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詩歌很難有壹個固定的標準。
詩歌形式自由,表達自由。我們讀詩歌,尤其是現代詩歌,通常會有壹種感覺,詩歌在遣詞造句上高度靈活,在思想表達上跳躍,有時還略顯晦澀。我們看完每個字都認識,只是看不懂。換句話說,不同於其他文學體裁需要毫不含糊的表達,詩歌允許作者模糊和模糊文本的意義,甚至這種模糊和模糊是詩歌最大的魅力。
那麽問題來了,高考是壹種帶有淘汰性質的人才選拔方式,對所有考生持有相同的閱卷標準是這種方式發揮作用的重要保證。但詩歌本身的自由性,使得評論者很難判斷詩歌的好壞。畢竟壹千個讀者有壹千個哈姆雷特,審稿人可能不理解也不認同考生寫的詩的含義。議論文是壹種不同的文體,很容易判斷論點是否充分,論證是否嚴謹,思想外延是否深刻,邏輯是否嚴密。因此,為了保證高考的公平性和可操作性,必須杜絕詩歌體裁。
第二,詩歌很難考察考生的文字功底。
語文考試主要考察考生用文字表達思想的能力。詩歌,因為篇幅短,字數有限,通常壹兩百字就足以成為壹首詩,所以很難從字裏行間判斷考生選詞、造句、布局的水平。另外,學習和考試最終還是要和現實生活掛鉤。我們學習語文是為了在工作和生活中熟練地運用文字,達到溝通、交流、傳遞信息的目的,而詩歌的作用顯然與這些基本目的相去甚遠。所以詩歌寫作不是語文學習的必然要求,所以不能進入考試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