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盾文學獎是根據茅盾先生的遺願,由中國作家協會主辦,為鼓勵優秀小說創作,促進我國社會主義文學繁榮而設立的。它是中國最高的文學獎項之壹。
獎項每四年評選壹次,參賽作品必須是13萬字以上的小說。雖然還有很多爭議,但茅盾文學獎仍然是中國最重要的文學獎項。自2011起,在李嘉誠先生的贊助下,茅盾文學獎的獎金從5萬提高到50萬,成為中國的最高獎。
範圍
1,茅盾文學獎當時規定三年評選壹次,現在是四年評選壹次。凡在評選年度(第八屆茅盾文學獎獲得者)公開發表和出版的作品,能體現小說完整意境和創作要求,字數在1.3萬以上的,均可參加評選。在評選年度前已經出版或發表並經過時間檢驗的優秀作品,經不少於半數的評委會成員同意,也可參加評審;
2.多卷小說壹般選在書完成後;
3.鑒於評選工作中的語言限制和各種具體困難,凡用少數民族文字寫成的小說,均要求在中文譯本出版後參加評選;
4.同壹作者連續獲獎是不合適的。
標準
1.堅持思想性和藝術性完美統壹的原則。入選作品應當有利於倡導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社會主義,有利於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有利於民族團結、社會進步和人民幸福,有利於通過誠實勞動爭取美好生活。對於深刻反映現實生活、塑造社會主義新人形象、較好反映時代精神和歷史發展趨勢的作品,要特別重視;要兼顧題材、主題、風格的多樣性。
2.註重作品的藝術品位,鼓勵在繼承中國優秀傳統文化、借鑒外國優秀文化的基礎上進行探索創新,鼓勵那些具有中國風格、中國氣派、人民群眾喜聞樂見、具有藝術感染力的精品力作。
紀律,學科
1.為保證評獎的權威性和公正性,茅盾文學獎評獎委員會應堅持評獎標準,逐步過渡到評委名單公開、投票過程公開、評委意見公開的制度。每位評委或評審團應分別對獲獎作品進行簡要評價,獎項公布時將對外公開。
2、杜絕行賄受賄等違法行為和人情往來等不正之風。評委會成員、評審組成員和獎勵辦公室工作人員不得接受參評者的饋贈,不得參加參評者的宴請,不得從事任何可能影響評選結果的不正當交易。壹旦發現此類行為,將取消相關評委或獲獎工作人員的資格,同時取消相關參賽人員的資格。
3.實行回避制度。評委會成員和參與獲獎工作的工作人員,其作品參與評獎的,或者與參評作家的作品有密切關系的(如作品責任編輯、參評作者親屬等),應當主動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