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知作為壹個哲學術語似乎過於深奧,但作為壹個文學術語卻很容易理解。參考余光中《散文的知性與感性》中的應用:“因此,感性這個詞應該有兩種解釋。狹義的感性是指感官經驗的具體表達,廣義的感性甚至可以指壹篇知性文章由於結構、語氣、意象的奇妙安排而產生的魅力。”“感性”寫作是為了激發某種感性,而不是以傳遞知識為目的的“知性”寫作態度。”“情緒化寫作”就是那種情緒化的寫作,充滿了某種情緒化的語言,像涓涓細流,像激情滾滾而來。
“知性”,Verstand的德文原版,也常被翻譯為“理智”或“理解”。知性壹詞原本是德國古典哲學中常用的術語。康德說知性是介於感性和理性之間的壹種認知能力,我們中國人喜歡把這種認知能力稱為悟性。關於“知性”的說法在哲學史上由來已久,柏拉圖大概是第壹個提出“知性”概念的人。他把知識分為想象力、常識、科學和數學知識以及哲學。與這四種知識相對應,人也有四種心理狀態或認知能力:想象、信念、知性、理性。亞裏士多德稱知性為“被動理性”。他認為整個認知可以分為感性、被動理性和主動理性。被動理性是與感性認識相聯系的理性,它具有處理感性材料的功能,離開感性認識就不能存在。文藝復興時期的布魯諾明確將思維分為理性和理性兩個階段,而庫薩的尼古拉則將認知分為感性、知性和心智。近代以來,洛克和斯賓諾莎有不同的表述來進壹步區分理性,沃爾夫等人也對知性和理性進行了界定。而康德則是以“知性”的理解為主體來思考感性對象,綜合處理特殊的不相關的感性對象,並把它們連接成壹種規則的自然科學知識的先天認知能力。黑格爾指出,知性思維具有抽象性、普遍性、同壹性、堅定性、明確性和分離性的特征。由此,知性開始被理解為具有某種活躍的性格。知性思維作為認識辯證發展的必要基礎環節和相對獨立的階段,壹度引起我國理論界的關註,但後來由於種種可以理解的原因,未能深入研究。