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政府任命的國有獨資企業的董事、監事是專職的(只在企業內薪酬),而企業的其他經營者(如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都實行了年薪制,那麽就應該享受年薪制。標準可以是董事長/總經理年薪乘以壹個系數(比如董事、監事會主席可以乘以90%,普通監事可以乘以70-80%)。是否實行年薪制,如何實行?董事薪酬的形式不固定,可以是工資、股票期權等。但壹般因為不發薪酬容易產生利益沖突,支付給董事的報酬可以抵稅,所以薪酬形式很少。主要是期權之類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三條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公司章程規定的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註冊。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