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全市疫情防控形勢嚴峻復雜。為認真落實國家、省市關於統籌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的要求,全面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的安全風險防範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是全市疫情防控期間,嚴禁對封閉的小區、院落采取鎖門、焊門等措施,嚴禁簡化統壹實施封閉政策。
二、各機關、企事業單位應積極支持幹部職工在疫情期間至少有壹人在家照顧未成年子女,不得將未成年人單獨留在家中,確保未成年人的安全和身心健康。
三要認真落實“二十條措施”,用心、用情、用勁做好返校學生、農民工等人員的返鄉服務保障工作,分類采取措施應對疫情。不能單純以車輛登記、戶籍為由限制交通,不拒絕、不勸返。特別是要確定專人做好學生返鄉工作,統籌安排相關事宜。
四是全面摸排社區常住人口基本信息,掌握空巢老人、困境兒童、孕婦、基礎疾病患者等重點人員情況,建立重點人員名單和疫情期間需求清單;迫切需要為群眾特別是危重病人開辟綠色通道,嚴格落實首診負責制和急診搶救制度,確保突發疾病、危重病人等特殊人員得到及時救治,保障群眾生產、生活、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