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藝術史
中國的書法史可以分為幾個階段。總的來說,唐代顏真卿可以作為壹個分界點,之前稱為“書法風格演變期”,之後稱為“風格演變期”。在書法風格的演變過程中,書法發展的主要趨勢是書法風格的演變,書法家藝術風格的展現往往與書法風格聯系在壹起。當樣式改變時,不需要創建新的字體。於是書法家提出了“尊意”的主張。“文風”固定了,而“意”活了,進壹步強化了作者的主體作用。(1)宋代書法:宋代書法重意,是朱耷提倡理學所致。思想的內涵包括四點:壹是哲理性,二是書卷氣,三是風格化,四是藝術表現,這也是書法創作中的個性和獨創性的中介。這些都體現在書法上。如果說隋唐五代尊法是求'工'的體現,那麽到了宋代,書法開始以尊意抒情的新面貌出現在世人面前。也就是說,書法家不僅要有“自然”和“努力”兩個層次,還要有“學問”,即“書生氣”,這樣宋四家北部才能改變唐凱的面貌。直接推廣和書法的遺產。無論是才學創新的蔡襄、蘇東坡,還是仰天古人的黃庭堅、米芾,都力求在展現自己書法風格的同時,突出壹種不落俗套的姿態,使學習的氛圍在筆墨之間沈郁沙質,給人壹種新的審美意境,這在南宋的吳尤。範成大、朱、文天祥等書法家得到了進壹步的延伸,但南宋書法家的學識和書寫技巧已不能與北相比。宋代書法家以蘇、黃、米、蔡為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