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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會產生文化差異?求解答

民族文化的差異

民族文化是指由歷史發展和社會遺產所形成的文化,各個民族由於其歷史發展各異,在其漫長的民族歷史長河中所形成的文化也不相同。

在西方,特別是在美國,人們極端崇拜個人主義(individualism),註重個人奮鬥,崇尚自我價值的實現。卡內基從壹貧如洗的學徒工到富甲天下的鋼鐵大王;林肯從平民百姓平步青雲,登上總統寶座……這都是普通美國人津津樂道、夢寐以求的個人成功典範。所以提倡個人奮鬥、個人成功已成為美國社會的文化核心。因此,在英語詞典中以self為前綴的合成詞超過了100個,也就不足為奇了。而數千年來,千百萬中國人都靠有限的土地和資源生活,經濟和社會的客觀條件加上儒家的、佛教的和道教的倫理道德觀的約束,使中國人把個人的目標置於社會需要之下。在中國,壹般不突出個人的成就和榮譽,往往把個人的成就和榮譽歸結到群體,人們具有崇高的民族自豪感。

中國有句古話:“民以食為天”,可見多麽重視吃。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中國人的飲食文化淵遠流長。中國人的宴會上頭七、八道菜就擺滿整個桌子,而且碟子摞碟子地擺放,客人可以盡情享用。在美國,熱狗、漢堡、面包、黃油是家常食品,即使在感恩節家庭盛宴上,全家人也只是圍攻壹只皮糙肉厚的火雞。使中國人更不能理解的是在州政府、市政府舉行的宴會上,菜單上出現的也只有壹道肉類主菜,兩三道烹飪精美的蔬菜,壹份好看的甜點以及咖啡。

地域文化的差異

地域文化主要指地理環境、自然環境方面的文化。受自然環境的影響,不同民族在對同壹事物的認識上存在差異。有些事物在壹種語言中為美,而在另壹種語言中為醜;有些事物在壹種語言中有豐富的內涵,而在另壹種語言中毫無意義。

在中國,龍被視為神物,集力量、智慧、運氣、喜慶、威嚴、威武、權力於壹身。封建時代的皇帝常把自己比做“龍”,中華民族也稱自己為“龍的傳人”,“龍的子孫”。而在英語中,dragon被看作“邪惡”、“恐怖”,甚至“戰爭”的代名詞。《聖經》裏多次提到的魔鬼撒旦就是壹個與上帝作對的誘惑者和叛逆者的形象,它被稱作the old

Dragon。英國著名作家狄更斯在《艱難時世》中也以“Dragon”這個詞來描述斯巴塞太太:……鎮上的人們走來走去看見她坐在那兒,卻把她看作這個銀行的“毒龍”(Bank dragon)。

“紅色”在中國人心目中象征著熱烈、歡樂和喜慶,是壹種帶來美感的色彩,所以《紅樓夢》中角色的穿著不少是紅色,如寶玉的大紅箭袖;黛玉的楊妃繡花錦裙;鳳姐的桃紅撒花襖;香菱的石榴紅裙子;鴛鴦的水紅綾子襖兒等等。但對壹些西方人來說“紅色”卻和戰爭、流血和恐怖聯系在壹起。如英語的scarlet,具有“鮮紅的、猩紅的”,“淫蕩的”等意義,scarlet letter在美國殖民地時期是通奸罪的標誌,但是red-letter卻表示“喜慶的”,red-letter day表示“紀念日”,“大喜的日子”,這可能來自日歷上用紅字標明這種日子的習慣。

竹子這種植物與中國文化有著深厚的關系,歷代文人墨客賞竹、畫竹、詠竹。鄭板橋的竹畫享譽世界,邵謁的名句“竹死不變節,花落有余香”深入人心,竹子逐漸成了中國人堅強不屈、高風亮節的性格的象征。但bamboo壹詞在英語裏只不過是壹種很普通的植物,沒有任何外延意義。

習俗文化的差異

習俗文化指的是壹個民族在長期的生活中所形成的習慣和風俗。如果仔細對比壹下中西兩種文化中有關日常生活和社會習俗方面的例子,我們就不難看出它們的差別。

中國人的婚禮壹定要穿大紅,喪禮則是從頭到腳的白,大喜與大悲洋溢其間。熱鬧與悲傷的氣氛充斥在婚禮的鑼鼓與喪禮的嗩吶聲中。西方人婚禮穿白色婚紗,以示純潔高貴。喪禮壹定要穿黑色體現莊嚴肅穆。安靜是兩者都不可或缺的。

長期受中國文化陶冶的中國人性格內向,行動拘泥,謙虛為本,明明工作出色,別人當面誇他,他總是說:“我做得差得遠呢”,“我做得不好”。西方人則把這種回答看成虛偽的謙恭或是沽名釣譽。西方人對這種贊譽常常是說:“謝謝。”這會使中國人覺得不謙虛。壹個中國人到了新的工作崗位,常常對領導這樣說:“我新來乍到,沒有經驗,請領導和同事多多幫助。”領導聽了感到滿意。在西方,如果對公司老板說這種話,老板也許會認為這個人缺乏進取精神,不可委以重任。

中國人自來熟,在很短的時間內就能把對方的家庭情況、個人狀況了解得清清楚楚,這是因為中國人千百年來居住集中,接觸頻繁,個人生活或私生活很容易被人知道或幹預。加上中國人互相關心,互相愛護,認為個人的事即家庭乃至集體的事,所以他們很願意了解別人的歡樂與痛苦,別人也願意說出自己的喜悅與不快。而對英美人來說,如果有陌生人詢問他們的薪水、年齡、婚姻狀況、宗教信仰等問題,他們可能會感到尷尬或不快,甚至抱怨:真是閑得無聊,妳有窺探他人隱私之癖啊!

宗教文化的差異

宗教文化指的是宗教上的信仰。不同的民族有著不同的宗教信仰。它們對該民族文化產生深刻的影響,成為人們的精神動力。英國人多信奉基督教,自1382年牛津大學神學教授約翰·威克裏夫將《聖經》從拉丁文譯成英文以來,它就成為每個家庭的必備讀物。他們認為世界是上帝創造的,世界上的壹切安排也都是上帝的旨意;人類負有原罪,在現世理應受苦,安貧守賤,順從上帝的安排。而且,基督教在英國歷史上曾壹度占統治地位,教會的勢力往往淩駕於國王、君主之上。中國人相信:在盤古開天辟地以後才有世界,主宰自然界的則是“天公”、“老天爺”。“上帝”和“老天爺”所代表的東西不同,其含義也大不壹樣。尤其是“上帝”這個概念具有較濃厚的基督教色彩,而“尊天命”、“聽天由命”、“謀事在人,成事在天”又無不帶有中國的宗教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