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年隨著人氣看了幾篇短文,也覺得壹些心靈雞湯有些作用。挺好的。但在我心目中,作者還不足以稱之為作家。
真正的文學作品應該是作家寫的。文學作品包括詩歌、散文、小說和戲劇。另外,我喜歡犀利的散文。文學作品能打動人心,內涵深刻。或贊美或揭露或諷刺人性的善、惡、美、醜。
信息時代飛速發展,各種文章魚貫而入,我們還沒來得及挑選就被篩選了。有時候只是在看壹個很好的故事,不知道另壹個鏈接從哪裏彈出來,然後就找不到剛才的故事了。郁悶。
幸運的是,我認識了這麽多作者,這幫助我擴大了知識面。作家這個頭銜不再是高高在上,遙不可及。作家在我身邊。
當然,文章和文學作品還是有區別的。文學作品靈感來源於生活,但多為虛構情節。因為文章短,所以壹定要濃縮。要想把觀點說清楚,就得引流。文章更廣泛,就像畫家看到什麽就畫什麽,我遇到什麽就寫什麽。
我們被故事包圍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