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政治上,和解緩和了矛盾,穩定了局勢,有利於爭取與中國的和約。
西漢初年,實行婚姻就是為了達到這個目的。親民政策緩和了尖銳的民族矛盾,也擴大了中央王朝直接或間接控制的領土。在此期間,對韓的羞辱和親昵也收到了明顯的效果。雙方雖有矛盾和沖突,但雙方關系基本良好,漢初尖銳的民族矛盾得到極大緩解。漢匈部落訂立的“親和之約”在壹定程度上抑制了匈奴奴隸主對南方的入侵。每次吻妳,總會得到短暫的寧靜。事實上,從高祖成親開始,到武帝即位,雙方60多年沒有打過壹場大仗。這不能不說是民運政策所起到的客觀積極作用。根據葛亮的推測,漢匈締結的盟約是壹個“親和之約”,其中包含“和”字,“和”者既不怨,也不戰。從這個意義上說,“親和契約”是壹種非戰爭契約。此外,高帝選擇締結和約的代表是劉晶,他是當時漢臣中和平派的代表。高迪以反戰和平派為締約代表,可以推斷他希望締結排除戰爭的和平條約。[3]與秦[d1]之約的實施,使得西漢與匈奴關系良好,邊疆硝煙熄滅,漢匈兩大軍事集團進入了壹個值得紀念的蜜月期。如日中天的西漢,能夠斬斷異性諸侯,提高中央集權,為鞏固新西漢政權贏得了寶貴的時間和相對穩定的社會環境,有利於西漢開疆拓土。
壹方面,中央王朝的親匈奴政策鞏固了邊疆。雙方同意在民主政策上以長城為界。在北方,領弓的人在可汗的控制之下,而在南方,“帶冠的房間”則由漢獻帝統治。明確了漢匈的疆域,起到了邊防的作用。這使得西漢北境的百姓能夠穩定的工作。西漢在邊疆可以“以畜力建軍,積粟固軍”。以長城為界,用強大的軍事力量避免匈奴騎兵的大規模入侵。另壹方面也是為了霸淩四方,開疆拓土。中央王朝意圖通過親族政策,讓少數民族最有權勢的人物“為漢人親戚”,最終將少數民族納入自己的統治之下。“如果妳有孩子,妳就是我的孫子。”“妳敢聞孫子抗大父?士兵不打仗也能逐漸成為大臣。”[4]這樣,邊疆的長治久安就有了親和的保證。而在和平的環境下,用“厚幣供奉。”在匈奴政權中培養自己的勢力,最後完全納入自己的統治。接受它的人民,擴大它的領土。這也有利於休養生息,發展生產,鞏固內部。
其次,在經濟上,親和促進了中匈兩國經濟文化的交流與發展。
民主派政策雖然帶有鮮明的政治色彩,但不失為壹種有效的政治工具。然而,政治根植於經濟。當然,民主必須以經濟為後盾,並為經濟服務。中央王朝總是給予大量的財產,如金、銀、棉花、銅、鐵、工具等。,年復壹年。不僅品種增加了,大部分生活用品也增加了。同時,公主的嫁妝眾多,有大量的絲、金、銀、銅、鐵。隨著奴隸的通婚,各種能工巧匠為少數民族地區手工業和農業的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舊時匈奴有自己進貢的羊群、群羊、朱和糧食."[5](P166)
此外,不僅給予財產,還設立了互市,也稱互市。“交給通關城市”。明代楊繼繩認為:“互商亦稱親。”。[5](P166)可見互市也是題中之意。從互市的經貿中,中原地區獲得了大量的民族特產,如馬匹、中藥材、寶石等。為中原經濟註入新的活力。互市對少數民族地區影響很大。少數民族從互市和禮物中獲得大量財產。其中壹部分流入生活或生產領域,為各民族創造了無與倫比的財富,提高了人民的整體生活水平,縮小了中原王朝與邊疆地區的差異。總之,這些財富和工具的輸入對少數民族的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使得匈奴對漢族的依賴密不可分。
就西漢政權而言,親族定居其北境。使西漢統治者能夠致力於發展破敗的社會經濟,實行修身養性的政策。使之“少者得其長,老者得其所。”所以在漢代,社會生產在壹定程度上恢復於孝與孝之間。漢武帝登基70多年來,出現了“民政娶親,衣食養育,家富”的繁榮景象。“文景之治”局面的出現,除了漢朝統治者的努力外,與匈奴實現血緣關系也有極大的關系。
第三,從文化上看,民運政策促進了各民族之間的文化交流與發展,有利於各民族的融合,創造了燦爛的中華文化。
嫁給邊塞公主往往會帶來大量的財富,但更重要的是大量的文化書籍,先進的技術,中原文化,比如音樂,詩歌,繪畫等等。這些都是基於參與婚姻的已婚人士。親公主結婚後,中央政府會照例每年給予財物,並派遣大批使者、工匠、藝人進入親公主統治的地區。這樣,以達到傳播四大洋人的目的。這極大地促進了邊疆地區的文化發展,加強了與中原地區的經濟文化交流與聯系。
每次除了“公主”,都要有隨行人員隨“公主”進入匈牙利。史書記載,只有文帝當官的時候,官方才說不希望傅公主靠近匈奴,而漢室強大。至於每次婚姻的隨行人數,史書中缺乏記載。只能從西漢及其他民族的相關記載和婚姻來推測。據《漢書》記載。《西域傳》漢武帝元豐年間,江都王的女兒西君公主嫁給烏孫王為妻。當時漢武帝“賜禮侍奉百官宦官,賜大禮”。後來,在漢元康二年(公元前64年),烏孫國王再次要求公主親吻他。漢高祖宣帝娶了遊傑公主的弟子祥符為妃,因為他“置官管百余人”,卻因故未能成行。由此可見,每次親親,公主的隨從從幾百到幾百不等,所以西漢時期通過親親進入匈奴的人數至少應該在壹千人以上。
據史書和《匈奴傳》記載,匈奴人“不受文書約束,而受文字約束”。後漢書《南匈奴傳》也說:胡偃師等姓是“獄訟主判,當重決斷,口說簡單(用口頭報告),無書領(無書、錄之類)”。匈奴單於寫給呂後和皇帝的文件是由進入匈奴的漢人寫的。作為親屬進入匈奴的漢人,最容易受到匈奴單於的重用。這個中心仍然是典型的中國理論。據《史記》、《匈奴列傳》記載,中行“教只講左右”。由此可以推斷,漢朝時期進入匈奴的漢人確實教過匈奴學習和使用漢字。此外,秦公主帶來的大量文化書籍,促進了匈奴民族文化的發展,加強了與中原地區的文化交流。另壹方面,歷代親民主政策的雙方都只是主觀上重視和強調政治影響。把它當作維持和加強政治盟約的有效形式,即把它當作工具,而忽略了經濟和文化帶來的壹系列重大變化。這種主觀的忽視,是歷史的客觀性永遠不會忽視的。親密關系促進了中央政府與邊境少數民族的和解。這成為促進民族融合、創造先進燦爛的中華文化的最有效催化劑。[5](p167)
在封建時代,壹個民族對其精英充滿了極其強烈的服從精神。精英們對這個國家的各個方面都有很大的影響。精英之間的親和力,壹定會促進兩個政權互相學習,互相借鑒優秀文化。這必將導致廣大勞動人民的聯姻。雖然這種民事婚姻沒有任何政治色彩,無法與親親婚相提並論,但其範圍和規模卻遠非親親婚所能及。當然是更基礎的,遠遠強於親密關系。這使人民之間的經濟文化交流有了深遠的社會基礎,使民族融合不可逆轉。
第四,西漢初年的和親政策對後世的影響。
漢初的親匈奴關系,在漢朝與匈奴勢力對比時,處於壹種不平衡的狀態。鑒於當時的政治環境和經濟實力,劉邦權衡利弊,選擇了適時的親匈奴之路。為了平息戰亂,讓百姓耕種生活,發展中原經濟,充實西漢國力。“用親和的方法,緩和族群間的緊張關系。是劉邦俊主動抹殺民族間的隔閡,解決民族間的矛盾。”[6]後來壹直為我國封建統治者和其他少數民族領導人所用,逐漸成為我國各族統治者處理民族關系較為常用的政策。出現了王昭君、文成公主等族際友好使者,成為漢族與少數民族和平友好的象征。
西漢末年,元帝靜寧元年(公元前33年),匈奴人呼韓邪單於第三次覲見皇帝。“我要自己嫁給漢家”和漢朝拉近距離。元帝以王強的名字命名為閼氏,他是後宮的“好兒子”。因此,王強帶著鞏固和發展中匈友好關系的使命離開了要塞。這就是歷史上的“示君出塞”。至此,與韓的關系正式確立。
呼韓邪單於順應歷史發展潮流,順應漢匈人民渴望和平友好的願望,主動與漢媾和,為和平的成功發揮了積極作用。漢匈兩國都非常重視這壹親都,並給予高度評價。因此,元帝破例將趙建六年改為靜寧元年。呼韓邪單於還高度評價昭君為“胡寧閼氏”。考古人員在內蒙古包頭附近出土了印有“可汗秦,千年萬歲,長樂未央”的瓦片殘片,充分說明中匈友好關系得到了升華。於是,“邊城封閉,牛馬蠻荒,三代無犬吠之警,李殊無戰事”[7]的繁榮景象延續了70多年的成功與悲哀。昭君和欽欽的貢獻也成為民族關系史上的佳話,影響深遠。
“此吻開創了我國北方政權由西漢中央政權領導的先河”。[7]中原先進的政治直接影響了塞北,促成了塞北與中原的統壹。"從今天起,漢和匈奴就是壹家人了."[7]這壹和解播下了中匈兩國和平友好的種子,促進了民族與融合,為中匈兩國的長期和平友好奠定了基礎。親昵在中原王朝就已經開始演變為克制政策的方式之壹,並被後來的朝代廣泛采用。
唐代的親秦政策將中國古代的親秦政策推向了頂峰。唐代婚姻的對象、結婚的時間和頻率、公主的身份都遠遠超過了漢代。唐代和親的形式比較靈活,前期取得了較好的效果。文成公主入藏,將古代的親華政策推向了壹個高峰,標誌著唐與範友好關系的建立。此後,吐蕃視唐大師為叔,視自己為侄,雙方使節往來十分頻繁。據統計,從貞觀八年(公元634年)到會昌六年(公元846年)的213年間,雙方互派使節191次,平均每年壹次,壹月壹次。外交使節的旅行和商務旅行促進了兩個民族之間密切的經濟和文化聯系。文成公主入藏不僅鞏固了唐朝與吐蕃的友好關系,還帶來了她帶來的內地農業手工業技術、大量的文化書籍和能工巧匠,這些都有利於吐蕃經濟文化的發展,加強了兩國人民的經濟文化交流。唐玄宗在位時,吐蕃贊普在給唐的信中寫道,唐朝和吐蕃已經“和為壹家,天下百姓皆大歡喜”。[8](p737)雖然出自贊帕之口,但也準確地反映了漢藏各族人民的共同心聲。唐代漢藏聯姻成功,對民族融合起到了非常積極的作用。而唐朝的統治者也大量利用親族政策安撫其他少數民族。和合成為唐朝抑制周邊少數民族政策的組成部分。始於西漢的和親政策,在唐代得到廣泛運用和靈活運用,取得了比西漢更好的效果。
有學者認為,親-親-親-親-親-親-親-親-親-親-親-親-親-親-親-親-親-親-親-親-親-親-親-親-親-親-親-親-親-親-親-親-親-親-親-親-親-親-親-親-親-親-親-親-親-親-親-親-親-親-親-親-親-親-親-親-親-親-親-親-親-親-親-親-親-親-親-親-親-親-親-親-親-親-親-親-親-親-親-親-親-親-親-親-親-親-親-因此,有學者將親婚政策稱為“克制政策”。其表層含義是“賑兵濟民”,深層含義是“逐步投降政府”,這是壹個長期的策略。[9]縱觀漢初劉晶對高第及其親屬的建議,明確提出“子子孫孫宜久為臣”,“兵不戰而能漸為臣”。他們都用親族政策緩和民族矛盾,發展經濟,鞏固政權,用長久之計和豐厚的財富同化和融合少數民族,使他們處於中央王朝的統治之下。在中國幾千年的封建社會裏,這是緩解民族矛盾、改善民族關系、促進民族交流與融合的好辦法。它經歷了長期的實踐,在封建社會被證明是及時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