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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分析《詩經》中傅比興的手法

在《詩經》(詩三百)中開創了賦、比、興的創作手法,為以後的詩歌創作提供了範例。壹、《詩經》中的頌詞“周南蛞蝓”:挑蛞蝓,挑細字。挑鼻涕蟲,有細字。挑選鼻涕蟲,並發表簡短評論。挑鼻涕蟲,用細字抹平。挑選蛞蝓,並談論它們。挑挑揀揀,說短話。朱《詩傳》雲:賦也。方雨潤《原始詩經》:我知道這首詩的美,因為它沒有真正的意義,越好。傅家的詩也不壹定都是求真的,聽起來自然,聽起來好聽,特別低沈,無限。按下去就沒意思了。讀者試著靜下心來,朗誦這首詩,聽聽田家的女人們。三三五五,平原繡野裏的團歌,風和日麗相互呼應,余音裊裊。若在遠方,它突然停下來繼續,我也不知道它的情懷為何而動,只是為何上帝如此博大,所以這首詩不需要細說,也不需要洋洋自得。.....時至今日,南方婦女壹起爬山采茶、唱贊歌,仍是壹種傳承。2.畢興《詩經·馮偉說人》:手是軟的,皮膚是凝固的。項圈像蠑螈,牙齒像犀牛。《陳風澤北》:皮澤之惡,普與何皆有。如果有壹個漂亮的人,那就疼!睡覺什麽都不做,下著傾盆大雨。鄭玄《毛詩註》:蒲用比喻描寫(曰)男人的本性,用比喻描寫(曰)女人的能力和身體。三、傅必興表現手法的作用表現手法是最基本、最常用的表現手法。它的特點是實話實說,就是直接把事情說出來,把情節鋪陳出來,把感情表達出來。比較分為比喻和類比。比提詩歌的特點是用另壹件事寫這件事。詩中描寫的事物並不是詩人真正想歌頌的對象,而是通過類比表達詩人的思想感情。比如《說書》這首詩,就運用了比喻的表達方式,通過描寫惡心的老鼠,把奴隸主貪婪殘忍的本性表現得淋漓盡致。為什麽不直接表達,用比較?用類比來表達喜歡的事物,可以使之栩栩如生,給人親切的感覺;用它來表達醜陋的東西,可以讓它原形畢露,給人壹種厭惡感。興,即上升,在壹首詩或壹首詩的壹章的開頭。我們先來看壹首詩。《雷雨》中用興表達的句子是“雷雨悲雞啼;風雨蕭蕭,雞鳴膠著;後悔風雨,雞叫。“為什麽不直接說妳想寫的,先說點別的?通過《詩經》的學習,壹些詩歌的興起起到了渲染氣氛的作用。比如《暴風雨》寫的是晚上,外面下雨刮風的時候,女主角在想自己的老公,這個時候聽到外面公雞叫了。襯托出女主角的相思和憂郁。邢在這裏起了渲染淒涼氣氛的作用,加深了抒情女主人公的相思之情。我們在研究中發現,有些詩詞中的趣味並沒有起到渲染氣氛的作用,與下文無關。比如黃鳥的“交配黃鳥”止於棘,止於楚,止於桑。這與下面的故事無關,子車家的三個兒子為秦穆公而死。興起到了提示和渲染氣氛的作用,幫助我們完成了從日常生活到詩歌欣賞的過渡。人們常常把比和興混為壹談。在研究中,我們認為“比”與“興”並不是完全割裂的,而是在某些詩歌中存在著壹定的聯系。如《孟》中用自然現象表現女主人公情感生活的變化,而表現其情感生活的詩句則來源於上升的詩句,樹葉鮮黃,隱喻情感生活的幸福與痛苦。邢在這裏有壹個比較。興在詩歌中起著極其重要的作用。沒有它,詩歌就會失去審美價值和感染力。《賦筆行》是對中國古代詩歌表現方法的歸納,是建立在《詩經》創作經驗基礎上的。最早的記載見於《李周·官純》:“主人...教六首詩:嶽峰、樂府、樂筆、樂興、樂雅、樂頌。"後來毛的《詩序》稱"六詩"六義:"故詩有六義:壹為風,二為賦,三為比,四為榮,五為雅,六為賦。唐代孔《毛詩正義》解釋說“風、雅、贊皆異於詩;賦、筆、興,“詩”的不同用詞。.....賦、比、興是詩歌的用詞,格調、典雅、贊美是詩歌的構成。用那三樣東西去成就這三樣東西,就是為什麽都叫義。“現在普遍認為,《詩經》內容的分類是‘格調、雅俗、贊美’;”賦、比、興”是指它的表現方法。“賦比興”理論提出後,自漢代以來的兩千多年間,眾多學者對其進行了研究和探討,但在具體的理解和解釋上,壹直存在著各種各樣的意見。漢代賦、比、興釋義漢代賦、比、興釋義最具代表性的是鄭重和鄭玄,對後世影響很大。鄭說:“壹比就像壹件事...壹個展商,托物托物。”(引自《毛詩正義》)他把“比興”的手法與外界的意象聯系起來,認為“比興”是修辭上的壹種比喻手法,“興”是壹種“從始”的手法,即依靠“草木鳥獸見意”。雖然論述簡單,但總體上抓住了“比興”藝術思維和表現手法的特點。鄭玄的解釋不壹樣。他認為:“傅的話是傳播的,直接傳播了當今政教的善惡。比較,看到今天的失落,不敢批評,拿類比來講。興,見今之美,過於諂媚,且以善舉勸之。”(引自《毛詩正義》)這裏除了“賦”的特點是表現手段比較符合實際之外,其他的解釋都是與政治、教育、審美有關,使得某種表現手段成為某種特定文體的特征,難免牽強附會。《毛傳》、《簡媜》對《詩經》的解讀,往往離開藝術形象去尋求關於君、臣、子的“精微之意”,如愛情詩《關雎》就被說成是表現“後妃說自己是幸福君子”的德性,這種對“賦、比、興”的曲解,孔後來也因此不同意鄭玄關於“比興”屬於“梅詞”的說法,指出:“其實還有比興的人,”(《毛詩正義》)但鄭玄把“比興”作為美的反諷高度的觀點,對唐代、白居易倡導的“美辭比興”說是有啟發的。魏晉南北朝討論魏晉南北朝時期,討論“賦、比、興”的代表人物主要有智玉、劉勰、鐘嶸。智玉繼承了鄭眾的觀點,說:“施者又叫陳;比附他人,比喻之言也;激動的人是有感情的。”(《藝文誌》卷五十六)他還尖銳地批判了漢賦不是“以情為義”,而是“以形為基”,並充分利用了它的奢華。“賦”的表現手法在漢賦的創作實踐中得到了廣泛的運用和發展,形成了獨特的風格,這是壹方面;另壹方面,也造成了相當壹部分漢賦對宮廷之美、狩獵之繁盛的描寫,以至於缺乏深刻而有意義的思想內容。智羽對漢賦的批評切中要害。由於漢賦中使用了大量的比喻性詞語,很容易使人誤以為賦與比關系密切,似乎與興無關。所以,劉勰在談漢賦時,稱之為“日比,月忘興,學小棄大”,結果是“與體比”,“形意盡毀”,其實這裏所說的“比”,就是《賦》中的“比”。正因如此,也正因為中國古代抒情詩遠比敘事詩發達,人們有時用“比興”而不是“賦”來概括詩歌的“三義”。劉勰對“比興”的論述,曾受《毛傳》和《簡媜》中的牽強附會詩的影響。比如他說“關雎不同,所以後妃賢惠;‘屍鳩’(指“趙南闕巢”壹真,故夫人如義”(《文心雕龍·碧興》)等等。但同時又繼承了鄭眾的意見並作了進壹步發展,認為“比附;葉琪行者。附理者歸類指事,感性者以建議為主。從感覺出發,身體成立,理智的比例誕生。"也有人認為,"比較"的要求是"對寫的東西賦予意義,對說的話開門見山"。這概括了比興作為壹種藝術思維和表現方式的特征。他還指出“詩人比其他人更感興趣,更全面地接觸事物。”也就是說,“比興”的思維和技法必須建立在對外界事物的觀察和感受之上。這些意見都很可取。“富弼性”的概念早在春秋時期就已存在,並不斷積累。首先,它被大師概括為:“教詩六首,謂之“風”、“賦”、“比”、“興”、“雅”、“頌”。以劉德為基礎,以六法為聲音”。【1】《漢毛詩序》作者根據的說法提出了“詩六義”:“故詩有六義,壹為風,二為賦,三為比,四為榮,五為雅,六為賦。”[2]顯然,體、雅、賦都屬於《詩經》的文體分類,但賦、比、興是什麽意思卻沒有說明。唐代孔《毛詩正義》說:“興是詩之用,雅是詩之成”;意思是前者是詩歌的實踐,後者是詩歌的體裁。總的來說,傅、畢比較清楚,邢有疑惑。後人的解讀有很多分歧。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定論。劉勰所謂“風通順賦同”,即風、雅、頌相通,而賦作為詩的壹般表現,也是如此,也是如此。這些都比較好理解,但是和諧繁榮的問題歷代都有很多解釋。壹般來說,有三種解釋方法,即政治解釋、語言解釋和文學解釋。壹、三種不同角度的政治解釋。比如漢代提出了“比刺促美”的理論。這是漢代對儒家經典的解讀。鄭玄在《六首》的註釋中說:“傅之言,攤開今政教之善惡。相比之下,看到今天的損失,不敢聲討,舉個比方。興,見今之美,過於諂媚,且以善舉勸之。”[3]這種說法是以漢代社會文化中的美人刺理論來生硬地解釋比興,比興遠離文藝,與文學創作關系不大。《毛傳》和《簡媜》對《詩經》的解讀,往往離開詩中所抒發的情感和詩中所描繪的意象,去尋找君臣父子的“仁義之言”。比如愛情詩《關雎》,據說表現的是“後妃談樂君子之德”,類似於這種“賦、比、興”。唐代孔不同意鄭玄關於“比興”屬於“美詞”的說法,指出:“其實每壹種美詞都有自己的比興。”(石矛鄭毅)比較不壹定與“刺”相連,而是與“美”相連。學者們的這種政治解釋方法在中國古代仍然有很大的影響。就連劉勰也不能不受其影響。如《比興》篇中說:“關羽不同,故後妃賢惠;屍鴿是無辜的,所以夫人是正義的。“意思是關羽男女有別,用來比較後妃的德行。布谷鳥專壹,所以詩人用來比喻妻子專壹的意圖。這種讀詩方法繼承了鄭玄的政治闡釋方法。這種方法的特點是用政治掩蓋藝術,用意識形態曲解詩歌的意義,脫離了詩歌的常識,不可取。對語言的解釋。朱的解釋可以作為的壹個代表。朱在《詩集傳》中說:“激動的人先說別的話,以喚起他所說的話。比較,比較這個東西和另壹個東西。”“施與者,適用陳奇,坦率者。”[4]大多數人同意這種說法。在朱的解釋中,強調隱喻是壹種修辭手法,是壹種語言技巧。這種解釋與鄭玄的政治教育論大相徑庭,無疑把解釋提前了。從純訓詁學的角度,不能說不合理。但作為壹種語言解釋,用在非文學作品中是可以的,但似乎和文學作品之間還有壹層。因為詩歌的語言是情感的語言,沒有情感,從文本訓詁的角度很難把屬於情感世界的詩歌解釋清楚。事實上,就連朱本人有時也對這種解釋表示懷疑。文學解讀(詳細)。最值得註意的解釋。有四個代表,分別是劉勰的"比興"說、鐘嶸的"文已盡"說和李的"寫物觸物"說。摯友許的現代解讀。在這裏,我將簡要介紹鐘嶸和李的觀點,然後回過頭來重點介紹劉勰的觀點和許的觀點。鐘嶸在《詩序》中說:“故詩有三義,壹是興,二是比,三是賦,文有余義而為興;比喻事物,比較,直書,寓言寫作,賦也。宏,三層意思,酌情使用。用風吹幹它,用蔡丹滋潤它,讓嘗它的人無限,聞它的人動心,這是最好的詩。“在鐘嶸看來,三者都是文學方法。因為興的運用應該是“由風而成,由而潤”,而最終目的是讓“嘗者無窮,聞者動心”。”其中對興的解釋是“文有余意”,這就使興所隱含的文學功能更加明確了。這種看似“異於訓詁”(黃侃《文心雕龍劄記》)的解釋,是“不清”(黎錦熙《說辭·比興篇》)。正好揭示了“興”的文學功能,很有意義。鐘嶸對“興”的這種解讀影響很大。自唐代以來,詩學實際上是沿著“文有余意”的意誌前進的。李對的解釋也很有意義。他說:“以文字、感情敘述事物者,謂之賦,飽含情感者也;求物之比是表情,附物於情者也;以情觸物,則昌,有情者也。”[5]李分別從“述事”、“求事”、“觸事”三個角度對“賦、比、興”進行了闡釋。在他看來,作為賦的“記敘文”不僅是“鋪陳”,而且必須與“言情”相結合,也就是說,作者要把自己的感情表達得淋漓盡致,也要把客觀物象描寫得淋漓盡致。這比傳統的解釋前進了壹大步,在創作上也更符合“賦”的要求。唐代很多詩人用“賦”,確實表現出這樣的特點。比如杜甫的《北伐》、《從北京到奉賢詠五百字》、《三官三別》,白居易的《長恨歌》、《琵琶行》主要用了“賦”,但也很享受。作為“比較”的“求物”,即要求和選擇對象來表達感情,並不完全是用比喻的問題,作者也必須用比喻來表達自己真摯的感情。唐代許多詩歌中的比喻,如李白的《春思》:“妳們北方的草像玉壹樣藍,我們這裏的桑葚像綠色的線枝...“,在這裏都是和“比”壹起用的,而是帶著感情依附於事物,不像有些漢賦把各種比喻變成了單純的修辭。“觸物”如“興”,是受外界事物的啟發激發感情,進而將情感浸潤到所描寫的對象中。顯然,李對“賦、比、興”的解釋都歸結為壹個字“情”,更符合文學的審美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