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壹位孔子說:“和為貴。王之道第壹,斯裏蘭卡很美。小的大的,都有問題。知和而不禮,不可行。”
翻譯:
壹子曰:“禮之應用,以和為重。這是古代君主治國之法的寶貴之處,壹切大事小事都從這裏開始。行不通時,和而不同,不以禮制和,不可行。”
擴展數據:
評估:
和諧是儒家倡導的倫理、政治和社會原則。《禮記·中庸》寫道:“壹切情誌、喜怒哀樂之中,中節為其和。”楊毓夫在《論語》中寫道:“節中之事,謂之和,不唯喜怒哀樂。”適合今天的話,合適的話,恰到好處的話。
曾子認為禮儀的實施和應用應該以和諧為基礎。但凡事講和諧,或者為了和諧而和諧,不受禮儀約束,都是不可行的。也就是說,要遵守禮所規定的等級差別,彼此之間不能有不和。這壹章遊子提出的這個觀點是有意義的。
當時不同層次之間的區分和對立非常嚴重,界限根本不能亂。上壹級的人以自己的禮儀顯示自己的威望;下壹級的人是帶著恐懼聽話的。但到了春秋時期,這種社會關系開始瓦解,大臣殺夫、子殺父的現象屢見不鮮。
對此,曾子認為,遊子提出“和為貴”的理論,其目的是緩和不同等級之間的對立,使之不至於崩潰,穩定當時的社會秩序。
曾子明白,遊子不僅強調禮法運用中以和為重,而且指出,和不應該為和而和,應該以禮為和。可見孔子提倡的和諧不是無原則的,這是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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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百科-禮之用,和為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