化傳統的深處,從另壹個角度說明消極的生活態度其實更積極。“很多時候,我們寧願孤獨。”(《妳走後,院子裏的月季開了》)這種選擇,可以看作是藝術賦予生命的力量。

對生與死的探索也是生存思考的壹個重要維度。在存在主義者看來,死亡是最終的歸宿,是生命的極限,對個體的存在意義重大。《在路上》把人生比作在路上,“生與死構成了人生的兩端”。《落地》聚焦這個話題。“死亡是無法阻止的。”“死驅動死,生驅動生。”“個體生命不斷地生老病死,換來的是集體生命的生生不息。如此壹來,人類才能延續。”詩中勾畫了壹幅人類生死的圖景,指出了個體生命的被動性,也保留了存在的可能性。如果說相關的日誌是關於地域文化中人們對死亡的態度,那麽《霧》、《陽臺》等文章則說,既然生命是壹個有限的過程,那麽超越和翺翔就是人的精神應有的態度。《在壹條不知名的河上》是壹個隱喻,暗示生命沐浴在文化和價值的長河中,有望永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