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統文化,深受儒家思想中“禮”的影響,在表達感情方面比較含蓄,包括愛情。所以相對於現代,它是忠誠的,是矜持的,不是自由的,不是不由自主的,而是冷漠的,有意義的。由於古代社會階級的限制,古代的愛情故事大多以悲劇收場;同時古代婚姻講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所以中國古代的愛情與婚姻無關。在愛情和婚姻中,女性遭受了身體和精神上的雙重痛苦。在中國人眼裏,愛情往往逃不過焦慮、悲傷和憂郁。中國對女性的長期禁錮,使得中國的愛情詩總有壹種悲涼的情緒。到了唐代以後,更多的愛情詩表達的是憧憬與失望、留戀與離別後的思念。到了宋代理學觀念的深入,男女戀愛的禁忌越來越多,這時候女子纏足開始興起,男女不近。朱成理學中的各種貞節觀,如“饑為小,不忠為大”,體現了“存義滅人性”,他造成了人的心理、尊嚴和自由的某種扭曲。可以說,在封建社會,這也是節欲的壹個標準。
古今愛情觀最大的區別在於壹個重視結果的過程。古代的愛情悲劇壹般都是封建制度造成的。作者抒發了自己的感情,批判了當時的社會統治階級,也是壹種反抗。或者是常見的喜劇,“但願人長久,千裏好風光。”所以,婚姻在當時應該算是壹種愛的載體。沒有婚姻的門面,再偉大的愛情,最終也會被人唾罵。除了名譽和未來的幸福,還有失去生命的可能。統治者明智地制定了各種酷刑來對付沒有婚姻護欄而墜入愛河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