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試安排
復試原則:復試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側重專業能力和綜合素質的考查。
1、復試資格要求基本分數線:
英語語言文學、外國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德語語言文學、俄語語言文學、翻譯碩士:
總分:355 基礎科目:60 業務課1/業務課2:95
復試人員:第壹誌願報考我校我院系且符合我院系復試資格基本分數線要求的考生及北航推免生。
★ 外校推免生不需要參加本次復試。
2、復試形式和內容:
2.1 學術型
(1)專業筆試和面試。筆試主要考查詞匯、閱讀等。面試分為短文閱讀及專業知識自由問答等。筆試50分,面試200分,***250分。
(2)二外:考查聽力和口語,***50分。
(3)復試總分為300分。
2.2 翻譯碩士
(1)筆試:主要考察翻譯技能,包括中譯英和英譯中兩部分,不允許使用任何形式的詞典。計150分。
(2)口試:主要根據所閱讀的短文進行自由問答。計150分。
(3)復試總分為300分。
3、錄取辦法
(1)復試成績總分與初試成績總分相加為考生的總成績,最後根據各專業招生名額按總成績擇優錄取。
(2)對於英語專業的考生,若在報考專業未能被錄取,且另壹個專業未錄滿,可擇優調劑錄取到另壹個專業,或者調劑到翻譯碩士專業。
4、時間安排
2011年4月1日復試。7:50到主M102報到,8:20開始考試。具體流程安排見當天通知。
註意:復試後被擬錄取的同學需要在4月2日上午來我院辦理錄取手續,請大家安排好時間。
5、資格審查
考生在復試時除復試通知書(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下載,無須蓋研招辦公章)外,還須攜帶以下材料,材料齊全方可進入復試: (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壹份復印件(身份證、軍官證,應屆本科畢業生和成人應屆本科畢業生還需持本人學生證,紙型為A4紙,身份證正、反面需復印在同壹頁面上); (2)交納復試費100元; (3)非應屆本科畢業生及非成人應屆本科畢業生還需攜帶以下各類材料:A、學歷證書原件及壹份復印件;B、由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提供的在校歷年學習成績表復印件,並需加蓋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 (4)應屆本科畢業生需攜帶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提供並加蓋公章的在校歷年學習成績表(畢業證書需於新生開學報到時向學院提供原件與復印件); (5)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我校的考生,還需提供符合其報考資格要求的各類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6)凡提交的報考信息需與本人實際相符合。凡是不符者,壹經發現,立即取消錄取資格。 (7)現役軍人、國防生、委培生、定向生等需和我校簽署相關協議的考生請書面向院系說明。
6、所有復試合格擬錄取的考生需參加政審,政審不合格考生取消錄取資格。擬錄取考生體檢將在入學報到時進行。
7、錄取類別為自籌經費、定向或委托培養的考生,需按要求簽定自籌經費協議或定向委培協議;錄取類別為非定向、自籌經費的往屆考生需在擬錄取後領取調檔函,錄取類別為非定向、自籌經費的應屆考生(不含我校應屆生)的調檔函將於6月份隨錄取通知書壹並發放。
8、符合照顧優惠條件才達到我校復試線的考生,需出具相關證明材料。
9、註意事項:筆試不允許攜帶紙質工具書、電子詞典、通訊工具等與考試無關的物品,違者視為作弊,取消復試資格。
北航外國語學院
201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