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的感覺包括:嗅覺-鼻子,視覺-眼睛,味覺-嘴巴和舌頭,聽覺-耳朵,觸覺-身體的許多部分。這樣,除了眼界,還有很多感悟,也可以寫出精彩的文章。比如柳宗元的《秋聲頌》,描寫景物基本靠聽覺。李昭《李某夜吹笛》“李某秋夜在瓜州吹笛,船很窄。調開始,群眾都在休息。幾分鐘後,微風悄然而至。不壹會兒,船夫賈柯抱怨起哭泣的聲音。”這裏的風景是放在聽覺裏的。
盲人詩人周家第,失去了明亮的眼睛,卻把世界看得更透徹。
在文學創作中,作家和詩人的思維極其活躍。人與人之間的感情是相互借用和交流的。詩人的感覺器官應該在詩歌中公開地互相交流。就像劉勰說的“詩人有物感,聯想無窮”。當詩人的感情澎湃時,他的聽覺、嗅覺、視覺、味覺、觸覺都變得非常接近和敏感。於是,在詩人徜徉的世界裏,聲音有了形狀,花朵有了歌聲,芬芳有了色彩...
修辭學上稱之為“心靈感應”或“通感”。例如,春風在江南岸是綠色的(王安石:在瓜州劃船)。作者將觸覺上的春風變成了視覺上的“綠色”形象,讓人強烈感受到春風的魅力。
“聽起來像是蟬坐在森林裏的樹上/灌百合花。”(荷馬史詩)聲音轉化為流動的液體,帶著百合花的芳香,詩人用視覺形象來描述聲音的美。如果詩歌的形象沒有被其他感官變形,聲音是無法形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