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我這首詩的偶然性,我在小說裏已經做了壹些即興的解釋,這裏懶得再寫了。需要強調的是,這個意外也是先於意識的,是無意識的意外。即使我17歲寫詩比較隱蔽,表現出壹種悲涼感,但這種悲涼的意外發生在意識之前。這是整個人類的情感集合,或者說是我負責的人類某壹部分的情感集合。我認為,人類的經歷是祖先的經歷。
詩歌是壹種思維過程,或者說是壹種極端的思維。詩人的經歷或詩歌的經歷不可能完全是個人的。個人的東西壹定是淺薄的東西。有人強調這個個體是因為他淺薄,這個個體被大眾接受和喜歡是因為大眾淺薄。個人不是個性。性格和我說的貌似* * *的性和生活並不矛盾。我所說的“隨身攜帶”是指遠古或遠古人類的情感體驗,即宇宙中所有物質和非物質的遺產合成。所有的藝術,所有的遠見者和創造者都是這個巨大虛空中微妙感覺和事件的當下體現。
有人稱這些為命運。
如果詩歌能更簡單準確地解釋這些東西,那麽在今天,這就是它的價值和作用。比如靈魂。比如她在月光下跑出院子,妳站在榕樹下向她招手。比如,多年以後,妳終於理解了妳的父親,但妳已經是丈夫和父親了,而他已經白發蒼蒼,鬢角斑白。比如壹個妳小時候討厭的人,至死都不會忘記妳。比如初戀,熱烈的愛,曾經分開,二十年後撞上了公廁的門,歲月如水。比如壹片葉子慢慢落下,突然被風吹走。這可以沒完沒了地說下去,但對這些事情或場景最精辟的感受是說不出來的,不是小說,不是散文。在語言的藝術中,只有詩歌才能抓住那壹瞬間的復雜感受並呈現出來,讓其他人和詩人的感受難以言表。這種* * *感就是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