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看我們高考作文的目的。原國家教育委員會在《高中語文教學目的》中規定:“高中語文教學的目的是為了提高學生的語文能力”那麽很明顯,高考作文的目的是考察學生的寫作能力,考察學生能否正確理解和運用祖國的語言文字。而我們再看看現在我們現代詩歌的發展,我們的壹些詩人推崇的詩歌,就知道“後現代”是怎樣的了!在我看來,很多都是分支機構的白話,有些甚至是語義誤用,詞性錯誤,不符合語法規則,甚至莫名其妙(也可能是故弄玄虛)。學生在這樣的現實詩歌環境下寫出來的詩歌,是否能正確地“使用祖國的語言文字”至少成為壹個問題!退壹步說,如果學生對現代詩歌的影響免疫,如果我們都贊成詩歌“入圍”,那麽很多省份提到的不少於800字的要求是否應該改變?那麽為什麽沒有人要求改變呢?由此可見,單詞量對於評價學生的水平至關重要。人們意識到了這壹點,但同時也沒有意識到詩歌的字數少,所以評價水平相對較低,評價者也無法據此形成對學生非常全面的評價——另外壹點。所以壹般來說,詩歌不適合應試和選擇性作文。
其次要看高考作文的評價方式。對此,很多文章都談到了高考作文批改的“漠視人命”,這也是高考“國情”的現實:測了壹個省的閱卷點,10天內要批改近30萬篇作文,180位老師要閱卷。除了閱卷老師,其余都是兩人壹組,每篇作文需要兩個人看,所以每個老師每天都要看350。除了高溫,休息壹個小時。剩下的七個小時,我會看壹分鐘,不喝水,不上廁所,不跟別人說話。我每小時要批改50篇作文,平均每篇作文用時70秒左右!但實際操作更靈活,對半分。壹個人看著,另壹個人大概翻了翻,簽了個姓(連全名都來不及簽)。這樣,批改壹篇作文只需要90秒。這種判斷就是看散文和小說是有問題的。怎樣才能讀懂詩歌,評論詩歌?且不說對詩歌的評價還要看作者的背景和其他附加條件。就判斷時間而言,寫詩是在玩火。
最後,對於命題者來說,從命題要求中去掉對詩歌的排斥是很簡單的,只差幾個字。反正寫的考生還是比較少的,不會影響整個高考作文基本情況的穩定。而且國家政策鼓勵把對詩歌的排斥去掉,所以他們在輿論上能獲得好感。可以說絕對沒有思想負擔,基本可以說是無傷大雅的“好事”。為什麽提議者不去掉?他們為什麽如此頑固,與民意對抗?這只能說明提議者有他認為比獲得輿論支持更重要的東西,那就是對廣大候選人負責。大家都知道作文在整個高考中的分量。如果考生寫了壹首詩,因為提議者沒有拒絕,恰好遇到壹個詩歌水平不高的評審者,被判了壹個不合理的分數怎麽辦?所以提議者也是用心良苦。
總之,我認為高考作文排斥詩歌是不對的,但是高考立足我國國情是非常合理的。盡管趙麗華懷疑“教育部門不是想提高對現代詩歌的欣賞和評價,只是壹味回避”,但本著對廣大考生負責的精神,詩歌“入圍”對考生無益,反而有害。和幻想和理想化的“遺憾”王力可徐明的,但是,有壹個微弱的功能,純粹是壹個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