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分為格調、雅俗、賦三個部分。“風”是各諸侯國的曲調;《風雅》是周宗地區積極向上的音樂;“頌”是祠堂祭祀的喜悅。《詩經》的藝術手法概括起來就是“賦、比、興”。
壹般認為,體、雅、頌是詩歌的分類和內容主題;賦、比、興是詩歌的表現手法。其中,風、雅、頌是根據音樂的不同來劃分的,賦、比、興是根據表現手法來劃分的。
賦、比、興的運用是《詩經》藝術特色的重要標誌,也是中國古代詩歌創作的基本手法。關於賦、比、興的意義,歷來有許多爭論。簡而言之,傅說的是真話,即詩人把自己的思想、感情和有關的事情用直白的方式表達出來。比較是壹種類比。將壹物與另壹物比較,詩人有技巧或情感,用壹物作比喻。興是觸物激詞,客觀事物引發詩人情緒,引起詩人歌唱,所以多在詩的開頭。在詩歌創作中,賦、比、興常常並用,共同塑造詩歌的藝術形象,抒發詩人的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