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有什麽廣義和狹義之分?
這個問題太專業了,我差點去看我的書《文學概論》= = 1。文學概念的三層含義1。廣義文學的概念;所有口頭或書面語言行為和作品統稱。即包括所有用語言和寫作活動寫成的作品。廣義的文學是人類用語言書寫的壹切作品,既包括文學,也包括文學以外的其他文化形式。文學在這裏等同於文化。2.狹義文學的概念;語言藝術行為及其作品,其中包含情感、虛構、想象等綜合因素。尤其是詩歌、散文、小說、報告文學等。它既是語言的,也是藝術的。廣義文學中的政治論文不包括在內,與音樂、戲劇、繪畫並稱“美的藝術”。3.折衷文學的概念:介於前兩者之間但難以歸類的口頭或書面語言作品的總稱,如諸子百家雜文、史傳文學、現代雜文等。它具有俠義文學的某些特征,但又超出了俠義文學的範疇,還具有廣義文學的某些特征,如史記。這三種文學意義導致了三種文學概念:文化、審美和習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