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先生寫了這首八章歌詩,告訴國王和他的統治,世人可以哀慟憐憫。作者說自己是君子,但不做君子是寫不出詩的。
陳歡指出:“君子是指在位的人。寫這首詩,唱出來悼念先生,也是倒裝句。”正義”的意思是“作者作為壹個紳士為自己說話”,這似乎並不詩意。‘君子之歌’和‘姬賦之賦’是有區別的。”看來這種問題不應該歸咎於孔對的了解。從全詩的散文中可以清楚地看出,孔氏極力消融庶民與君子的界限,但最終還是肯定了“非君子不能作詩”,認為全詩是君子鑒於民情而作,說明“文以載政”的精英觀念仍然是他表達的重點。
二是“詩人拯救世界”。《詩序》“故成感傷,以禮義而終。發乎情,人之天性也;止於禮,先王之澤也”,“正義”疏天:
史書三風十錯,病也。詩人的四始六意救藥。如果丈夫的病還比較輕,還有活路,那麽醫療也是犀利的。扁鵲治療王子,知道他會出生。如果病情嚴重,有死亡的趨勢,那麽醫療就會很慢。秦何誌看到公平,知道這是不可能的。詩人拯救世界還是好的。典刑不死,可改,故裁意,與“綿水”勤責王。賣淫現象猖獗。救不了,就少有進諫之誌,如“秦義”、“桑仲”,於是謀士嘆而死。陳、鄭之俗已亡,詩人已贊條條框框,不改。他已經給了自己的野心,也哀嘆過,卻不敢期待,這叫諫之野心。
這意味著《詩三百首》是治療時政病的良藥。就像人的病有輕重緩急,醫生更應該重視而不是緊急處理,所以如果現在的政治病還在懲罰,還可以糾正,詩人的諫意是緊急的;如果淫行盛行,無法改變世界,詩人的諫意就會淡薄,只會為世界嘆息;當國家滅亡時,詩人停止了抗議,轉而賦予自己雄心。總之,詩人是懷著拯救世界的心寫詩的。
在此基礎上,《正義》強調了詩歌的兩個功能,壹個是“走的時候保持隊伍(倒下)”。《詩序疏》雲:
名為詩人,內澤說負子之禮雲“詩承之”,註曰:“詩之言也承。”《春秋銘》雲:“事之所為詩,而非計,而為心,思為誌。詩如其言,亦是誌也。”《詩緯帶霧》雲:“詩人執著。”但詩有三戒:傳承、誌向、堅持。作者承襲君主政體的善惡,敘述自己的野心,寫詩。為了詩,他堅持人之旅這樣就可以不丟隊,所以是壹個三個訓練。
此格言為“詩”名,“義”指古書,引三義。材料按時間順序排列,李周是最早的,所以內澤排在第壹位。《春秋說》和《史記》都是漢代的魏書。前者的“詩為言”類似於“詩序”。也許正義認為它直接繼承了夏紫的觀點,所以它排在第二位。漢魏《詩緯》成書較晚,釋義有所變化,所以排在最後。先秦時期,詩歌肩負著禮儀制度教育的重任,所以說“承傳”。漢初我就註意到了寫詩的人的存在,詩就是詩人的誌向所在,所以叫“誌向”。《捧》進壹步實現了詩歌對讀者的影響。劉勰雲說:“詩人是執著的,是人;蓋以三百,義屬‘無罪’,是壹種訓練。”認為詩歌的“堅持”是矯正人的性情,詩歌的“天真”也符合這個意思。而《正義》認為詩歌的“堅持”不是“感傷”,而是“托著人的行程,使人不至於跌倒”,這壹點在《詩歌三訓》的《正義》中也有所突出。“情”與“行”的轉換表達了兩個時代對詩歌的不同理解,意義深遠。
二是“文章刺前朝,意在當代。”《儒雅內斂》詩,序中認為“魏公刺李王,亦自戕自警”,註解將“自戕自警”解釋為“若流如泉,不倒而死”,正義省略註解說:
吳公雖然不是王的大臣,但也是朝廷的秀才。如果他被打敗了,他就會被打敗。否則,他希望遠離惡人,避免他們的痛苦。他雖然刺的是前朝,但真的是當代的意思,所以背了這句話來懲罰警察。
前言沒有說魏武公寫這首詩的時間,註釋也沒有說。據史書記載魏時,魏武公在十六年登基。那麽當王理是壹個諸侯,他只是壹個私生子。“非君無職,善惡不備事。妳不應該做壹首刺王的詩。”因此,正義依附於《國語·楚語》和《趙薇》的觀點,認為魏武公於1995年發起鎮壓。但此時寫詩離王理很遠,刺的直接意義似乎不大。孔也很委婉地指出,嚴肅優美的詩,後朝人可以用來追前王,刺詩也可以用來追前王。雖然這首詩刺了前世的罪惡,但它的意思是對尚未發生的事情提出警告。所以《抑》詩的價值和意義可以概括為“刺前朝,意在當代”。孔詳細論證魏武公作詩的時間和意義,目的在於堅持“君子不能作詩”的觀點。既然君子指的是在位的人,魏武公在位就壹定要寫詩。其次,要表明詩歌的功能是“意在當代”,這是壓制創作方面的實際情況。但孔還有另壹層含義,即他的註釋的現實意義,也是按照“意為當下”的觀念來進行的。
由此可見,孔的“詩性政治”理論是壹個結構非常嚴密的理論體系。它以“非君子不能寫詩”、“詩人救世”支持“宿命論政治”,以“執人之行而不落”、“以當代之意刺前朝”考察詩歌在表達政治中的作用。既有理論上的提出,也有理論上的檢驗。這與其背景有重要關系。
在正義之前,關於詩的本質有兩種不同的學說,即“詩言誌”和“詩以情為基”。先秦時期,詩歌與政治、宗教不分。無論是“給詩壹個明確的觀念”、“給詩壹個明確的觀念”、“教詩壹個明確的觀念”(朱自清總結),還是各派的言論大多與政治密切相關,這壹時期普遍認為詩歌的功能是“言誌”。但自《詩序》以來,“詩言誌”理論開始發生變化,引入了“情”的元素,這壹元素基本上在整個漢代的詩歌創作和詩學理論中都有所呈現。南北朝時期,情感的地位再次上升。此時的詩詞文章中很少使用“言誌”壹詞。“情”的地位不斷上升,最終壹發不可收拾,以描寫情色為主的宮體詩開始在詩歌創作領域泛濫。這種被玷汙的氛圍壹直盛行到《正義五經》的修訂。在這種情況下,孔率先在經學體系內抵制這種趨勢。最有效的反抗方式是主張恢復“借詩言誌”的傳統。但魏晉六朝並沒有完全摒棄“以詩言誌”的理論,所以僅僅提倡“以詩言誌”並不能從根本上否定六朝的習氣。因此,孔極為極端地提出了“詩與政治相關”的觀點,將整個儒家經典置於“言誌”的政治、宗教高度之外進行闡釋和註釋,並為之精心構建了壹個理論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