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體通常是指由不同的交際環境和交際目的而逐漸穩定下來的文本結構和整體的講話風格。作為壹個具體的程序,它不僅可以成為學科理論體系中重要的關註對象,而且可以為人們的應用提供最實際的規則範例。正因為如此,相關學科,如寫作、文學藝術、文字學、語法、修辭學、文章學等。,大多是討論這個內容。(參見《應用寫作》2003年第9期《文體分類的誤區》)
風格的客觀存在是壹種社會文化需求,但更重要的是取決於其自身獨特的功能。德國人姚斯在《走向接受美學》中認為:“文學的形式類型既不是作家的主觀創造,也不是反映秩序的概念,而主要是壹種社會現象。類型和形式的存在取決於它們在現實世界中的功能。”每種風格都有其他風格無法替代的功能和美學效果。正如萊辛在《漢堡戲劇評論》中所說:“各種體裁的詩歌不能改善壹切,至少兩種體裁不能產生完全相同的完美效果;但是每壹個流派都可以在自己的範圍內盡自己最大的努力去提高,比其他流派做得更好——這就是它的特定目的。
某種意義上,風格也可以說是表達,是選擇,是風格,甚至是壹種強調。每壹種文體都有壹定的表達真實社會內容的功能,這是文體的本質特征,也是其產生和存在的前提。在表達同樣的思想內容時,它可以在各種對等方式中進行選擇,即選擇最合適的正式外衣來再現思想內容。在構思和創作過程中,作家總是選擇最符合創作意圖和目標的體裁結構及其規定。因為有人把風格當成藝術創作的選擇性。它往往基於壹直呈現給作家的體裁的可能豐富性。它可以代表壹個作家,某個時期,某個...任何地方,只在文本的文本性格中,或者用D.H .勞倫斯的話說,在其‘為語言意識而鬥爭’中。“從接受美學的角度來看,風格是讀者的壹個側重點。Dacre Rifatelle在《文體分析的標準》中說:“文體風格被看作是在不改變意義的情況下,在語言結構所傳達的信息上附加的壹種強調(表達的、情感的或審美的)。也就是說,語言表達,風格強調。"
風格的意義並不主要來源於其自身的屬性,而是從根本上取決於壹個非語言個體或文化的特征,也可以說取決於壹個民族文化的深層結構,比如思維方式、心理機制等。後者歸根到底是受壹個民族的生活條件,以及其生產力水平和生產關系的制約。每壹種風格只有在它的前提條件和文化獲得了它的地位時才能存在。所以,風格本質上是壹個受文化制約的相對概念。
風格是內容和形式的統壹。文本的內容決定體裁形式,選擇和使用哪種文體取決於表達對象的特點和作者反映的具體方式。任何壹種風格都是與其壹定的表達內容相適應的,新的風格的產生有賴於新的歷史環境。但風格壹旦形成並確定,就會反作用於表達內容,有壹定的限制和要求。同時,文體本身具有內容的本質。不存在與內容無關的形式,外在形式的性質完全取決於可以借助它們表達的內容的性質。裏面的東西都在表面。從根本上說,審美形式源於現實內容,是其長期沈澱和風化的結果。前蘇聯?卡岡的“藝術形態學”:“類型和風格不是想象的、衰退的、‘裸露的’和‘空的’形式結構,而是‘內容的固化和穩定’在歷史上發生的形式。”德國人西奧多·阿多諾在《論藝術與社會的關系》中所說的更為深刻:“藝術與現實世界的對立存在於形式領域;但壹般來說,這只會以壹種中介的方式發生,比如審美的形式就是內容的積累。”
風格是歷史性和穩定性的統壹。每壹種風格都有獨特的歷史形式和表達內容,既適合於壹定的社會文化背景、生產力狀況和人們的表達需求,又在歷史上具有相對穩定的結構。這種統壹體現了發展與繼承的關系,穩定保證了文體本身的優良傳統得以傳承,是文體發展的方向性“指南針”。歷史性則使風格不斷發展創新,逐漸走向和諧與完美。隨著歷史文化積澱層的增厚,文體的內涵會不斷更新,有時可以相對獨立於產生它的社會根源。“獲得自己的生命自足,超越歷史的命運”(克勞斯:文學類型)將有“重獲功能”的可能,從而被挖掘出新的表達功能、社會功能和審美功能。
文體定義理論極其重要。沒有它,文體世界將是不可思議的,與經驗不壹致。理論文體風格是不斷變化的,並與“歷史的”或“實際的”互動,即從文本寫作事實中產生的文體風格。風格的定義是不能固定的,它總是徘徊在事實的描述和理論的抽象之間。
1,敘事:
(1),定義:記敘文是壹種以記人、記敘、描寫場景或對象,以記敘、描寫為主要表現形式的文體。
(2)六要素:時間、地點、任務、原因、過程、時間終點。
文體分類
壹.詩歌
中國最早的文學體裁,起源於原始人的勞動聲,是壹種有韻有唱的文學。
古詩詞多為四言,如《詩經》,東漢魏後多為五七言。唐代有古體和近體詩,五四有新詩。
在中國古代,快樂的詩叫歌,不快樂的詩叫詩。無論是否和聲,都具有強烈的音樂美。
詩歌按時代分為古詩、近體詩、新詩;按表現形式分為敘事詩和抒情詩;按內容可分為四類:田園詩、山水詩、科學詩和詠物詩。
1,古詩詞
又稱“古體詩”、“古風”,是指唐以前(主要是漢魏時期)的詩歌,以及模仿唐以前詩歌的作品。它由民歌發展而來,不求對立,不求水平,不求押韻自由。中唐時期的白居易、元稹運用樂府形式創作新詩,仍屬於古典詩歌範疇。
2.現代詩歌
與古典詩歌相對的壹種詩歌文體,也稱“現代詩”、“格律詩”,對句子的數量、字數、層次、押韻都有嚴格的規定。有兩類:格律詩和絕句。
3.節奏
現代詩的壹種風格,分為五律七法。在音韻、平仄、句式、對仗等方面都有壹定的規範和要求。全詩共八句,分為首聯、駢聯、頸聯、尾聯。
4.絕句
現代詩歌的壹種文體,分為五節和七節,由四句組成,壹般認為是“半節詩”。
5.楚辭
以戰國時期南楚地區出現而得名的壹種詩歌體裁,以屈原的《離騷》為代表,又稱“騷體”。
特點:大量的童話故事,充滿幻想和浪漫;除抒情外,布局的方法運用廣泛;句式相對平淡,廣泛使用“Xi”壹詞。
6.新詩
又稱“現代詩”,是指中國“五四”以來產生的新體詩。在形式上,它打破了舊體詩的限制,采用了相對自由的形式和接近口語的白話文,便於反映社會生活和表達思想感情。
新詩要求簡潔、押韻、大體整潔。
7.演唱風格
樂府民歌的壹種風格。宋是壹個統稱,吹噓技藝和演技,與“唱”、“曲”、“引”、“嘆”、“調”等沒有嚴格的區別。
特點①
有固定的用詞聲調,但多無定句,句無定詞,以雜詞為主,語言口語化、通俗化、生動化;(2)韻在節奏上比較自由,不用講平仄對仗;(3)表現手法:除比喻外,運用排比來闡述,敘事曲折,善於對話和細節描寫來刻畫人物,塑造形象。
第二,傅
這是壹種文學表達,也是《詩經》中的“六義”之壹,在漢代形成了特定的體系。成為介於詩歌和散文之間的壹種文體,講究說理、修辭、對偶性和押韻。它被稱為主要敘述事物的“大賦”,主要表達感情的“付曉”,接近散文中的“文賦”。
與今天散文標題中的“賦”不同,不是鋪陳詞,而是“贊”“頌”的意思。
古人把“辭”和“賦”合稱為“辭”,是因為它們都是形而下,長短不限,句子以四六個字為主,而且允許交錯。在風格上,大家都講究文采,用奢。兩者的區別在於,“詞”在句中或句末用“Xi”來調整音節,而“賦”則用散文句,甚至全詩都夾雜著完全不押韻的散文句。
第三,駢文
它是壹種以兩句(即對偶句和偶句)為主,講究對仗和音律,與散文相對立的韻文。最大的特點是全文由對句組成,形成字數相同的上下對句,句法結構對稱,詞性和詞義配對。偶句通常由四字和六字組成,相互交替(四六文),如“騰蛟,孟的詞派;紫電膏是王將軍的軍械庫。
始於漢末,形成於魏晉,盛行於南北朝。這種風格在初唐時還在沿襲,直到韓、劉等紛紛效仿才沒落。
與韓、劉提倡的古文相比,古文重“勢”,駢文重“韻”;古文通順,駢文含蓄;古文講樸素,駢文講典雅。
第四,文字
在古代是壹種適合合唱的新詩體(即“靠聲填詞”)。又稱“曲子詞”、“長短句”、“樂府”。
每個詞都有壹個代表音樂的曲名(曲牌),曲名規定了可以唱的詞的音樂,以及詞的數量、句子、韻腳、押韻等等。多以片段(段)為單位,而“片段”又叫“次”或“闕”,意為樂曲壹次唱完。
詞概括了音樂曲調的長短,分為小調、中調、長調(慢詞)。
詞的雛形早在梁代就有了,定型於晚唐,盛於宋代。
動詞 (verb的縮寫)小說
文學作品的主要風格。通過描述完整的故事和特定的環境,我們可以塑造各種各樣的人物,並以多種方式反映社會生活。
中國小說起源於古代神話傳說,經歷了六朝、唐傳奇、宋元劇本、明徽派小說和五四現代小說的發展過程。
根據文章的長短,可分為長篇、中篇、短篇;根據內容不同,分為社會小說、童話、歷史小說、科學小說、偵探小說。
1,奇怪的小說
指的是漢魏六朝的壹部關於鬼神的舊小說。源於古代神話傳說。如《尋神記》。
2.軼事小說
是壹部用來描寫魏晉以來提倡信口開河的知識分子的狂言軼事的小說。
3.傳奇小說
這是壹部古典小說,有許多奇怪而神奇的情節。壹般指唐宋人創作的文言短篇小說。是元明清小說戲曲作家吸收題材的寶庫。源於六朝的“奇誌”。
4、故事小說
指宋元時期說話人使用的原始書籍。用通俗的語言寫下小說和故事的內容,作為自己的備忘錄或教導他人。後來就成了小說的壹種文體,也就是說故事小說。它標誌著中國古典小說的成熟。
(虛構)
5.張輝小說
中國古代小說的壹種風格。它是壹部在講述歷史和劇本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篇章和敘事的小說。
它的特點是用段落概括故事的發展和沖突,分成幾個章節,並經常用對句作為標題來揭示這壹章的內容。每次開頭往往都有詩。第壹段,調出上壹次的內容,以便連接本次的內容;每集結尾,壹般都會在劇情高潮處戛然而止,留下懸念。
6.譴責小說
為了揭露社會弊病,鞭撻和譴責封建官場和社會弊病。產生於辛亥革命前後。
7.言情小說
壹種舊式小說。總結史書和傳說,用現代口語寫出來。它是由壹本講故事的書發展而來的。
不及物動詞散文
古代壹般稱散文為散文,不押韻,不重排偶,包括歷史名著。現代散文是指與詩歌、小說和戲劇平起平坐的文學體裁。
散文的特點是取材廣泛,“形散神聚”;自由的形式和靈活的寫作;語言不受節奏限制,表達含蓄雋永。
根據內容和表達方式的不同,可以分為:
敘事散文——以回憶人、事、物、景為主的散文。
抒情散文——通過對人物、事件或景物的敘事描寫,達到托物、詠誌、寓情於物的目的。符號常被用來表達作者隱含的激情,引導人們記憶和聯想。
議論散文——說理往往借助案件的簡述、形象的描述、感情的表達來進行。不需要邏輯推理和嚴謹論證。
1,古文
指用文言文寫的散文,相對於駢文。唐漢瑜反對魏晉以來的駢文文體,提倡先秦兩漢時期廣泛使用的散文,稱之為古文,後作為散文的專名。
2.紀念
(1)碑文:刻在石碑上,講述人物生平故事的古代文體。
②遊記:是壹種描寫旅行經歷的散文體裁。
3雜註:是壹種古文體裁,根據事物見義,不多論述,把自己的所見所聞寫出來。
(4)筆記:是記錄古代人物生平事跡的文體。
⑤筆記:古代壹種短小而豐富的文體。孟茜碧潭。
3.古代議論文文體
①原文:古代探索的議論文文體。袁俊(黃宗羲)
2歧視;這是壹種古老的區分是非的辯論方式。
(3)說文:是古代用敘述、議論或解釋的方式來說明事物的文體。馬碩與《世說》
④論:古代非理性推理的論辯風格。論六國
4、古代大臣向皇帝呈獻奏章——議論文式。
(1)疏:是中尉們向皇帝陳述意見的壹種風格。又稱紀念、追思。論積累與儲存(賈誼)
2表:陳述觀點或事物的風格。陳情表(石米)
(3)策:科舉考試的提問方式叫策問。
(4)反諷:古代通過比喻、暗示等方式委婉地說服人們接受下屬的意見。鄒忌諷刺齊王。
5.前言和後記
6.禮品訂單
古代文體之壹是為送別而寫的。《送馬晟東陽序》
7.歷史傳記
(1)編年史:傳記的壹種,專門記述帝王的事跡。
②家庭:主要敘述王子和特殊人物的事跡。
傳記:用來記錄普通官員和老百姓的事跡,也用來記錄少數民族和其他國家的歷史。
8.報告文學
散文中的新文體是對特寫和文學交流的總稱。用文學的表達方式快速及時地報道社會生活中人們關心的事情,是新聞,是生動的,是政治的。被譽為文學戰線上的“輕騎兵”。
中國報告文學的三部標誌性作品《債役工》、《誰是最可愛的人》和《哥德巴赫猜想》。
七、戲劇
綜合舞臺藝術借助文學、音樂、舞蹈、美術、雕塑、建築等藝術手段,塑造舞臺藝術形象,揭示社會矛盾,反映社會生活。
在中國,戲劇是中國傳統戲曲、戲劇、戲曲的總稱。也常指戲劇。在西方,它指的是戲劇。
戲劇的基本元素是矛盾和沖突。
戲劇的語言包括對話和獨白;舞臺描述。
戲劇的結構:單幕和多幕。
分類:按作品類型分,有悲劇、喜劇、話劇;按題材分,有歷史劇、現代戲、啞劇;按結構分,有獨幕劇和全劇。
1,元雜劇
包括散曲和雜劇。
1)散曲
元代興起的壹種新的詩體,是在金“山歌”的基礎上發展壯大起來的。有小訂單和套數兩種。
《小令》是壹首單調的歌曲,短小精悍,在格律上不像詞那樣嚴格,常用來寫抒情的景物,如馬援致遠的《秋思》[天凈沙]。
套數是由兩件以上按照壹定規則組合而成的壹個套件,也叫“散套”和“套”。整套肯定是同壹個宮調。集數可以用來描述更完整的情節、事跡或議論,如元隋景臣的《高祖歸來》。
2)雜劇
它是壹門包括音樂、歌唱和舞蹈的綜合藝術。分為三部分:屈詞、白斌和柯遜。
歌詞由散曲中的套曲組成,演員用來演唱。每壹折都是獨唱,其他演員只有對白。柯遜是行動和表情。
結構:“四折壹楔”,而“楔”則是解釋或介紹人物,與劇情相銜接。折疊是音樂組織的單位,是故事發展的自然段落。
元雜劇的角色:“端”與“旦”。
八、應用文寫作
應用文體可分為四類:記錄事實、闡述觀點、講解知識、處理事務。這四類缺壹不可。有人認為只有辦事壹類才算應用型風格,前三類不算。這種觀點不符合二分法。如果前三類既不是文學類,也不是應用類,那麽屬於哪壹類呢?將它們與文學文體和應用文體並列顯然是不科學的。它們的實用性如此明顯,應該屬於應用文體的範疇。
報告文學、雜文、科普隨筆等文體的歸屬尤其有爭議。在我們看來,它們首先應該屬於應用型風格。因為它們或是對人們極為關註的重要人物和事件的生動描述,或是對現實生活中壹些熱點問題的獨到闡述,或是對科普知識的生動講解,都具有明顯的實用目的和實用效果。而且它們所屬的類別(記錄事實、闡述觀點、講解知識)都屬於應用文體,恐怕不太容易分出文學文體。至於他們使用壹些文學手法,只是為了增強自己的感染力和說服力,從而更好地服務於實用目的。(《應用寫作》雜誌1992第5期《論應用文體的範圍和分類》)參考文獻:
/view/17853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