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 * *生產青年團是中國* * *生產黨領導的先進青年的群眾組織,是青年在實踐中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 * *生產黨的學校,是中國* * *生產黨的助手和後備軍。
中國* *共青團堅決擁護中國* *生產力黨的綱領,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行動指南,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團結全國各族青年,為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最終實現* *生產力而奮鬥。
中國* * *共產主義青年團在中國* *共產黨領導下發展壯大,始終站在革命鬥爭的最前沿,有著光輝的歷史。在建立新中國、建立和鞏固社會主義制度、發展社會主義經濟、政治和文化的過程中,發揮了生力軍和突擊隊的作用,為黨培養和輸送了大批生力軍和工作骨幹。黨的十壹屆三中全會以來,共青團根據黨的工作重心的轉移,緊緊圍繞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為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做出了重要貢獻,促進了青年壹代的健康成長。
中國共青團現階段的基本任務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定不移地貫徹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青少年,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偉大實踐中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教育、有紀律的接班人。不斷鞏固和擴大黨執政的青年群眾基礎,努力為黨輸送新鮮血液,培養青年為國建設人才,團結帶領廣大青年,自力更生,艱苦奮鬥,積極推進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和社會建設,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貢獻智慧和力量。
中國* * *青年團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堅持教育引導青少年,組織青少年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廣泛開展黨的基本路線教育、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社會主義思想教育、社會主義道德教育、近現代史教育和國情教育、民主法制教育,增強青少年的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強精神,樹立正確的理想信念。團員還必須接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 * *理想和* * *社會主義崇高理想的教育。努力幫助青少年學習現代科學文化知識,吸收和借鑒人類社會創造的壹切文明成果,抵制資本主義和封建主義腐朽思想的侵蝕,不斷提高青少年的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
中國* * *青年團帶領青年在經濟建設中發揮生力軍和突擊隊的作用,充分調動和發揮他們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組織青年參與改革開放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實踐,推動科教興國、人才強國和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實施, 樹立科學技術是第壹生產力的觀念,掌握和運用先進的科學技術,學習和適應現代管理方法,誠實勞動,勇於創新,促進社會生產力的全面發展。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充分發揮黨聯系青年的橋梁和紐帶作用,積極協助政府管理青年事務,在維護國家和人民利益的同時,代表和維護青年的具體利益,圍繞黨的中心任務,開展適合青年特點的自主活動,關心青年的工作、學習和生活,認真為青年服務, 向黨和政府反映他們的意見和要求,進行社會監督,同危害青少年的各種現象作鬥爭,保護和促進青少年的健康。
中國* * *青年團高舉愛國主義旗幟,堅決維護和發展全國各族青年的團結友誼,加強同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省青年同胞和海外僑胞的團結,按照“壹國兩制”方針,促進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和完成祖國統壹大業。
中國青年團在維護中國獨立和主權的基礎上,堅持和平友好、獨立自主、相互學習、平等合作、共同發展,積極發展同世界各國青年組織的交流和友好關系,反對霸權主義和強權政治,維護世界和平,促進人類進步。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要完成現階段的基本任務,必須以改革創新的精神全面推進團的建設。要發揚優良傳統和工作作風,生動活潑、創造性地開展工作,把共青團建設成為團結教育青年的堅強核心。集團建設必須貫徹以下基本要求:
(1)堅定不移地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全團要用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基本路線統壹思想和行動,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團各項工作必須服從和服務於經濟建設這個中心;我們必須把堅持改革開放和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統壹起來,使黨的基本路線在團的工作中得到全面貫徹。
(二)堅持黨建帶團建。貫徹黨對共青團建設的要求,把團的建設納入黨的建設總體規劃。
(3)堅持先進性和群眾性的統壹。教育引導青年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發揮團員的模範作用;廣泛團結青年,密切聯系青年。
(四)堅持把全心全意為青年服務作為團的壹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更好地吸引和團結青年。
(五)堅持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共青團的根本組織原則。要充分發揚民主,切實保障團員的民主權利。必須實行正確的集中,加強組織和紀律,確保聯盟的決議得到有效執行。
(六)堅持不懈地抓好基層建設。基層組織是團的壹切工作的基礎。共青團領導機關要樹立基層第壹的理念,發揚求真務實的作風,深入基層,服務基層,不斷增強基層活力。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中央委員會受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領導,團的地方和基層組織受同級黨委以及團的上級組織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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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壹章團員
第壹條中國境內年滿14周歲不滿28周歲的青年,承認共青團章程,願意參加共青團組織並積極工作,執行共青團決議,按期交納團費,可以申請加入中國青年團。
年滿28周歲未在團內擔任職務的團員,應辦理退團手續。
加入* * *產黨後,團員仍保留團員身份。年滿28周歲,未在團內擔任職務的,不再保留團員身份。
第二條會員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壹)努力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理論,學習團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和專業知識,不斷提高為人民服務的能力。
(二)宣傳和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積極參加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努力完成團組織交給的任務,在學習、勞動、工作和其他社會活動中發揮模範作用。
(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共青團紀律,執行共青團決議,弘揚社會主義新風尚,倡導* * *社會主義道德,維護國家和人民利益,為保護國家財產和人民安全挺身而出,英勇鬥爭。
(四)接受國防教育,增強國防意識,積極履行保衛祖國的義務。
(5)虛心向人民學習,熱心幫助青年進步,及時反映他們的意見和要求。
(六)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勇於糾正缺點和錯誤,自覺維護團結。
第三條團員享有下列權利:
(壹)參加團的有關會議和團組織的各種活動,接受團組織的教育和培訓。
(二)在本團體中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三)參加團的會議和報刊上關於團的工作和青年關心的問題的討論,對團的工作提出建議,對團的領導機關和工作人員進行監督和批評。
(四)對共青團的決議如有不同意見,在堅決執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並可以向共青團的上級組織提出。
(五)參加會議討論對自己的處分,並可以為自己辯護,其他成員可以為其作證和辯護。
(六)向任何壹級組織甚至向中央提出要求、申訴和控告,要求有關組織給予負責的答復。
任何級別的團的組織和個人都無權剝奪團員的權利。
第四條接收成員必須嚴格履行以下程序:
(a)申請入會的年輕人應有兩名成員作為推薦人。
(二)介紹人應負責向被介紹人解釋章程,向團組織說明被介紹人的思想、表現和經歷。
(3)要求入團的青年應向支部委員會提出申請,填寫誌願書,經支部大會和上級委員會討論批準後,方可成為團員。被批準入團的青年,從支部會議通過之日起,即獲得團員資格。
第五條新團員必須在團旗下宣誓入團。誓詞如下:本人自願加入中國* * *生產青年團,堅決擁護中國* * *生產黨的領導,遵守團的章程,執行團的決議,履行團的義務,嚴守團的紀律,努力學習,積極工作,吃苦在前,享受在後,為* * *事業而奮鬥。
第六條團員從壹個基層組織調動到另壹個基層組織時,必須及時辦理組織關系轉移手續。
第七條團組織應當對模範履行職責,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保衛祖國事業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團員給予獎勵。
獎勵分為:通報表彰,團中央、省、市(地)、縣級團委和基層團委授予優秀團員稱號。
第八條對不執行團的決議、違反章程的團員,團的組織應當本著痛定思痛、治病救人的精神,給予批評和幫助,情節嚴重的,應當給予紀律處分。
處分分為:警告、嚴重警告、撤銷團內職務、留團察看、開除團籍。
試用期為半年或壹年。成員在團內沒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不得作為青年人入團的推薦人。試用期滿並改正錯誤的,及時恢復其成員的上述權利;堅持改正錯誤的人將被開除出團。
第九條對團員的紀律處分,必須經支部大會討論通過,並報上級委員會批準。
開除團員的黨籍處分,必須經縣委員會或縣以上委員會授權的團的基層委員會批準。
第十條群團組織對成員作出處分決定,必須認真審慎,實事求是。分會會員大會討論決定對會員的處分時,除特殊情況外,應吸收本人並認真聽取其意見。如果本人不服,可以提出申訴,有關團組織必須負責處理或迅速傳遞,不得扣壓。
第十壹條團員有退團的自由。團員如欲離團,應向支部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由支部委員會決定除名,並報上級委員會備案。
連續六個月不交納團費,不參加團的組織和生活,或無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做團組織分配的工作的團員,視為自行離團。會員自行離團的,由分會會員大會決定予以除名,並報上級委員會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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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共青團的組織體系
第十二條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組織的統壹整體。團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則是:
(壹)成員個人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
(二)青年團的全國領導機關是青年團的全國代表大會及其中央委員會。地方各級團的領導機關是同級團的代表大會和它產生的團的委員會,團的各級委員會對同級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三)各級青年團的領導機關,除其派出的代表機關外,均由選舉產生。
(四)團的各級領導機關要經常聽取和認真處理下級組織和成員的意見;團的下級組織既要向上級請示、報告工作,又要獨立負責地解決自己職責範圍內的問題。團的各級組織應使成員對團的事務有更多的了解和參與。
(五)團的各級委員會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負責相結合的制度。
第十三條各級團委可根據工作需要設立相應的部門。縣級以上的委員會可以派出代表機構。
在團的各級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同級黨組織和團的上級組織認為有必要時,經過* * *研究和協商壹致,可以調動或指派團的組織領導人。
第十四條共青團各級代表和委員會的選舉,應當體現選民的意誌。選舉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候選人的選拔要廣泛發揚民主,候選人名單要充分討論。可以直接采用候選人數多於應選人數的差額選舉方式,也可以采用差額選舉方式進行預選,生成候選人名單,然後進行等額正式選舉。選民有了解候選人的權利,有要求更換候選人的權利,有不選擇任何壹個候選人而選擇其他人的權利。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強迫選民投票或不投票。
團中央和地方委員會委員和候補委員中的專職團幹部被解除職務,其委員或候補委員自行解除職務。委員缺額由候補委員按得票多少遞補,罷免和遞補由全體會議確認。
第十五條縣級以上團委可以在必要時召開代表會議,討論決定需要代表大會解決的重大問題。代表會議可以增選部分委員。委員會增選委員和候補委員的人數不得超過同級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委員和候補委員總數的三分之壹。大會代表的名額和產生辦法由召開大會的委員會決定。
第十六條共青團中央決定並統壹部署全團的工作。
各級團組織舉辦的報刊和其他宣傳工具,必須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團的上級組織和同級組織的決議和任務,反映青年的意見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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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共青團中央組織
第十七條共產主義青年團全國代表大會每五年舉行壹次,由中央委員會召集。特殊情況下,可提前或延期舉行。
全國代表大會代表的名額和產生辦法,由中央委員會決定。
第十八條共產主義青年團全國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壹)審查和批準中央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二)討論和決定全團的工作方針、任務和有關重大問題;
(三)修改集團章程;
(四)選舉中央委員會。
在全國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中央委員會執行全國代表大會的決議,領導代表團的壹切工作。
第十九條團中央全體會議選舉若幹名常務委員組成常務委員會;選舉壹名第壹書記和幾名秘書組成秘書處。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由常務委員會召集,每年至少舉行壹次。在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和常務委員會閉會期間,書記處行使中央委員會的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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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團的地位和軍隊的組織
第二十條省、自治區、直轄市、省轄市、自治州代表團每五年舉行壹次。
集團的縣(市、旗)、自治縣、市轄區代表大會每三年召開壹次。
共青團地方各級代表大會由同級共青團委員會召集。在特殊情況下,經同級黨委和共青團上級委員會批準,可以提前或延期舉行。
第二十壹條共青團地方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壹)審查和批準本級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二)討論和決定地方代表團的任務和有關重要事項;
(三)選舉同級委員會;
(四)選舉上壹級團的代表大會代表。在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共青團地方各級委員會執行上級組織的指示和同級代表大會的決議,領導本地方團的工作,並定期向上級團的委員會報告工作。
第二十二條共青團地方各級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常務委員會、書記和副書記。團中央各級地方委員會全體會議由常務委員會召集,每年至少舉行壹次。在委員會全體會議閉會期間,常務委員會行使委員會的職權。
各級地方委員會的組成,必須經過同級黨的委員會和上級委員會的批準。
第二十三條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工作是軍隊和武裝警察部隊政治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軍隊和武裝警察部隊的團的組織,在黨委和政治機關的領導下,按照共青團中央和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或者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政治部的規定和指示進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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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共青團基層組織
第二十四條企業、農村、機關、學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區、社會團體、社會中介組織、人民解放軍連隊、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中隊等基層單位,凡有團員三人以上的,應當建立共青團基層組織。
團的基層組織根據工作需要和成員人數,經上級團的委員會批準,設立團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和支部委員會。
在基層委員會和總支部下建立支部。如果工作需要,也可以在基層委員會下面設立總支部。壹個分支可以分為幾個組。
支部委員會和總支部委員會由團員大會選舉產生,任期二至三年,其中大學和中學的學生支部委員會任期壹年。基層委員會由團員代表大會或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任期三至五年。
第二十五條共青團基層組織的建立應當從實際出發,可以不與黨組織和行政組織完全對應。適應街道社區、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社會中介組織等單位和領域的特點,靈活組建團組織。
第二十六條團的基層組織是團的工作和活動的基本單位,應當充分發揮團結教育青年的核心作用。其基本任務是:
(壹)組織團員和青年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學習科學、文化和業務。
(二)宣傳貫徹黨和團組織的指示和決議,參與民主管理和監督,充分發揮團員的模範作用,團結帶領青年積極投身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為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做出貢獻。
(三)教育團員和青年向革命前輩學習,繼承黨的優良傳統,弘揚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樹立與改革開放和社會發展相適應的新觀念,自覺抵制不正之風,堅決同各種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
(四)了解和反映團員和青年的思想和要求,維護他們的權益,關心他們的學習、工作、生活和休息,開展文化、娛樂和體育活動。
(五)對要求入團的青年進行培訓教育,做好團員的常規發展工作,收取團費,為超齡團員辦理出團手續。
(六)教育和管理團員,改善團的組織生活,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監督團員認真履行義務,保護團員權利不受侵犯,表彰先進,執行團的紀律。
(七)對黨員進行黨的基本知識教育,推薦優秀黨員作為黨的發展對象;發現和培養青年中的優秀人才,推薦他們進入更重要的生產和工作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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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團的幹部
第二十七條團的幹部是團的工作骨幹。* * *共青團要按照德才兼備的原則,大膽選拔年輕幹部,保持幹部年輕化的優勢,努力實現幹部隊伍的革命化、知識化、專業化,在“留住骨幹、成才精通”的同時,不斷為黨和國家輸送年輕幹部。
第二十八條團的各級領導幹部要為團員和青年作出表率,模範地履行團員義務,努力學習,勤奮工作,勇於創造,自覺貢獻,做黨放心、青年滿意的幹部。
(1)政治上要堅強。具有相應的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水平,自覺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堅決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熱愛改革開放,獻身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
(2)努力學習。帶頭學習政治、經濟、文化、科技和現代管理知識,不斷提高思想政策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
(3)勤於工作。具有強烈的革命事業心和責任感,勤於思考,勇於創新,知難而進,積極開展青年工作,努力做出成績。
(4)工作作風要紮實。朝氣蓬勃,實事求是,發揚民主,敢想敢幹,深入基層,調查研究,說實話,辦實事,求實效,不搞形式主義,不沾染官僚習氣,熱心為青年服務,做青年的知心朋友。
(5)品德要高尚。顧全大局,公道正派,團結同誌,樂於助人,誠實謙虛,清正廉潔,有自我批評精神,自覺接受團員和青年的監督。
第二十九條團的各級組織有責任協助黨管理團的幹部。要加強團幹部的選拔培養,建立正規的培訓體系,辦好各級團校和培訓班;建立和完善團幹部考核制度;主動向有關黨委、團委推薦下級或同級團組織負責人,對團幹部動員建言獻策。
團的各級組織要關心團幹部的工作、學習、生活和休息,努力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問題,積極為他們的成長和轉業創造條件。
在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團幹部,由團的組織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三十條團幹部應當認真了解黨組織工作的總體情況,主動報告團的工作,積極負責地發表意見,結合團的工作實際創造性地完成黨組織交給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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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團旗、團徽、團歌和團員證
第三十壹條中國* * *青年團旗是紅色的,象征著革命的勝利;左上角裝飾壹顆黃色五角星,周圍是黃色圓圈,象征著中國年輕壹代緊密團結在中國* * *產黨周圍。團旗可用於團的重要會議和團日活動。
第三十二條中國* * *共產主義青年團會徽由團旗、齒輪、麥穗、旭日及其光芒和壹條寫有“中國* * *共青團”字樣的絲帶組成。它象征著* * *青年團在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的光輝下,團結全國各族青年,向著黨指引的方向奮勇前進。團體的組織和成員應按規定使用團徽。
第三十三條中國青年團歌* * *光榮,中國青年團。
第三十四屆中國* * *共青團員證封面為深綠色,象征青春和朝氣蓬勃的青年運動;封面上方印有紅色鍍金團徽,象征著共青團是對青少年進行團結教育的核心。團體的組織和成員應當按照規定管理和使用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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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聯盟基金
第三十五條青年團的經費來源主要是:團員繳納的團費、黨和政府、企業事業單位用於青年事業的專項經費、隸屬於青年團的經濟實體的收入、合法的社會撫養費和青年團的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六條團費的繳納、管理和使用辦法,由中央委員會統壹制定。
第三十七條共青團作為經濟實體,必須認真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努力為社會經濟發展、青少年健康成長和共青團事業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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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共青團和少先隊的關系
第三十八條中國少年先鋒隊是中國少年兒童的群眾組織,是少年兒童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 * *資本主義的學校,是建設社會主義和* * *資本主義的後備隊伍。中國* * *青年團受中國* *生產黨的委托,領導中國少年先鋒隊的工作。* * *共青團要發揚“全團帶隊”的傳統,健全各級少先隊組織的工作機構,支持少先隊創造性地開展活動,保護和關心少年兒童的成長,堅持用社會主義思想和* * *資本主義精神教育少年兒童,引導他們聽黨的話,努力學習,天天向上,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勞動,熱愛科學,熱愛公共財產。
中學共青團組織要加強對入團前少先隊員的培養教育,少先隊組織要積極推薦優秀少先隊員作為發展對象。
第三十九條共青團組織應當選派優秀團員或者聘請思想進步、作風正派、知識豐富、熱愛少年兒童的教師、先進人物和其他人員擔任少先隊輔導員,在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關心他們,幫助他們不斷提高政治水平和業務水平。對做出突出成績的輔導員和少先隊員,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