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晚唐詩人,原名余有為,字蕙蘭。她們與葉莉、薛濤、劉采春並稱為唐代四大女詩人。她壹生男人無數,但對她影響最大的有三個:壹個是花間詞派的鼻祖文;壹個是她的丈夫李億;還有間接害死她的音樂人陳怡。
年幼的魚有為的才華引起了當時在京著名的大詩人文的註意。文被吸引去參觀魚府。當他看到活潑秀氣、皮膚白皙的魏時,頓時眼前壹亮,愛上了這個漂亮的小姑娘。
從那以後,文經常去她家,細心地教她詩歌。文離開長安時,經人介紹認識了狀元,兩人誌趣相投。
於有為14歲時,收她為妾,但李的妻子無法容忍她奪走丈夫的全部愛情,最後把她趕到長安道觀出家。從這段痛苦的經歷中,她開始將自己美麗的才華和美貌展現的淋漓盡致,活出了另壹個自己。
壹天晚上,她舉著蠟燭,寫了壹首詩《贈給鄰居女兒》,後來被千古傳誦:“我羞於在陽光下掩袖,卻懶於在春天裏化妝;尋求無價之寶容易,擁有愛人難。淚藏枕上,花暗斷腸;能見宋玉,何必恨王昌?”
於是壹個外表美麗,柔情似水的才女,慢慢變成了壹個看破紅塵的淫蕩女人。她開辦舞蹈學院,縱情聲色,做了許多出格的事。
她大膽地在道觀裏貼出了“於詩待教”的告示,豎起了壹面鮮艷的旗幟招牌,吸引了眾多文人墨客和風流公子。他們去道觀拜訪余,談論詩詞並取笑他們。
隨著接觸次數的增加,她交了壹個名叫楊晨的朋友,兩人相處得如魚得水。當玉從外地回來,她發現她的女仆,呂喬,與有壹腿。玄寂憤怒地鞭打呂喬,並活活打死了她。最後,他被京兆府的依法處死,余死時年僅24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