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庚子賠款。
發生時間:1901年—1925年。
年份:清朝
發生地點:上海和北京
事件介紹
庚子賠款
中國清政府為八國聯軍侵華戰爭支付賠款。
庚子年(1900),八國聯軍侵略中國,清政府與德、法、俄、英、美、日等11國大使於1901年9月7日在北京簽訂《辛醜條約》。其中第六款規定各國官平銀賠款4.5億兩,年息4%,分39年還清,本息合計982238150兩,以關稅、常稅、鹽稅為抵押,通商口岸常關也歸海關管理。這筆巨額賠款進壹步半殖民地化了中國的社會經濟。國家分布率最高的是俄羅斯,占比28.97%,德國20.02%,法國15.75%,英國11.25%,日本7.73%,美國7.32%,意大利5.91%,高於1。還本付息在上海辦理,由匯豐、德華、道生、匯利、鄭錦代收。次年,美國花旗銀行在上海設立銀行,參與組建銀行委員會,收取的本息分配給各國指定的銀行。清政府為了償還舊外債,將每年265,438+0,265,438+0,000元的數額在各省、各關之間瓜分,導致土地稅、捐糧、契稅、地方稅、鹽津漲價、關稅、厘金、統壹稅以及各種苛捐雜稅不斷增加。賠款償還時銀價下跌,各國堅持“到期日按市場價支付換取黃金”。到1905,英鎊赤字累計12萬英鎊(800萬兩白銀)。4月26日,清政府向匯豐銀行借款654.38+0萬英鎊,年息5%,分20年還清,本息合計654.38+0.525萬英鎊。債券在倫敦發行,票面利率97%,市場價99% ~ 103%,扣除關稅和山西省煙酒稅。這筆借款實際上是庚子賠款的額外負擔。從1909,美國返還部分溢出本息作為美國留學基金,到6月1924,返還剩余本息1250多萬美元作為中國教育文化基金。從1917 12大部分耿基金延期五年,德奧部分因戰敗註銷,俄羅斯延期部分配置國內公債基金。1924年5月底,蘇聯政府宣布讓出壹部分俄庚款,在還清擔保債務後,全部作為促進中國教育事業的經費。1925年,法國、日本、英國、比利時、意大利、荷蘭等國相繼宣布歸還賠款余額,訂立了辦理中國教育文化事業,或辦理外國銀行營業費用,發行國內債務基金的協議。這種返還耿款的實際使用大多由中外合資企業管理委員會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